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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敢去找媒體投訴?
普通人偷取巧幹這種事,被抓到也就摸摸鼻子認了,
居然還有人去找媒體投訴,弄到全國都知道它幹了什麼好事啊.......... :jolin: :jolin: :jolin: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Type=1&SubSec=6 搭高鐵送女 50元來回北高 夫妻取巧 進出站逾時被罰四千八 2008年09月04日蘋果日報 【黃國誠、余思維╱台北報導】北市一對夫妻前天為省錢,每人花二十五元買高鐵台北到板橋自由座, 卻搭到高雄左營站快遞女兒給親友,再返回板橋站,因進出站時間逾規定的三個半小時被發現,高鐵 以最高票價共罰款四千八百八十元。兩人坦承投機取巧,但仍不滿地說:「高鐵未盡告知義務,我們 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還投訴規定不清 挨罰的是西華飯店亨利酒吧暨飲務副理張先倫,他向《蘋果》表示,前天與妻子各花二十五元購買高鐵台北到 板橋自由座,兩人帶女兒進入高鐵台北站,將女兒託給親友照顧,大夥在站內吃東西聊天忘了時間,後與妻子 搭到板橋站,出站時被攔下,高鐵以停留在站內逾三個半小時為由,共罰夫妻倆四千八百八十元。 張指摘說:「高鐵將超時罰款規定寫在售票處旅客須知上,但條款密密麻麻,旅客根本不會看。」且他買的是自 由座,售票員說可搭當天任一班列車,卻未提醒時間規定。 但《蘋果》求證時,高鐵公共事務室媒體關係部經理 陶令瑜指出,經調閱監視器發現,張與妻子帶著三、四歲大女兒,前晚五時許搭車至左營站,將女兒交給站外 親友,後搭車北上從板橋站離開,因逾規定時間,閘門發出警示聲,站務人員趕到時,張妻已跨過閘門,張正要 跨越,認定他們惡意欺瞞才堅持開罰。 在高鐵提出證據戳破謊言後,張才尷尬地表示:「很不好意思!」 但他仍堅持高鐵的時間限制有爭議。 |
:flash: .......蠻有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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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確定??? :laugh: :laugh: :laugh: 這年頭喔~~難道連花25塊有沒有可能做高鐵來回北高一趟 都不知道嗎??? 什麼都不知道就無敵了!! |
他們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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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所謂的當賊的喊抓賊 :stup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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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沒有皮,必死無疑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
價值觀扭曲的社會,有這樣的家長還能期待怎樣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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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坐過捷運嗎?
我相信他們坐捷運也一定有搞過這一招...以為大家都是白痴就對了 :jolin: 還敢報出什麼名字在哪工作,如果我是他的上司 除非他辦事能力超強,公司真的需要,不然也會想辦法讓他走路或炒掉 因為貪小便宜到這種地步,真不知道有哪些地方被卡油或間接招到虧損 更不用說寡廉鮮恥、見笑轉生氣這點在服務業是要不得的 |
鬧這麼大 連工作單位都被po
工作恐怕也會不保 真是虧很大 |
這篇如果發在"腦殘區"一定是拿"北市"來做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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