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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建達的保固條款是這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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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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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63
基本上...那是店家的責任...過保了..那就送去店家就好了..店家應該會自己負擔費用...通常廠商會給13個月的保固...1個月是賣掉的緩衝期...過一個月還沒賣掉..店家就要負責.....
2003-02-27, 07: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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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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