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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年八月 , 台北市交通違規依然是汽車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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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八月 , 台北市交通違規依然是汽車最多
汽車增加七萬多件 , 機車增加五萬多件 .
![]() 1-7月統計資料 ![]() |
被罰的人繳得起就好了...管誰多..意義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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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違規的用什麼交通工具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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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淪為「月經文」 ....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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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 , 現階段的交通政策怎麼會用車種來分 ? 你大概沒想過這個問題吧 .. 我有大重駕照 , 怎麼會我騎小白牌的時候 , 不能走內側禁行機車道 ? 而我騎大重的時候就可以走禁行機車道 ? 同樣的駕駛行為 , 怎麼會用交通工具來區分 ? 引用:
所以你的意思是有錢最大? 那好多人說因為機車很會違規 , 所以要限制機車的路權 , 我該回答他們 人家繳的起就好 , 何苦限制 ? |
機車黨老掛在嘴上說,政府警察專找機車麻煩
怎麼開出來的罰單都是汽車比較多 |
在這種情形下 , 罰單還可以比機車多 , 那就天才曉得汽車多麼的不遵守交通規矩 . :laugh:
最近我們桃園的路邊抓取締的勤務好像變多了 , 常常可以看到警察躲在違規停車 的後面抓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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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101)年7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部分條文修正,逾250c.c所有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台北市交通局發現,大型重機才剛剛「放行」一個多月的時間,違規超速的情況相當嚴重。
根據台北市區監理所統計,台北市97年黃牌重型機車登記數543輛,至101年7月底增為728輛;97年紅牌重型機車登記數為3,796輛,至101年7月底增為5,433輛。整體而言,無論黃牌或紅牌重型機車皆逐年大幅增加。 事故統計部分,黃牌重型機車101年(1-7月)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8人,較100年同期增加1人、增幅約14%;而紅牌重型機車101年同期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計26人,較100年同期的35人,減少約26%。 但統計違規情形發現,99年至101年7月共2年7個月期間,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違規超速位皆居第一,黃牌車超速共舉發681件,平均每輛黃牌車就有0.94次超速;此段期間紅牌車超速共舉發4,858件,平均每輛紅牌車亦有0.89次超速;另反觀同期間平均每輛機車僅有0.13次超速、每輛汽/機車輛僅有0.19次超速,顯見大型重型機車超速偏高。 從肇事因素分析,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事故肇因前兩名分別為「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超速失控」,明顯是違規超速肇事。台北市交通局表示,由於大型重機啟動加速快,一旦騎士任意於車陣中穿梭或併行,易和其他車輛碰撞而發生交通事故,且速度越快,所須的煞停距離越長,面對突發狀況駕駛人易反應不及。 交通局呼籲重型機車駕駛人須視自身為小型車輛,一般道路寬約3米、勿併行,應全天候開頭燈,比照小型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利用自身速度來判斷與前車安全距離,如時速60公里須保持30公尺安全距離。交通警察大隊也將針對大型重機違規加強執法。--------------------------------------------------------------------------------- 我支持您的交通安全宣導理念 但貼這種數據.完全無助於現況的改變 就跟我貼的一樣... |
改變什麼現狀 ?
我不曉得說過了說少次了 , 貼這類的數據只是要說明 , 汽車的違規行為不在少數 , 不想讓汽車族得了便宜又賣乖 . 汽車自己違規最多 , 還要把交通亂源的責任往機車上面推 . 誰違規誰就受處分 , 不是把整個族群拉下來一起連坐處罰 . 汽車違規再多 , 也不會影響到路權 ! 機車違規就整個族群都受到禁行機車的限制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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