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鬼島恐龍法官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44025)
|
---|
鬼島恐龍法官
「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嘩然
東森新聞 – 2014年3月27日 下午1:23....寄給朋友 0推薦142.......相關內容. .. 看相片.「非故意喝醉」 性侵逆轉無罪 法界嘩然 ....台南一名二十六歲男子喝了酒,跑到國小女老師家裡性侵七十五歲的女老師,一審法官判他八年,男子再上訴,沒想到二審官司出現大逆轉,法官以男子喝得太醉喪失辨別行為能力,再加上喝醉並不是故意的,改判男子無罪,但喝了酒性侵竟然能判無罪也引起法界人士嘩然,以後喝罪撞人殺人是不是也能比照辦理。 男子喝酒性侵國小老師二審改判無罪,這起發生在台南高分院做出的判決,引起法界人士嘩然,時間發生在去年四月,二十六歲王姓男子喝醉酒翻牆闖進國小女老師家裡,對七十五歲的女老師性侵,一審判八年、二審卻改判無罪,性侵案出現大逆轉最主要的原因,在於男子喝醉酒不能辨識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不過起訴的檢察官認為男子喝醉酒還能鎖門、找剪刀破壞門鎖,顯示有行為能力怎麼二審會改判無罪。 一、二審法官都認同男子犯案時的確是心神喪失,不過到底是故意要喝醉還是喝醉酒並不是自己故意的,兩者差異成了改判的重要原因,但喝醉酒性侵無罪也讓外界不免質疑,喝醉犯法那酒醉撞人、殺人是不是也能免責,起訴檢察官一審法官無法認同,台南高分檢也表示將等收到判決文後研議是否上訴。 ... 以後喝罪撞人殺人是不是也能比照辦理 |
這在美國也是有相同案例的,簡單來說就是認定被告喝酒之後精神暫時失常,這還有拍成電影,記得好像是布魯克雪德絲跟李察吉爾演的∼
|
引用:
但這也是我國刑法的一個法律漏洞 成立:自我故意或過失造成暫時性精神障礙 + 精神障礙前對違法就有故意或有預見 這案子就是欠缺後者,所以無法成立 但德國有只要 「自我故意或過失造成暫時性精神障礙」就可成立的犯罪 (這兩者在德國是不一樣的兩種罪) |
正常人會性侵一個75歲的女人嗎?所以肯定是喝醉了....你只要能向法官證明,法官也相信了....那就是拉~ :p
就像45歲的教官和女學生...........是真愛 35歲的女老師和精力充沛的男學生.......是性侵 :laugh: |
能不能先看一下該男子或是他們親戚長輩有沒有什麼政黨背景
或是家族中有人是地方派系的重要人物? |
廣 告講的
"多喝酒沒事 沒事多喝酒" |
引用:
沒那麼麻煩,其實只要有錢即可 :laugh: :laugh: |
網友早就告訴大家了
你想殺一個人,酒駕撞死他是最好的方法 :think: |
引用:
有錢也要有門路 隨便阿貓阿狗的錢都收嗎? |
這個法官判刑真的難以理解. 就算是無意也是要判罪吧?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44 A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