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電影、媒體到處宣傳:「台灣是劣等民族」,實際上確實有台灣人仔細做好產品,就因台灣兩字賣不出去。這樣台灣貨怎能不爛?台灣人要怎樣建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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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電影媒體有到處宣傳這種事嗎?
這樣的話,還真是誤導民眾。
不過說到這個,大家看看吧:
不知道大家有看過這台電腦嗎?
SONY VAIO PCV-W120 (白)
(圖片來自
SONY VAIO日本網站)
這台SONY出品的VAIO W120,初代機種PCV-W101於2002年年初推出極受到歡迎。採用16:9 LCD,加上生活化的外觀設計,可充當時鐘及音響的功能,更可以直接當電視及錄影機使用。現在的新款更加上了NET-MD,更是引人喜愛。
而在該產品上市一年多後的今天,台灣廠商也推出了:
聯強子牌iMEL液晶電視電腦
(圖片來自
LEMEL台灣網站)
嗯…大家都發現了嗎?
聯強更預計,將提撥3000萬預算以供子品牌iMEL行銷使用…
上頭那台SONY,有極大的部分是於台灣製造的。
而日本負責的呢,主要就是「設計」。
「原創」這兩個字,才是好產品的關鍵所在。
我相信,台灣不是沒有有創意、有能力的人才。
而是那些人才沒有辦法發揮所長。
為什麼那三千萬元預算,不多撥些作為研發預算呢?
真的做的好的話,只要做些基本的宣傳即可,不怕沒人買的。
等到國內賺飽了,這時候在撥大額的預算外銷國外、拓展市場豈不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