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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wu995 2005-03-31 05:13 PM

我好像沒說要先去課另外的族群吧.
攤販的管理並不等於攤販納稅,我租店面開店負付店租就不用繳稅嗎?
我是提醒你,現在的租稅不公平因為政府柿子挑軟的吃.
所以覺大多的稅負負擔由上班族承受,比照國外這是很誇張的情形
目前我要交的稅,雖然我覺得不合理,但還交得起,請您放心好了.

至於攤販不納稅的原因 最大的理由是什麼呢?
可以回答我嗎?


引用:
作者lioushen
我想我進社會的年齡 , 可能比大多數的網友都還來的長 ...
稅賦公平 , 是值得去追求的 , 但 , 絕對不是像你說的 ,
要向某一族群課稅 , 就得先去課另外的族群之後才能動手 ,
這樣永遠都無法動 .

攤販不是不用繳稅 , 此篇中有許多關於攤販管理的文章出現 ,
或許你該去看一下 ...
路邊擺的攤販 ,是不合法的 , 也是需要被管理的 ..

但是要課網路交易稅 , 不一定要先課攤販的稅之後才能談起 .

你的稅賦重 , 你經濟壓力重 , 我可以幫你 , 但是 , 我為何要幫你 ??
平白無故無親無故 , 我為何要獨幫你 ??

許多免稅制度 , 常上政治區的話 , 你可以看到我一堆的批評 ,
你沒看到 , 不代表我不支持稅賦改革 .

神奇天鵝 2005-03-31 05:15 PM

引用:
作者taishita
好個國稅局,真行!
搞不好下次可能會說
林先生,你兒子收到了同學送的一把+10惡魔短劍,得課徵贈與稅喔!


那如果林先生的兒子跟人家 PK ....
被打掛了 ~ :unbelief:
要不要繳遺產稅 !? :laugh:

寶物都噴出來掉滿地 , 去撿寶物的人要不要課印花稅 !? :D

aug0123 2005-03-31 05:20 PM

引用:
作者samwu995
我好像沒說要先去課另外的族群吧.
攤販的管理並不等於攤販納稅,我租店面開店負付店租就不用繳稅嗎?
我是提醒你,現在的租稅不公平因為政府柿子挑軟的吃.
所以覺大多的稅負負擔由上班族承受,比照國外這是很誇張的情形
目前我要交的稅,雖然我覺得不合理,但還交得起,請您放心好了.

至於攤販不納稅的原因 最大的理由是什麼呢?
可以回答我嗎?

你沒看我的文嗎?
往前翻 :rolleyes:
攤販是要"繳稅"的

syb 2005-03-31 05:44 PM

這是地球上最可笑的稅吧......
真的要抽稅....
打到寶的時候就該稅啦~
如果這些遊戲寶物算財產
再照標題用的寶物算...
沒加就2500了
+10破萬不是問題.....
衝到+10時候,玩家就該繳贈品稅了吧~ :rolleyes:

那不知道遊戲裡的npc商店在賣東西的時候要不要繳稅哦...
是不是還要開個發票咧~ :laugh:

lioushen 2005-03-31 05:44 PM

#36 那篇 , 你那樣子回答是什麼意思 ??

這篇主要討論網路交易 , 我說有所得就要課稅 , 你就提到先去抓攤販開刀 ??
要討論政府的東西 , 我可以跟你討論許多 , 但牽扯到政治 , 我不想在七八區談 !!


引用:
作者samwu995
我好像沒說要先去課另外的族群吧.
攤販的管理並不等於攤販納稅,我租店面開店負付店租就不用繳稅嗎?
我是提醒你,現在的租稅不公平因為政府柿子挑軟的吃.
所以覺大多的稅負負擔由上班族承受,比照國外這是很誇張的情形
目前我要交的稅,雖然我覺得不合理,但還交得起,請您放心好了.

至於攤販不納稅的原因 最大的理由是什麼呢?
可以回答我嗎?

WanLaihao 2005-03-31 05:44 PM

引用:
作者aug0123
網路的虛擬寶物在幾次判決下都被認為是"財產"
所以課稅並不意外 別忘了 很多人是"職業"的
根據賦稅公平原則 網路販賣是應該繳稅 要不然上班族豈不是白痴

我同意有所得該繳稅…
但如何界定所得呢??
也許成本過高…所得是負的呢??
再來…
虛擬寶物如果真能算是“財產”的話…
如果主機不小心掛掉…是不是要賠給相關的玩家呢??
但是…如果真掛掉…沒有記錄…誰又曉得該賠給誰哪些東西,多少錢呢??
就算有備份…也有時效的問題…
誰能說準備份前後發生的事情和相關“財產”的變化呢?

lioushen 2005-03-31 05:52 PM

這篇的最大盲點 , 就是記者的認知 ...
施行細則都還沒出來 , 記者就已經引導大眾到他自己認知的行為中 !!

到底財政部該如何課稅 ??
是 用 100 萬天幣去計算 ?? 或者是賣出100萬天幣得到 500 元新台幣 ??
又還沒有細則 , 大家都掉入了記者的無知當中 !!

青葉大哥 2005-03-31 05:56 PM

引用:
作者lioushen
這篇的最大盲點 , 就是記者的認知 ...
施行細則都還沒出來 , 記者就已經引導大眾到他自己認知的行為中 !!

到底財政部該如何課稅 ??
是 用 100 萬天幣去計算 ?? 或者是賣出100萬天幣得到 500 元新台幣 ??
又還沒有細則 , 大家都掉入了記者的無知當中 !!


開板者自開完板後就落跑了 :jolin:

萬一此新聞又是在國稅局研議階段,那麼就是報紙的記者又作假新聞了
(這家媒體作假新聞不是第一次了 :unbelief: )

美國記者作假新聞,報紙整整花了3大頁道歉,台灣媒體作假新聞,記者本身還可以跟民眾嗆聲:媒體報導是天職 :nonono:


所以我心中認為媒體有時真不是東西啊 :jolin:

samwu995 2005-03-31 05:57 PM

真的喔
可是我家前賣鴨肉米粉的攤販說
她們報稅時年所得寫20萬
那個稅捐處就放他一馬
因為稅捐機關人手不足
說是稽徵成本大於稽徵所得
所以全台灣的攤販都是這樣耶


引用:
作者aug0123
你沒看我的文嗎?
往前翻 :rolleyes:
攤販是要"繳稅"的

RogerShih 2005-03-31 06:00 PM

虛擬寶物的所有權跟使用權是分開的吧?

嚴格說來, 所有遊戲寶物都是由程式產生, 在所有權上, 是屬於廠商的, 所以一般玩家在買賣虛擬寶物的時候, 只是交換使用權, 而非所有權, 因為你虛擬寶物不可能存在於程式之外啊.

我覺得這真的很難實行.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4: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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