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cc8914
這個我真的碰過,依個人想法,沒留下資料,別理他就好了,
在價值上永遠是賣方認為物超所值,但買方認為沒這價值,
還有,要是我出300元,一定會留下聯絡資料,搞不好讓我撿到便宜。
(我是真的檢過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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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是撿到我的便宜嗎?
GBA+GBA瑪利2代=2000(含郵)
呵呵....也許我是賣的太便宜了....
我也常被我女友罵...說賣這麼便宜..如果是他一定賣多少多少的...
也許以後我要賣東西先問問我女友或是上奇摩拍賣估個價吧
不過我的觀念是價錢不要差太多...賣東西是奇摩子的問題
而且我是沒在用了...賣給需要的人讓這樣東西達到他最大的使用效果會比較好
畢竟中古品是放著浪費...給有需要的人用還比較好...錢的問題雙方滿意即可..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