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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鐵駕駛勇救300人殉職 銓敘部:誰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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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電腦模擬會有參數設定的問題 還是真人實測比較好 就請判決法官跟銓敘部官員上好了。 |
引用:
哪也要有足夠的火車頭啊... |
引用:
那個車頭還在台北機廠 台鐵土砲糊一糊直接上 |
引用:
可以請您補充所知的新事證是那些嗎? 目前好像都尚未有報導說明哪些新事證. 不過在另一篇也發過文, 台灣有太多例子是不專業治國, 做得好大家都開心, 並不表示做得對. 反正觀眾看得開心就好, 對錯就沒那麼重要了. |
引用:
一開始說不是 後來又說是 搞的我好亂啊 :jolin: 所以現在到底是? :confused: 銓敘部到底對還是錯? :confused: :confused: |
引用:
我贊成您的觀點 但是這個案子也暴露出一個沈痾已久的問題 「行政法院過度偏袒行政機關提出的資料」 所以行政法院才一直被戲稱「駁回法院」 行政訴訟中絕大部分證據資料,都是來自行政機關所作 而人民別說證據了,連一些基本的相關資訊取得,都常常受到行政機關刁難 如果因此不服,想要提出訴訟 別說想提出證據,就連很多事實爭點都無法得知 如何攻擊?如何防守?優勢都傾向行政機關 這就需要法院介入調查 而行政法院通常只一昧相信行政機關提出的證據 這些證據或者只是「部份」,或者經過「修飾」 但是行政法院就是相信了 當行政機關已佔有優勢地位,而法院又偏袒優勢一方 這樣的訴訟結果不難想像 本案最初的結果就是如此 |
引用:
這是法官 證據法則跟經驗法則 明顯有問題。 簡單講就是 這法官判案 早已預設立場。 |
引用:
這裡新聞有提到 http://www.nownews.com/n/2014/01/16/1091312 "台鐵局委託何宜慈科技發展教育基金會及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分別提出鑑定 報告,今年1月10日提出補充報告,並就醫療證明及還原事件經過的鑑定報告等提出新事證。" |
引用:
那還要有一截砂石車身阿:laugh::laugh: 而且糊一糊的車頭衝不到當時的時速,更不用說拉著十節滿載客人的車廂(<-煞不住的主因) 引用:
人家會跟你說"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laugh::laugh::laugh: 他已經選擇性失明忽略這段.... |
引用:
客人已經有了 只是差車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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