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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2010-08-25 09:08 PM

引用:
作者泡泡
老是放這種大絕招

因為民眾是盲目的 所以說法官不需解釋到讓百姓信服 民主政治就是愚民政治
乾脆這國家搞集權 讓那些自認菁英份子來管就好了

嘿嘿 ~~ 運用相同的邏輯
那些集權獨裁國家的領導人都是受過專業訓練的
絕對比那些無知的愚夫愚婦頭腦聰明多了
所以我們國家趕快給那些集權獨裁國家管

這叫同理可証嗎? :laugh: :laugh: :laugh:

chanhsiaohsin 2010-08-25 09:19 PM

引用:
作者nomad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0,5243,50106366x132010082501425,00.html
看看這說法真噁心

法律定下刑期的上下限
是要法官依其情節來決定刑期的
現在法官輕判
反而怪法律定的不好
那是要所有的法律取消下限,全部改成上限
這樣子法官才不會輕判嗎?
是不是所有最高可判死刑的罪也全部改成唯一死刑,這樣子法官就不會亂判了????
是不是一定要改成這樣才不會沒有藉口??是不是??



本來法官判的就有問題,相同案例,不同刑度,
有些人只想放大絕來掩飾問題點,
卻不想解釋為何不同的法官,可有不同的判決,
這樣案例還有必要嗎?

都讓法官自己判爽就行了。

無顏月 2010-08-25 09:31 PM

引用:
作者nomad
陪審團只決定有沒有罪,但判刑還是法官

萬一陪審團認為有罪
但法官認為沒罪
硬是判個有罪,但其情可憫的緩刑
那怎麼辦?


陪審團制度不是這樣的。
陪審團負責事實的認定,而法官則只就適用法條加以認定,一旦陪審團認為事實有罪,法官就應依循陪審團認定的有罪事實適用相關法條判決,所以不會出現法官和陪審團互相矛盾的情形。

bxxl 2010-08-25 09:35 PM

引用:
作者chanhsiaohsin
本來法官判的就有問題,相同案例,不同刑度,
有些人只想放大絕來掩飾問題點,
卻不想解釋為何不同的法官,可有不同的判決,
這樣案例還有必要嗎?

都讓法官自己判爽就行了。


我倒覺得相似案例不同刑度還滿正常的.
比如說不動產鑑價,給不同人估價會一樣嗎?

如果有辦法一一對應的話就只需要一支程式,輸入條件,自動輸出刑期,
也不用啥法官了.

不然就來像某些運動的裁判一樣, 五個人判決, 把最高最低的刪除, 剩下平均.
這樣要養的法官數目就增加不少.

跳海人 2010-08-25 09:39 PM

七八區有一種很奇特的情況

有相當法學素養的,似乎習慣在一些新聞討論串批評鄉民,糾正鄉民

但在鄉民真正需要法律諮商時,鮮少看到這些人的出現

反而是一些被批評被糾正的鄉民們,在那些討論串中,熱心的提供google大神拜來殘缺不全的訊息。。。


他們沒有錯,這是個人的自由,但每每看到這種情況,就覺的七八區還真是七八呀

chanhsiaohsin 2010-08-25 09:39 PM

引用:
作者bxxl
我倒覺得相似案例不同刑度還滿正常的.
比如說不動產鑑價,給不同人估價會一樣嗎?

如果有辦法一一對應的話就只需要一支程式,輸入條件,自動輸出刑期,
也不用啥法官了.


那要法官做什麼? 要案例做什麼?

法官今天爽就判輕一點,不爽就判重一點,
你叫人如何適從?

泡泡 2010-08-25 09:40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從以前到現在,每次司法新聞事件,我都呼籲過,別光看新聞報導就下結論,可是有多少人聽進去?到現在,還是常常有人一看到媒體報導就不加思考的批評,本件也是。

講快一點: 霉體愚民只是一時, 到最後就沒人澄清,水落石出嗎?
能永遠愚民, 那假的當真又如何?

引用:
作者惡蟲
所謂的檢察官聽不下是指什麼?
如果你是指檢察官對有罪、無罪的認定與法官不同,這本來就是如此,否則何需多一道審判程序?檢察官偵查終結直接執行就好,也不用審判了。

你希望如此嗎?

我的重點是 不是接受法官解釋才叫專家
這邊就有司法官不接受法官解釋才上訴嗎/
同理-不是不接受法官解釋就叫鄉民

引用:
作者惡蟲
我只知道一件事,由行政院或司法院提出的法案,如果沒有牽涉到重大利益問題的,常常可以在立法院躺個10年才有可能進入表決,這樣的速度,你能期望我國的司法改革多快?

而且很多事法界的人不是沒有呼籲或是帶頭表示意見的,只是這種東西,如果沒有新聞價值性,大家不可能在新聞報導上看得見,只能在法律專業期刊上發現相關的文章。

試問,這裡有幾個人有在看臺灣本土法學雜誌或月旦法學之類的專業法律期刊文物?
坦白講,連我都沒有常...

所以我說法界的人連開會都不用,專業期刊上的文章也不用發表,只要躺著等立法院來改革就好了 ,反正提出自清 和評鑑 培訓的聲明 也沒用吧?
正常民間可以檢討N年 ,最後甚都沒變 ,那就嚇壞我了
(也許內行人才知有甚大改革)

補一點:如果看5個醫生 每個醫生告訴我的病症都不一樣 請不要堅持告訴我 這國家的醫生都是專業

monster.tsai 2010-08-25 09:51 PM

實務見解的部份不需要到立法院吧...........
為啥法院還會有一堆莫名其妙規定在遵行呢?

光業務的定義,這不需要到立法院吧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bxxl 2010-08-25 10:01 PM

引用:
作者chanhsiaohsin
那要法官做什麼? 要案例做什麼?

法官今天爽就判輕一點,不爽就判重一點,
你叫人如何適從?


這跟爽不爽無關.
不同人本來就會有不同看法. 就算你用陪審團制度,換了不同的陪審團組成也可能導致不同結果.
律師的功力,檢察官取證能力等等這些也都有影響.

不要用法官也可以啊, 看你要用陪審團,還是寫一支程式來判決,還是網路票選...

allen2002 2010-08-25 10:15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從以前到現在,每次司法新聞事件,我都呼籲過,別光看新聞報導就下結論,可是有多少人聽進去?到現在,還是常常有人一看到媒體報導就不加思考的批評,本件也是。


所謂的檢察官聽不下是指什麼?
如果你是指檢察官對有罪、無罪的認定與法官不同,這本來就是如此,否則何需多一道審判程序?檢察官偵查終結直接執行就好,也不用審判了。

你希望如此嗎?



我只知道一件事,由行政院或司法院提出的法案,如果沒有牽涉到重大利益問題的,常常可以在立法院躺個10年才有可能進入表決,這樣的速度,你能期望我國的司法改革多快?

而且很多事法界的人不是沒有呼籲或是帶頭表示意見的,只是這種東西,如果沒有新聞價值性,大家不可能在新聞報導上看得見,只能在法律專業期刊上發現相關的文章。

試問,這裡有幾個人有在看臺灣本土法學雜誌或月旦法學之類的專業法律期刊文物?
坦白講,連我都沒有常...


Q1:
所以你對本案的判決, 給予百分之百的支持是嗎?
你可以支持, 但一般民眾反對, 就是台灣的亂源? :confused:
民主時代, 就是大家都可以發表意見, 你能, 就把本案為什麼百分百對的理由提出來, 說服所有的人 ~

引用:
作者惡蟲
真悲哀,盲目的群眾居然高達15萬人…

唉,難怪臺灣會亂……


Q2: 你還沒回答我
你是學法的, 小小問一下, 那十五萬人連合告你公然侮辱, 會不會成立啊?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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