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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證據的死囚
蘋論:沒證據的死囚
2013年01月07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D%BB%E5%9B%9A 死刑犯鄭性澤7年前被控開槍殺警,判決死刑定讞,隨時等曾勇夫下令槍斃。可是律師發現疑點重重,不但沒有鄭的指紋,連原來的證據都消失不見。 嚴格來說,證據消失就算真的是鄭所殺的,在法治進步的國家一定無罪釋放。蘇建和案殷鑑不遠,江國慶冤案更是血跡斑斑,法官千萬不能檢警皆曰可殺而殺之。 蒐證錄影帶竟失蹤 奇怪的是警方經常搞「證據離奇失蹤」的把戲,這次又說警局搬遷時遺失蒐證的錄影帶,那憑什麼判鄭死刑?憑自白書。 天哪,自白書很容易騙到,只要動動大清十大酷刑之一二,編些認罪就可釋放或減刑等的謊言,馬上要嫌犯說什麼,嫌犯就乖乖說什麼。 殉職警員身上的彈孔已被證實不是鄭的槍所造成,槍上也沒有鄭的指紋;而是另一個嫌犯(已被擊斃)開槍造成。鄭的律師說,蒐證過程中沒有彈道比對、沒有現場重建、沒有專業法醫鑑定;警方錄影帶又離奇消失,這個死刑還判得下去,非常上訴22次全遭駁回,才真是離奇了。 沒有核心證據,欠缺科學鑑定,就要致人於死命?變態嗎? ==== 磨刀霍霍向豬羊 :stupefy: |
甚麼時代了..還有這種事發生?
太可怕了!!..然倒還沒脫離舊時代... :fear: :fear: |
辦案手法到了今天還是這麼兩光嗎?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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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反正一邊人看是個案所以不算,另一邊人看是 "個案" 念快一點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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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的說法都很「片面」
如果有人要單就一方「深信不疑」的話 我是覺得去「那邊」談就好 ---------- 民團今天為死囚鄭性澤請命。鄭等人2002年在豐原KTV飲酒開槍, 警方查緝,雙方槍戰,鄭友人及蘇姓員警中槍身亡,震驚社會。 警方指出,前台中縣豐原市的十三姨KTV酒店在2002年某日深夜傳出槍響, 鄭性澤及羅姓友人等多人前往飲酒唱歌作樂,酒後在包廂持槍朝天花板射擊多槍; 警方獲報,蘇姓員警等人前往現場查緝。 前往查緝的員警與鄭性澤等人發生槍戰,現場血跡斑斑,羅男當場身亡, 警方將倒臥現場腦頸部中彈的蘇姓員警及腿部中彈的鄭性澤送醫,蘇姓員警傷重身亡。 警方在現場勘驗,清查出制式及改造手槍共4把。警方與鄭性澤等人共開了20多槍。 警方偵詢時,鄭性澤指稱,他看見羅男開槍擊中蘇姓員警, 並坦承他再持槍往蘇的頭部補開2槍,警方將鄭性澤依殺人等罪送辦。 但鄭性澤事後翻供指稱,他並未槍擊蘇姓警員,都是羅男開槍射擊。 鄭性澤在2006年被判死刑定讞。 ---------- 冤獄平反協會昨在立委陪同下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質疑91年元月5日台中市豐原區KTV槍擊犯鄭性澤遭判決死刑定讞案, 「警方隱匿蒐證錄影帶」,可能使他含冤而遭槍決,造成無可彌補的錯誤, 希望警政署、法務部拿出影帶,還原真相。 採證有無錄影 說法前後矛盾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鄭性澤義務律師羅秉成表示,當年台中豐原槍擊案, 警員蘇憲丕攻堅時不幸中彈殉職,這麼嚴重的案件,依辯護律師團找到的資料, 警方現場調查時有錄影蒐證,也有警員表明「鑑識組採證全部都有錄影」, 警方後來卻說沒有,說法前後矛盾,究竟是「沒有」,還是「不敢」拿出來? 他說,警方的蒐證錄影帶,可以構成本案再審的證據,卻不拿出來, 極可能是另一個屈打成招的江國慶。 警政署表示,因該案屬重大刑案,且現場複雜,3名鑑識人員抵達前, 槍案現場包廂已被警方控制,但室內空間不大,鑑識組長考量他已負責照相, 如錄影人員也在包廂,會擋住照相角度,才會指示原要錄影人員協助其他勘驗工作, 並未錄影;而鑑識人員就現場相關跡證照相、採證,同時記錄在勘查卷宗, 鑑識人員認為現場照片已足供說明現場狀況,警政署對於相關司法判決結果予以尊重。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昨表示,對於鄭性澤殺人案相關疑點, 會請死刑執行審核小組的檢察官調卷後詳細審核。 最高檢察署發出新聞稿指出,鄭性澤殺警案,最高法院曾在95年5月25日駁回上訴聲請, 維持台中高分院死刑判決,同年6月20日到去年11月20日, 鄭性澤前後22次提起非常上訴,經檢察總長核定,認為均不符要件予以駁回。 最高檢說,鄭性澤還曾在100年8月10日及同年12月23日, 先後兩次向台中高分院聲請提起再審,均經該院裁定駁回, 並經最高法院裁定抗告駁回確定。 |
引用:
兩年幾次槍斃的死囚有幾個的案件也都是有爭議,「現在的死刑犯都是罪證確鑿」並不是事實 前兩個禮拜轉到民視異言堂,有講到因為速審法通過,讓好幾個因為缺乏證據而延宕許久的案件反而被加速定讞 因為法官不想承受社會壓力,社會大眾很少會主動去找這些案件的相關資料和疑點 既然都有了速審法,那乾脆趕快把這些人判死比較省事 |
引用:
可以告訴我這兩年槍決的死囚有那幾個是有爭議的嗎? |
個人淺見
這個案子的證據是全部證據只有"錄影" 還是還有照片之類的佐證? 如果證據只有"錄影",那錄影不見就真的沒話說 可是依照警政署的說法,還是有照片的啊.... 如果照片證據可以證明,那有沒有錄影影帶有甚麼關係? 還是只是雞蛋裡挑骨頭? 目前看起來只是各說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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