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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甫假釋又殺求職女子,警方逮捕殺人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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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時也是要跟當時比 就是那時有執行死刑 所以那些上路的死刑犯沒有過幾年放出來又犯案 另外死刑對其他罪犯也有嚇阻力 |
引用:
看不懂?你是指新加坡不好? |
引用:
大陸的貧富差距、社會差距、流動人口 如果沒有死刑 今天的大陸治安會跟印度有得比!!!!! 如果今天大陸的治安是70分 他們速審重判至少加了30分!! 很多人都搞不清楚這點 |
壞人愈多, 社會愈疏離, 這種簡單的道理都不懂
難怪排四小龍之末 :laugh: |
廢死也ok啦,但請改成無假釋的無期徒刑,受刑人每個月接受鞭刑三下,
一直鞭到死為止,我相信這樣應該會比死刑更有嚇阻力,重大犯罪也會變少! 其他像飆車、酒駕、詐騙集團等也都採用鞭刑 (詐騙的一律財產充公,沒財產的要強制工作到還完錢) 我就不信台灣治安不會變好! 如果有任何候選人把這些納入政見,也應該會獲得不少票吧? |
引用:
我還是老話一句:「先讓司法機關變得值得信賴,再談酷刑才有意義。」 |
引用:
7.當被別人辱罵的時候,絕對不可原諒對方,請記得告,一定要告到他掛 :laugh: |
以下資料來自ptt的夢境....
作者 sob (春雷暴殛)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7年前殺小姊妹 減刑出獄再誘殺 時間 Sun Oct 24 17:47:31 2010 ─────────────────────────────────────── 以下是作夢中,強者我同學告訴我的夢境: 這個案子的被告有長期精神病史,所以被告犯案時有無心神喪失、精神耗弱 是本案調查的重點之一。 所以一、二審法官將被告送往不同的醫院鑑定精神狀況, 結果二家醫院做出不同的鑑定結論,一家說有精神耗弱,一家說正常 這時,一、二審法官採取對被告有利的鑑定意見(罪疑惟輕原則?) 認為被告精神耗弱而判處無期徒刑。 這時最高法院有意見啦,說你竟然二家鑑定不一樣,這時最高法院有意見啦,說你竟然二家鑑定不一樣, 律師說要送桃園療養院(不知有無夢錯),你應該去鑑定一下才對阿 所以,案子當然發回。 既然最高都開口了,更一審法官就依律師說的送桃園療養院鑑定, 結果好死不死,桃園療養院居然鑑定被告沒有心神喪失、精神耗弱, 這時,更一審法官就依這鑑定結果,但考量被告長期有精神分裂症, 且已賠償被害人家屬,仍然判處無期徒刑。 更二審時,除了調查最高法院所下的指導棋外, 精神狀況當然也是攻、防的重點,所以更二審法官又送另一家鑑定 結果這家醫院鑑定結果是被告有精神耗弱,更二審法官調查完後, 雖採有利被告之證據認為被告精神耗弱,但一樣判處無期徒刑。 案子一樣又上去了, 最高法院又覺得到底被告是餵二位女童迷藥,還是只餵一位,這有疑問 所以當然又回去啦(被告不講這大概只能問神,應該傳靈媒作證) 更三審收到後(靠!怎麼又是這件∼∼∼ 蘇建和、陸正案表示:) 一樣的程序當然又再跑一遍,最高大老爺的指示當然也要詳細調查一番 結果,更三審同上次一樣,認為被告精神耗弱,但還是判處無期徒刑。 好拉,判這麼重被告當然會上訴最高法院,這時,最高法院又開口了 接下來不用說,被告一定上訴上去, 最高法院又說拉,被告有講到案發地點是流浪漢某某某蓋的, 所以人說不定是流浪漢殺的,你應該調查被告講的是不是真的阿∼ 所以,案子又乖乖回來拉∼ 假如你的主管不停來來回回退回你的案,正常人也會覺得是不是重點不在這邊 難免人就會開始猜東猜西,最容易猜的當然就是... 最高法院認為這樣判太重了!(鄉民一定會猜說是不是有送錢) 所以更四審法官調查了一下流浪漢是否真有其人,還是認為是被告殺的後, 依被告有精神耗弱且與被害人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6年。 到底被告有沒有餵食迷藥,是同時殺二個人還是分開殺,這要調查清楚 所以,案子又發回了(方堂鏡表示:我又上去了,我又發回了,打我阿,笨蛋) 打的好累該結束了吧,錯!!! 被告覺得人不是他殺的(是惡魔殺的),當然又上訴了 這時最高法院又說,案發地點是被告帶員警過去的,這樣是不是自首阿 於是,案子又發回調查了。 既然最高法院都指示了,更五審只好繼續調查,果不其然, 既然最高法院都開金口了,更五審只好也認定有自首, 而且前審沒有自首都判16年了,我這審有自首應該判更輕才是 所以,更五審就判處被告12年。 之後不知道是被告沒上訴還是怎樣,這案子就確定了。 不過,命中注定,96年間發生一件大德政,就是減刑條例。 原本,殺人刑度超過1年6月,是不可以減刑的, 不過這條有個例外,就是如果有自首,就一律可以減刑。 所以,既然法院認為被告有自首,當然得依這減刑條例減為有期徒刑6年。 那被告從92年就一直被押了,現在當然得放他出來... 說到這,我夢就醒了... 補個八卦好了,這件更五審的受命法官,是已經收押的蔡光治。 ------------------------------------------------------------------------- 記得之前有小開砍女生兩百多刀也是一直上訴到家中沒錢才停..... 這種蠢事還得持續多久........TMD的恐龍法官! |
引用:
果然............................................ :tu: |
前陣子不是有人砍死了兩人後關了6年就出來然後跑去當牧師,最近又砍人了,該不會法官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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