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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迴搞軌案求償>這沒法律上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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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迴搞軌案求償>這沒法律上疑慮?
http://www.nownews.com/n/2016/09/01/2224331
今年3月間,南迴搞軌案被告李泰安遭判刑13年定讞,入獄服刑,但民事官司的部分仍未了結。台鐵因翻車損失向李家求償6200多萬元,歷審均判李泰安與李雙全的雙胞胎兒子,需連帶賠償台鐵5千多萬,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高雄高分院昨天(31日)下午更二審宣判,仍判李泰安與2名姪子須連帶賠償台鐵5096萬元。全案可再上訴。 台鐵南迴線自強號、莒光號列車,分別在民國94年6月21日、95年3月17日間,於屏東縣枋山附近脫軌,而李雙全的越南籍妻子陳氏紅琛則傷重不治。全案經檢警調查發現,李泰安及李雙全為謀取高額保險金,涉嫌謀財害命,以不明毒物謀害陳氏紅琛;偵辦期間,李雙全已自殺身亡,而李泰安則歷經10年纏訟,於105年3月經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確定。 台鐵因這兩起脫軌事故,造成機務、車廂等重大損失,除了向台東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李家財產外,還於南迴案審理期間,聲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分別向李泰安及李雙全2名兒子求償5096萬元,案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高雄高分院今天更二審判決認定,李雙全與李泰安兩人自應賠償台鐵因為列車翻覆、搶修造成的損失。 又因李雙全已於2006年3月23日自殺身亡,留下一對未成年雙胞胎兒子,且2人均未向法院聲明限定或拋棄繼承,則2兄弟即應依繼承關係,與大伯李泰安一起賠償台鐵損失。 ------------------------------------------- 老媽被老爸害死 老爸上吊 兩位未成年靠誰向法院拋棄? 靠大伯? 靠爺爺? 還是靠辯護律師? 可憐兩個小孩~一輩子也跟著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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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是這麼說沒錯
小孩是無辜的 所以才會修法繼承的問題 因為正常人來說 負債誰跟你繼承... 用現在流行的話... 最後還是全民買單 :rolleyes: |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603240283-1.aspx
引用上面 民國95年3月17日:台鐵96次莒光號晚上8時8分自台東開出,原訂晚上11時12分抵達高雄,晚上9時40分在屏東內獅段出軌,造成嫁到台灣的越南籍新娘陳氏紅琛死亡。 民國95年3月18日:台鐵員工李雙全前後任越南妻子范氏嬌兒、陳氏紅琛意外相繼死亡,外界深表同情,同時發現陳氏紅琛兩次搭上出軌火車。 民國95年3月20日:台東縣警察局勤務中心接獲檢舉,指李泰安和李雙全涉嫌謀財害命,詐領陳氏紅琛巨額保險金,李泰安告知友人「我最近會有一筆可觀的錢」,警方調查,陳氏紅琛保金高達7600萬元 民國97年3月:李雙全的兒子提出保險理賠訴訟,要求4家保險公司理賠7600萬元。 這筆保險金應該還沒領到,但是范氏嬌兒那一筆應該有領到,金額不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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