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BT下載電影的請小心,正好有下這2片的皮繃緊點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72810)

金義農  2009-10-20 02:50 AM

撒旦的情與慾 Antichrist
上映日期:2009-11-13
http://tw.movie.yahoo.com/movieinfo_main.html/id=3130


BluRay 也出來了

台灣的片商下個月才要上映... :jolin:

misa 2009-10-20 03:11 AM

遇到這種事,第一時間就是衝去找律師看接下來要怎麼辦
別傻傻的自己一個人跑去警察局

jeff641125 2009-10-20 03:25 AM

引用:
作者misa
遇到這種事,第一時間就是衝去找律師看接下來要怎麼辦
別傻傻的自己一個人跑去警察局


唉~~那位苦主已經認罪了~~看來也沒啥挽救的餘地~~~

只能希望和解金可以談低一點囉~~

希望以後還有其他朋友遇到相同事情時不要被嚇到了~~~

wayne2001 2009-10-20 03:34 AM

我在想如果收到通知的當下 把硬碟銷毀或是送給朋友賣掉之類的 然後換一個硬碟
到案當天說電腦中毒我也不知道有抓過什麼.....死不承認有抓 就算有也是中毒去抓的.
法官會怎麼判?

asurada1982 2009-10-20 03:41 AM

引用:
作者wayne2001
我在想如果收到通知的當下 把硬碟銷毀或是送給朋友賣掉之類的 然後換一個硬碟
到案當天說電腦中毒我也不知道有抓過什麼.....死不承認有抓 就算有也是中毒去抓的.
法官會怎麼判?

拿大鎚敲得粉碎一點。:)

zeropcdvd 2009-10-20 03:49 AM

如果家中不幸遭小偷,小偷又利用你的電腦和網路偷偷下載電影,請問這罪要算誰的呀? :laugh:

misa 2009-10-20 04:11 AM

其實01那篇的回覆大家可以稍微看一看
不管回覆內容對不對,一個P2P可以有多種說法,可以知道"使用P2P"不等於"你死定了"

不要害怕請律師會花很多錢,先找個律師咨詢一下不會花你太多錢的
除非你自己非常懂法律,不然不請律師就只能隨人家講,你全部都要認
不如請個律師,確定有犯罪的部份你當然是跑不掉,但至少能保護你不被欺負

請律師要花很多錢,但不請律師可能會賠上更多錢
衡量一下請與不請怎麼做比較划算吧!!

祝大家都能平平安安永遠不會上法院 :) (叛教結婚公證的除外)

IAMSORRY6115 2009-10-20 05:43 AM

強者的媽媽玩論壇9年常看到週遭網友發生這種事發生
你認了也就沒法了(一開始應該帶律師)
警察絕對有證據證明不會光憑IP就約談你
抓你的警察經常都在外縣市他只會發約談信來約談你
你又不是片商或是大盤有績效..警察才懶的去你家抄電腦
你要死賴不承認也可以..簡易庭會一直要你認罪..官司拖很長
你若不承認還要工作嗎?還要有自己生活嗎?家人不諒解..鬱悶衍生憂鬱
每天心都在懸在那不知道哪時要開簡易庭
有些公司會要你和解(如霹靂)有些會死要你被判刑(如迪士尼)
看你被判緩刑或勞動感覺太輕還會上訴 :jolin:
既然你都認了看能不能在你能力範圍和解掉..省時..也避免留下污點
拖下去也不是辦法..對方代理人可是專業嘴砲
開簡易庭記得裝窮..裝樸素..裝誠意..裝悔過

搞不懂為何要去例如無限等大論壇下載或者使用P2P軟體
台灣有何其多私密的論壇都無限速的瘋狂下載..安全的很
只要有心都進的去都找的到

阿耀兄 2009-10-20 05:55 AM

引用:
作者jeff641125
唉~~那位苦主已經認罪了~~看來也沒啥挽救的餘地~~~

只能希望和解金可以談低一點囉~~

希望以後還有其他朋友遇到相同事情時不要被嚇到了~~~

真是個01的傻子

絕大部分的法務部門 是不會硬要走上告人一途
1.告人 還沒收到錢 自己就先要花錢 (法院的開庭費)
(民事的庭費還是以求償的%數計算)
2.就算贏了 告人的一方 若要強制執行
強制費用要先付1萬多塊給地方執行處
被告若是沒有 勞保新資所得 不動產 這筆一萬塊是鐵了的

一般法務部門多是以恫嚇為主
大家都忘了一點 反正就是不斷要求對方
你如何證明是我本人所為? 你如何證明下載的東西是非法的?
你如何證明下載的東西 是保證"封面對人" 是你家東西?

法律的精神是寧可錯過 不可錯殺
警察跟法務最常用的一招是以恫嚇 要求你"自己證明自己無罪"
即便是清白的 這往往也是最難的

而實值上 是告人一方必須證明對方犯罪確鑿
這沒有帶著傳票 破門而入 扣著你硬碟來講
對方要證明你 罪行確鑿 簡直是天方夜談

popo5201 2009-10-20 06:28 AM

Kuro會員陳佳惠因為下載九百多首MP3音樂,被控告違反著作權,判處四個月徒刑,消息傳出後,許多使用P2P下載音樂的人,開始擔心自己也可能成為被告。對這樣的疑慮,Kuro發言人柯美蕙表示,不管用Kuro還是用EZPEER等任何軟體下載音樂,只要正確使用,都不用擔心被告,因為在法院判決中,P2P檔案交換服務還是合法行為,而且Kuro對會員資料絕對保密,任何唱片業者都無法透過Kuro要到會員資料。柯美蕙強調,Kuro會員都是透過網路,以不記名的方式使用服務,所以Kuro根本不知道會員的真實身份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07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