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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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十多年以前在錄影帶當道時就不租錄影帶﹝代理商的影片因有剪片及電檢因素因而失去導演原有創意所以根本不予考慮﹞,而以看LD﹝租購平行輸入真品配合字匣LD已為後製成品沒有剪片疑慮﹞為主了;因為LD的音、畫質皆比錄影帶好,而且也可以另行用S-VHS錄影機以最高品質錄下予以保存。當時最惱人的問題不在於軟、硬體的取得管道,而是對白翻譯水準的問題。之後看到日本的DVD規格開始提出,並固定在日本Hi-Vi雜誌上報導時,我便開始注意到─將來我的軟體要以何種硬體長期保存的問題了。畢竟,無論保存錄影帶或LD都有體積龐大﹝這點大家應該非常清楚﹞、保存成本過高﹝一支有DA的日製120分鐘S-VHS錄影帶當時至少要250元,而某些強調音、畫質的電影更是以廣播級的金屬帶保存,所費不訾﹞的缺點,當下就停止了對LD和S-VHS的投資,轉投入現在逐漸成主流的DVD備份格式。感謝科技的進步讓保存影音的方式比起以前的成本降低不少,方式也更加容易。
上星期我在美國的Blockbuster看到Unfaithful這部出租版的二手片,一片只要USD$9.99含稅也只要USD$10.81大概才合NTD$375,不過一看是Full Screen版本就打消購買的念頭了,我後來在Circuit City和Best Buy 看到Widescreen 版其售價至少要USD$17.99;心想,出租和銷售因通路不同因而版本也會不同,這點和台灣不曉得是否一樣呢?如果是的話,那想〝租看影片〞和想〝收藏影片〞在出版商及出租業者眼裡是兩個不同族群,我的推想是:便宜的東西有其市場需求﹝出租﹞,如果想要更精緻的﹝出售﹞,那消費者必須要花更多代價去取得。
其實,著作權市場上尤其是電影和音樂產品市場,美商最無法容忍的就是真品平行輸入,因為這種方式會顛覆那些掌握美國經濟的死猶太人他們那種經濟剝削式的遊戲規則,台灣的代理商只是他們以漢制漢的工具,只要給這些台灣的代理商一些甜頭他們就乖乖聽話,就算那天不聽話了,換個代理商就好了嘛。反正,市場存在的最重要因素是:台灣的觀影人口眾多,好萊塢的電影工業對於台灣電影愛好者的影響力已經無可撼動了,他們根本不怕沒人買,因為東西爛台灣人還是買,況且台灣貪便宜買盜版的人也還是很多,美商在某些地方吃虧,那當然想辦法在某方面拿回來嘛;那至於東西好呢?當然消費者得拿更多的錢買啊!美國在電腦硬體方面賺不到台灣人的錢,只好祭出301條款,做為台灣也要保護美國著作權在台灣權益的談判條件,台灣政府當時考慮貿易報復的後果,只好兩害相權取其輕,答應美國所提的著作權保護主張,這樣一來也導致真品平行輸入的障礙,相較於大陸方面因為掌握內需市場龐大的談判條件,美國對其也就不敢予取予求;再者,大陸人士源於鴉片戰爭時的反帝國主義經濟掠奪的報復心態,以傳播盜版做為情緒發洩及實質抗衡的手段,箇中原因為何,各位應不難想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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