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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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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在次年的年初,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
內湖簡易庭(因為我的帳單通知地點在內湖)
我老媽伴我來的,她不放心....

我以為這會是件天大的事件(搞不好會有SNG車來哦)
結果...
有一長串的名單,我是其中之一,而且我在名單尾端...
法庭上什麼人都有,甚至有人穿內衣拖鞋?(男的)....

輪到我了,正派無辜英俊挺拔受害人...
法官問了我知不知道被告訴的內容, 我說知道.
然後我把我的情況,一五一十的說給法官聽...
包括先寄存證信函給中國信託要他們告我那一部分.

之後...
輪到控方中國信託................................

沒人??!?!?!
控方沒有任何人到庭?!?!

哇!他們一定自知理虧,不敢面對我的慷慨激昂言詞.
根據"先訴抗辯權"我會是勝利者?.....

半個月後,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書
"....中國信託撤消告訴...."
同時,那三萬多元回到我手中了.....


哈哈哈...我那時天天在部隊唱無敵鐵金剛給學弟們聽..."我們是正義的一方,要
和那
惡勢力來對抗....."

帶著勝利的心情,九月,我退伍了....
接著十月就前來英國讀書...
出國前,我把所有的欠款結清(一點點,我花的不多).
但仍保留信用卡,以備國外不時之需.
必竟...We are family....

可是......

(三)
在我到英國的一個半月後,也就是二年前的十一月時,
我接到家中的電話,
說我的帳單又多了那三萬多元....

?!?!?!?!?!?!?!?!?!?!?!?
大問號???

我立即打長途電話給中國信託.
又是一連串的冗長部門轉接中...
我又不斷的聽著伍X凱那句歌詞
"...We are family..."
拜託!長途電話?!

終於,法務部門人員說話了...


他說八月時的開庭我沒到,根據"先訴抗辯權",他們的起訴成立.
我必須為這三萬多元負責.

"八月!我根本沒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啊?"


"那你去調閱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xxxx號看了不就知道了嗎?"



"你們不是早就撤消告訴了嗎?我也有內湖地院通知的撤消告訴書啊?你們怎麼可
以一罪
兩告呢?" (法定一罪是不能兩告的)



"我們八月前在你的戶籍地(士林)起訴你的,而非之前的內湖.而且起訴內容不同,
這次


是未盡妥善保管人之義務.哪有一罪兩告!有問題去看看判決書嘛!"



"為什麼我沒收到判決書?帳就回到我的名目下?你們在怎麼可以這樣!"

"那是你的問題!判決書我們有收到就好了...."



"我人在英國,我和你們公司的帳早結清了...你們這不是玩我嗎?"



"那是你的問題....我們有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你要為這帳款負責...."
(四)
無奈地,我花了三萬多元買了長榮的機票回到了台灣.
先是到士林地院調出了那份判決書...真有此事...


上面說明我"再三"傳訊不到,中國信託依先訴抗辯權得行使其主張.

這時我才想到...
五六月時,我收到過一次(只有一次)永明派出所的通知.
要我去派出所領通知書....
但沒說是什麼通知書.

我去了以後...
派出所值班員警竟然找不到那分通知書!
不見了!也沒有記錄...
也不知是什麼通知書,也不知從哪裡寄來的...

我當時要求員警記錄下我有到過派出所,但沒有拿到任何文件.
他當時也有照做.
也給了我一份證明.

無奈....這次我請教了一位正任職"大法官"的阿姨輩朋友.
她說,法院有義務告知我出庭.
我的情況可以要求抗辯(或再次抗辯?我不記得了)......

可是,光是機票錢就花了我那麼多.
再加上打官司...
為的只是那三萬多元.......
要是我這次勝利了,但中國信託又用其他名目搞我一兩次.
那我是不是書都不要讀了.
精神,時間,距離,金錢,成敗機率.....
再怎麼考量對我都會是負債啊....

我只有認栽了.

中國信託啊...我輸了好不好...
我把錢給你,我把卡剪了還你,我把帳戶取消...
請你們別再煩我了好不好...

但有朝一日,只要我有能力,我會要你們雞毛鴨血.....
媽的...你們還嘲諷我只能請代書請不起律師!
真的是 We are family 嗎?
或者 We are enemy 比較恰當!

只要我有能力!

.......廿五歲的海外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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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2-08-01, 02:09 A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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