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影片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7)
-   -   最近出租店的新招-租了不用還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3989)

s8722447 2001-12-24 07:52 PM

最近出租店的新招-租了不用還
 
最近一些如生死急速 古墓奇兵的出租偷跑版
可能因為正式出租版出來了 所以想把之前的片子清光
也就搞出一套租了不用還 但這不是正式出租版

不過今天我要去租史瑞克的vcd-正式出租版已出
他問我說可以讀燒錄片嗎 我點點頭
接著他就拿出兩片的燒錄光碟
跟我說這是租了不用還
-本來我就想燒起來等3區dvd出來也就沒差啦
不過他們的這種做法不會觸犯什麼嗎
公然的將這燒錄片給我
以後我在超過出租時間看這片子會不會違法啊
若是這方法ok 且廠商也答應的話
那以後應該不會有租不到的vcd片子了

Elvis Fan 2001-12-24 08:14 PM

小心駛得萬年船…
 
享受之餘別忘了"小心"…
這年頭什麼商人都有!?

JERRYYO 2001-12-24 08:22 PM

你有沒有發現這些片的是[協和]的!
因為聽說協和自己允許,又收了人家的[授權金],所以出租店也是粉可憐..
真是糟糕的協和,我就不相信明年入WTO後還可以這樣亂搞!

Roses999(千少一) 2001-12-24 08:25 PM

照理講是不應該有這種「燒錄版」才對。
不過神奇的是,
某些情形下居然還有所謂的「授權燒錄版」,
四大天王之一的中龍就搞過,
有租霹靂布袋戲VCD的網友應該不陌生吧!
租回來的大概都是燒錄版,
加個10元就可以租片不用還......

v921 2001-12-24 09:06 PM

WTO後,應該會消息了,希望品質可以開始提昇

夜梟 2001-12-24 09:17 PM

這個問題我之前有跟出租店的老闆談過
他說雖然是授權燒錄, 可是於法無據, 如果被新聞局抓到
還是要被罰錢的, 面對這種情形, 他們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賺錢永遠都是那些奸詐的發片商....

mac 2001-12-24 09:36 PM

我也租過燒錄版的…
老闆是說,一次花了幾千元買斷,之後店家可以自行燒錄片子出租…
不知道是不是自圓其說…:(

夜梟 2001-12-24 10:54 PM

引用:
最初由 mac 發表
我也租過燒錄版的…
老闆是說,一次花了幾千元買斷,之後店家可以自行燒錄片子出租…
不知道是不是自圓其說…:(

所謂的一次花了幾千塊買斷的意思就是"搭售"啦
就是出租店要跟各�***商買片是以套餐的方式, 不能只挑強片
像之前發的大敵當前, 一支要搭30支的爛片一起賣
很多傳統出租店都買不起所以租不到, 要到百視達才租得到
之前在百視達找不到少林足球也是相同的道理...
這類的事情在台灣頻頻發生, 不是只有協和, 其他想嘉通、得利也都是醬子搞的
把發片的風險完全轉嫁給出租店, 真的是有夠像吸血鬼的....
不知道這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當然, 這多多少少也就造成一些發片商根本不在乎零售市場
光靠吸出租店的血就飽了, 做零售市場只是聊備一格...

Wen_Tan 2001-12-24 11:26 PM

根本沒有所謂的"授權燒錄版":mad:
根據一般的軟體合約,我們買了一片正版軟體只能合法擁有一份備份。
但是我們購買這套軟體只是花錢買了"使用這套軟體"的權利,而不是"這套軟體的擁有權",這套軟體的所有權還是在軟體製作廠商的手上。
把它套用在影音光碟上,我們花錢買到的只不過是"在非條文限制區域內觀賞影片的權利"!
而出租店家跟代理商"買斷",只是支付一次出租權利金,不用每次影片出租一次就要付一次小額的權利金
今天協和、四大天王等公司充其量只不過是"台灣區域代理商",他們沒有任何權力授權出租店出租燒錄的光碟==>代理商及出租店家均已構成違法

除非他們有這隻"影片的所有權",然後經過所有相關人員的同意(包括演員、導演、製片....就是所有曾投入心血的人員)之後他們才"有可能"發行授權燒錄版

以上~拙見:D

JERRYYO 2001-12-24 11:49 PM

引用:
最初由 Wen_Tan 發表
根本沒有所謂的"授權燒錄版":mad:
根據一般的軟體合約,我們買了一片正版軟體只能合法擁有一份備份。
但是我們購買這套軟體只是花錢買了"使用這套軟體"的權利,而不是"這套軟體的擁有權",這套軟體的所有權還是在軟體製作廠商的手上。
把它套用在影音光碟上,我們花錢買到的只不過是"在非條文限制區域內觀賞影片的權利"!
而出租店家跟代理商"買斷",只是支付一次出租權利金,不用每次影片出租一次就要付一次小額的權利金
今天協和、四大天王等公司充其量只不過是"台灣區域代理商",他們沒有任何權力授權出租店出租燒錄的光碟==>代理商及出租店家均已構成違法

除非他們有這隻"影片的所有權",然後經過所有相關人員的同意(包括演員、導演、製片....就是所有曾投入心血的人員)之後他們才"有可能"發行授權燒錄版

以上~拙見:D

重點是,發行商[默許]這樣的簽約行為,但是我不白紙黑字寫下,出問題自行負責,但是我保證自己不抓你,你自己看著辦!所以啊,我朋友的店到現在還沒有古墓奇兵,跟協和鬥,不如放棄算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51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