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想給公平會戴個"喪權辱國"的帽子............ 能不能轟公平會主委下臺謝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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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7 16:34 記者李至和╱台北報導
http://www.ettoday.com/2003/02/27/91-1418483.htm
.........消基會指出,雖然結果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等四款軟體可分割銷售,不過卻只限制在標準版;至於想要用ACCESS與PUBLISHER兩款軟體的人,仍必須與WINDOWS入門版或專業版同時購買,不過這兩款軟體在美國都是單獨銷售,消基會質疑公平會為何在未能了解市場情況下,猴急般的與微軟達成和解。
至於在價格部分,消基會認為微軟其實以降價換取公平會不予追究其是否濫用市場地位的不當定價,因此表面上微軟好像做了大幅度讓步,不過實際上微軟是最大的贏家,消費者的權益完全被公平會犧牲。
消基會副秘書長謝天仁表示,美國政府與微軟的談判在法院的監督下持續進行,不過台灣公平會的權利卻無任何單位監督,好像太上機構一般,雖然表面上歡迎各界意見加入,實際上整個談判過程不僅採黑箱作業的方式,連結果也都是自以為是的論調。
謝天仁表示,只要有24個消費者針對微軟提出訴訟,消基會即可以團體訴訟的方式,對微軟利用其市場優勢的不合理定價行為與搭售事實進行求償,以之前OFFICE一套2萬1千元的價格,目前單套軟體降為6千元來計算,其中價差惟1萬5千元,若有1千人要求消基會代為進行團體訴訟,結果若判微軟為無惡意過失,則將判賠1千5百萬元;但若結果是有惡意過失,則將判1千5百萬的3倍,以微軟的目前定價與搭售的做法,有非常大的可能會被判有惡意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