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月入2萬裝闊少 上牛郎店賴帳71萬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81966)
|
|---|
月入2萬裝闊少 上牛郎店賴帳71萬
速食店員賴哲聖裝闊流連於牛郎店,短短47天就簽帳71萬元。圖為他流連的牛郎店之一。(記者詹朝陽攝)
〔記者林良哲、張聰秋/綜合報導〕花錢的是大爺,但若不量力而為,大爺就會淪為被告。 不吃不喝得還3年 月薪2萬元的速食店員賴哲聖喜歡泡牛郎店,一天就消費28萬元,短短47天積欠71萬元,但3個月來只還3萬元;檢方認為,就算賴某不吃不喝,薪資全拿來還債,也得近3年才能還清,認定他根本是詐騙,以詐欺罪嫌起訴。 記者昨晚8時許到賴哲聖位在彰化埔心鄉新館村住家,但大門深鎖,敲門沒人回應。鄰居說,只知賴哲聖跟媽媽同住。 起訴書指出,現年30歲的賴哲聖在台中市一家麥當勞速食店打工,月薪約2萬元,他還買一棟房屋,仍在繳貸款。 去年7月23日到9月7日,賴某和友人到中市文心路、文心南路的2家「牛郎店」舞廳消費,1個半月多就簽帳71萬元。 舞廳人員表示,賴某都和3、4名年輕友人到場消費,大家都稱他「賴董」,他不但打扮光鮮體面且出手大方,舞廳方面誤以為是「大咖」,所開的高級洋酒,每瓶至少1萬5起跳,一個晚上就喝6、7瓶,還不時「賞大酒」給坐檯的男公關,單日消費最高達28萬元。 被依詐欺罪起訴 賴某消費的帳款都簽本票,舞廳發現他根本沒有還款能力,憤而向台中地檢署告他詐欺;賴某辯稱舞廳人員當時說可以「慢慢還」,他才會常常去,這3個月以來,他陸續償還了3萬元,「只剩」68萬元債務,以後會還,沒詐欺意圖。 檢方認為,賴某明知月薪只有2萬元,卻一天消費10多倍於月薪的金額,考量其薪資,認定賴某明知沒有能力消費卻執意花錢,是使用詐術取得不法利益的行為。 |
不知是否看錯,
男的泡牛郎店, 如果有錢甘願泡酒店, 小姐還可帶出場, 牛郎店能幹什麼? :jolin: |
引用:
練習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快速撿肥皂 |
乍看之下覺得奇怪
深思後覺得月工月工女子 也就沒什麼奇怪了 |
原來當牛郎這麼辛苦
幸好我沒有誤入歧途啊...... :o |
引用: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騎磨姿勢佳 Q : 海豹能當牛嗎 ? |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30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