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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車被撞對方還要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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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名了,
監理所可能會因為你...從此考照要加考智力測驗!!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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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基本上你是要切到內線主車道自然要讓直行車!! 你去翻翻考駕照時的題目裡面就有!! 別再凹了!! :jolin: 如果我是對方的話一定要你全額賠償+精神賠償... :flash: 好好跟對方協調吧... 拿出誠意應該對方也不會太硬... PS: 你說:(也不能因為這樣就擦撞我車呀) :jolin: 不然你想要對方為了不撞上你要怎麼開?? 我可以給你下面兩種狀況... 1:對方為了閃你的車撞上安全島.. 2:為了閃你的車緊急煞車被後面的車追撞.... 3:發生一或二狀況後你當作不干你事悄悄開車離開現場.... 4:....自己想... |
引用:
:tu: :tu: :tu: :tu: :tu: 這樣看起來.. 駕照制度取消算了... 像你這樣的人都可以拿駕照, 還考幹嘛? :stupefy: 另外問一句.. 你應該是領殘障駕照吧? 沒錯吧? :flash: |
原 PO 大概以為現在還是 『撞人的有錯、大台的要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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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乖乖協調和解吧...
現在不賠...等往後上法院 可能賠更多... |
我看撞到你的傢伙才真的是覺得超衰的.自己車開得好好的卻有冒失鬼跑出來造成車禍.對方還硬ㄠ不賠錢
對啦!最好都是撞人的人的錯啦.下次走頭無路的人也不用跳樓自殺了.都半夜走上高速公路給車撞好了 (還有.你真的知道方向燈是幹啥用的嗎?) |
引用:
一直以來,在交通法規的路權上,就是規定”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支道車要讓幹道車”、”路邊車要切入車道要讓原先就在車道上的車”,這是一直以來就是這樣的。 不管是損害賠償或是交通法規都是你理虧,所以調解沒有過,上了法院你沒有贏面的,法官只要問你,你從路邊切入車道前,有沒有先打方向燈,以及禮讓後方原先在車道上的車。你切換兩個車道有沒有先切入一個車道後,要先前行一段距離,確定與後方來車有在安全距離之外,你在第二次切入內車車道,如果你都沒有,那麼你就輸定了。因為他車速過快不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果你有先注意到後方來車並讓後方來車先行,就不會有這次的事故了。 所以還是”認錯”認賠比較好。 |
這讓我想起我阿公很冤的一次車禍。
阿公他開車在汽車道上,一個女的開車在機車道上硬ㄠ進汽車道。 撞到我阿公的車,我阿公當時只是想被撞了自己倒楣,當地交通複雜不便停車而離開。 那個女的撞我阿公的車,自己車門凹進去。報案請警方處理。 我阿公不在現場,警方說算肇事逃逸.......。 想她老公惡質的嘴臉,還持相機不斷拍照,出言不遜,一付要大鬧的樣子。 連他爸爸媽媽都帶到警察局來壯聲勢。(那兩個老的比我阿公年紀還小) 還有警察根本不釐清事實,只說他出面處理就要先吊銷我阿公駕照。要我們自己吃下去...。 為了這個,還要賠對方錢。 說真的,最後那扇門也只值4000圓。 倒是讓人看透這家人的德性。 還有,被撞千萬不要自認倒楣離開。 |
唉,相信我這種人多的是
上回在和平西路遇到一個並排停車也不打方向燈就起步要切到內線車道 要不是我煞的快大概就被他撞飛了,他也不覺得錯,只是覺得別人為什麼不讓他 氣的我差點把安全帽砸到他車上 |
引用:
真奇怪~自己做錯還在凹 自己看看,版上多少大大都已經指出了你的問題,也解釋過了 你自己難道沒有一點感覺嗎?還一直以為自己是對的?"就像自己開逆向還怪幾百輛車逆向一樣" 現在對你最好的方法是賠錢了事,如果繼續鬧上法院別人只需要證明自己是直行車就足夠吃死你了 而且啊~~你如果不賠錢對方不爽給你直接告上法院,你的損失就不只是修車費了,可能還會包括法院費和一堆對方開給你的賠償,好好想想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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