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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2007-03-30 07:31 PM

還有天良嗎?!?! 不算出境美國 王又曾無罪將保釋 !?
 
中國時報 2007.03.30 
不算出境美國 王又曾無罪將保釋
王良芬/紐約─洛杉磯電話採訪

王又曾非法入境美國案情勢出現大逆轉,聖彼卓移民法庭台北時間廿九日進行第三次庭,拉丁裔女法官皮特絲(Rose Peters)裁定:「美國政府針對王又曾的非法入境指控不成立,王又曾無罪,美國政府保留卅天的上訴權。」

王案在結束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管轄後,律師緊接著轉向移民局提出受理要求,以王金世英美國公民身分,進行王又曾依親申請與入籍的後續事宜。

四月四日前 可望獲自由

在王又曾辯護律師三次秘密法庭努力下,華裔律師龍崗(Kevin G. Long)向媒體表示,第一場仗大獲全勝,王又曾沒有入境新加坡,所以不算出境美國,更無非法入境問題,四月四日前隨時可能被保釋出拘留所,保釋金額介於五萬到十萬美金。

移民法官皮特絲在庭中表示,將於四月四日上午八點半(美西時間),在聖彼卓法庭舉行保釋聽證會。據悉,王又曾和妻子王金世英在獲悉這項消息後,十分滿意律師團的努力,由於該庭為保釋庭,因此王金世英無須出庭。

王金世英為了救夫,斥資聘請洛杉磯大牌,領銜律師尼爾森(Frank Nelson)具有十七年執業經驗,出身法律世家,母親為資深移民法官,而專精政治庇護的華裔律師龍崗在接手後,和具有卅五年的老牌律師麥克米蘭(RolandWayne McMillan)聯手,龍崗宣稱律師團打了一場勝仗。

同步申請依親、政治庇護

王又曾在聖彼卓留置中心被關了兩個月,但據律師龍崗表示,王又曾精神相當好,身體健康,在留置中心裡面的適應力極強,唯一困難是語言障礙,以及與外界隔離過久,導致精神上相當孤獨。

王又曾預計可在四月四日重獲自由,除申請依親移民之外,因考慮未來需呈交母國所簽發的「良民證」,而台灣內政部勢必不會簽發,因此同時申請政治庇護,因為政治庇護者無須交「良民證」。龍崗說,王又曾出生地為中國大陸,他未來可能前往大陸定居,但一切仍須等他出來之後決定。

台灣起訴資料 完全無用

儘管國內動用多方管道,要求將王又曾遞解回台,但在移民程序庭期間,台灣起訴資料完全無用。龍崗律師表示,前三次庭期全數屬於非法入境指控與辯論的移民庭,台灣遞交的王又曾起訴資料完全派不上用場。

駐洛杉磯台北經文處態度相當保守,在庭訊當天下午表示還在「求證」消息,後來改口表示,已回報外交部。駐洛杉磯台北經文處媒體對外發言人表示,已將第一手消息立即回報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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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怎樣.....果然有錢能使鬼推磨嗎 :jolin: :jolin: :jolin: :tu: :tu: :tu:

sswang 2007-03-30 07:42 PM

好像依循判例
美國法律好像很重視判例這個東西~~

MDFMK 2007-03-30 07:44 PM

民視獨家新聞 :D :D :D :D

2007/02/21 23:09

被美國拘留的王又曾,還要等待美方司法程序,來決定他未來的命運。
不過,根據本台掌握的獨家訊息,美國已經決定要遣返王又曾,回台灣接受司法審判,
幕後推動者,就是一向和台灣友好的,美國國會台灣連線成員。
來看以下的獨家報導。儘管,被關在加州聖派卓居留中心的王又曾,千方百計找王牌律師,
想要闖過司法程序這一關,留在美國。但真的可以如願嗎?
因為根據本台所掌握的獨家訊息,在美國國會台灣連線的協助下,
美國國務院決定要遣返王又曾回台灣.尊重美方司法獨立運作,
而且在聖派卓拘留中心的聽證會還未結束之前,台美雙方的外交官員低調再低調.
但透過台灣連線的國會議員,美國政府已經掌握我方所提供的王又曾犯罪證據,
而且又是非法入境,所以遣返王又曾,已經指日可待.

玄心正宗 2007-03-30 07:46 PM

消點氣吧~~~~~~大大

阿宅 2007-03-30 08:14 PM

引用:
作者玄心正宗
消點氣吧~~~~~~大大

:flash:
看著你的簽名檔
我的火氣越來越大了.. :laugh:

marinese 2007-03-31 04:13 AM

引用:
作者-HY-
中國時報 2007.03.30 
不算出境美國 王又曾無罪將保釋
王良芬/紐約─洛杉磯電話採訪

王又曾非法入境美國案情勢出現大逆轉,聖彼卓移民法庭台北時間廿九日進行第三次庭,拉丁裔女法官皮特絲(Rose Peters)裁定:「美國政府針對王又曾的非法入境指控不成立,王又曾無罪,美國政府保留卅天的上訴權。」

王案在結束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管轄後,律師緊接著轉向移民局提出受理要求,以王金世英美國公民身分,進行王又曾依親申請與入籍的後續事宜。

四月四日前 可望獲自由

在王又曾辯護律師三次秘密法庭努力下,華裔律師龍崗(Kevin G. Long)向媒體表示,第一場仗大獲全勝,王又曾沒有入境新加坡,所以不算出境美國,更無非法入境問題,四月四日前隨時可能被保釋出拘留所,保釋金額介於五萬到十萬美金。

移民法官皮特絲在庭中表示,將於四月四日上午八點半(美西...

法律是走制度不是走天良........

他門說的也沒錯 沒入境著算有出境過........
是在新加坡堵人的台灣官員手法拙烈
才給溜走的

紫薰 2007-03-31 04:20 AM

引用:
作者MDFMK
民視獨家新聞 :D :D :D :D

2007/02/21 23:09

被美國拘留的王又曾,還要等待美方司法程序,來決定他未來的命運。
不過,根據本台掌握的獨家訊息,美國已經決定要遣返王又曾,回台灣接受司法審判,
幕後推動者,就是一向和台灣友好的,美國國會台灣連線成員。
來看以下的獨家報導。儘管,被關在加州聖派卓居留中心的王又曾,千方百計找王牌律師,
想要闖過司法程序這一關,留在美國。但真的可以如願嗎?
因為根據本台所掌握的獨家訊息,在美國國會台灣連線的協助下,
美國國務院決定要遣返王又曾回台灣.尊重美方司法獨立運作,
而且在聖派卓拘留中心的聽證會還未結束之前,台美雙方的外交官員低調再低調.
但透過台灣連線的國會議員,美國政府已經掌握我方所提供的王又曾犯罪證據,
而且又是非法入境,所以遣返王又曾,已經指日可待.


還真是獨家新聞阿....不過還是翻盤了

kioko 2007-03-31 04:31 AM

我只能說
有錢真好:think:

Samantha Jones 2007-03-31 04:38 AM

民視這樣算不算亂編新聞混淆大眾視聽?

marinese 2007-03-31 04:46 AM

引用:
作者Samantha Jones
民視這樣算不算亂編新聞混淆大眾視聽?

比照TV逼ㄟ死 模式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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