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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子喬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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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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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嚴重在哪裡呢?
如果一開始即設定在""不論政府如何做.我就是不會守法.""這樣子的一個態度上.那就沒什麼嚴重的問題存在了.進一步說.不論是pcdvd或者是整個的社會.也不再需要什麼版規或法律的存在的必要性.我想做.我願意做.我做得到的部分我就做.我不想做.我不願意做.我做不到的部分.管你什麼法律規定.我就是不做.
很顯然的.這樣子的一個情形所造成的結果.個人必須重申的""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兩者相牴觸的結果就是.社會秩序的倒退.生活品質的低落.人類文明的沉淪.
法律規章不一定是正確的.也不一定是符合人性的.但也不是憑空杜撰出來的.訂定法律的過程必經的草擬.討論.協商.立法這些過程.正是多數的民眾百姓可以參與的部分.如何來訂立一套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並且可以讓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法律.不是少數幾位專家學者可以決定的.民眾的重視.參與度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假若民眾的態度是積極.正面的.對於多數人的生活品質方面就有正面的加成效果.假若民眾的態度是消極的.負面的.那訂定出來的法律就達不到多數民眾的期望.更不用談到生活的品質.
這個就是問題的嚴重性所在.當草案還沒形成正式的法律之前.大家應該就本身的正當性.權益問題加以關心.探討.爭取.然後讓其形成一套符合多數人期望的法律制度.
而不是一開始就以消極.負面的態度加以否定.這並不符合程序上.實質上的正義.當草案形成正式的法律案時.更沒有不遵守的權力.
這個就是我認為嚴重的地方.當它還是一個草案的時候.對於內容上的許多不合理的規定要求.我們有權力要求制定更完善.更符合要求.更合理的草案.然後當它形成法律的時候.任何人都有義務去加以遵守.任何人都沒有不守法的權力.更沒有立場去質疑守法者的態度.
舊 2003-03-08, 01:45 A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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