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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栗男剛出獄 「手綁尖刀」隨機砍2女1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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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案件從陳水扁時代開始減少到現在啊,我個人是認為主要跟監視器大量裝設有關,
而不是因為蔡英文執政。不然我想請問某A,蔡英文時期做了什麼重大措施讓殺人犯罪案件變少? 關於監視器安裝: 1996 劉邦友命案, 彭婉如命案 1997 白曉燕命案。 1999年內政部推動天羅地網專案,台灣全面開始安裝監視器在街頭角落,當新聞洗腦人民,警察用監視器科技執法破獲重大犯罪案,降低重大案件的效果很明顯啊!不過監視器太多太密集,反而有人開始思考是否侵犯人民自由。 錄影中請微笑──無所不在的監視器 https://www.taiwan-panorama.com/Art...ic5HAkqjsFv_MAh 台北市社區鄰里監視系統在犯罪 預防上成效評估之研究 https://www.cib.npa.gov.tw/ch/app/d...61995520&type=s 竹北西區監視器少 治安隱憂 https://tw.news.yahoo.com/%E7%AB%B9...-201000815.html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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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被害人家屬的反應,廢死聯盟別裝作看不到。
全家被殺光!13歲少年「親自槍決凶手」 阿富汗8萬人圍觀 阿富汗一名13歲少年在8萬人圍觀之下,親手槍決殺害他全家13人的凶手。《每日郵報》指出,這起駭人的公開處決事件,再次凸顯塔利班統治下,該國人權狀況急速惡化。根據阿富汗最高法院聲明,被處決的曼加爾(Mangal)今年1月闖入霍斯特省(Khost)一處民宅,射殺少年的13名家人,包括數名兒童和3名婦女。唯一倖存的少年2日連開3槍,結束了凶手的性命,湧入體育館圍觀的8萬名觀眾,也齊聲高呼「真主至大」(Allahu Akbar)。 塔利班政府曾提出「寬恕與和解」選項,得以讓凶手免於一死,但死者親屬堅持要求極刑。此案經過地方法院、上訴法院及最高法院三級審理,最終被阿富汗最高領導人阿洪札達(Hibatullah Akhundzada)批准執行。當局1日還發布官方通知,呼籲人們參與處決。 報導指出,這是塔利班2021年重掌政權以來第12起公開處決案例。聯合國阿富汗人權特別報告員班尼特(Richard Bennett)2日強調,「這種不人道、殘酷且不尋常的懲罰已經違反國際法,必須立即停止。」但在現場圍觀的居民拉赫馬尼(Mujib Rahman Rahmani)受訪時表達支持,他認為公開處決可能產生正面效果,因為「以後就沒人敢殺人了。」塔利班實施嚴格的伊斯蘭教法(Sharia Law),這些處決正是其中的「以命抵命」(Qisas)刑罰。除了公開處決,塔利班還依據該法,禁止女性接受中高等教育與就業。 |
蟾蜍黨讓殺人案減少 ??
當然, 在綠色執政的努力之下, 讓台灣變成詐騙者的天堂, 想賺非法之財的, 去動動嘴騙人賺的還比較多, 幹嘛再動刀動槍 或是 偷竊搶劫 ?? 蟾蜍黨讓治安變好 ?? :laugh::laugh::laugh: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aAe-ZVF6io <<詐騙不減反增、打詐APP評價差 王世堅飆罵數發部>> "民進黨立委王世堅批評政府一直宣傳「打詐四法」通過, 但光是今年7月一個月內民眾被詐騙的金額就抵過去年一整年" |
最近在看回魂計,內容是兩個被害者母親在殺人者執行死刑後,仍然心有未干,
花大錢把殺人者復活後,讓他再死一次。劇情跟演技都值得一看。 特別是廢死聯盟,可以看看片中所提到對於被害者家屬所受的經濟及生活上的問題。 李心潔的演技比舒淇要好很多。本片主要在泰國跟台灣拍攝。 |
引用:
我認為家屬的原諒不能作為判刑的依據 原諒不能讓已經死去的人活過來 死刑也不能讓已經死去的人活過來 重點是還活著的人 兇手到底會不會關一關放出來又繼續殺人 這才是我們最關心的事 重點就是要讓壞人沒辦法隨便殺人 還有我們目前法律 對那些明顯會殺人但是殺人未遂的太寬容了 等於保障他們殺人權力 直到他們成功殺死人之前 沒有任何辦法可以阻擋 |
普丁不是什麼好人,但他對恐怖份子的評語很有意思:
原諒是上帝和他的事情,我的職責是安排他們見面 |
台灣還有死刑吧? 法律也不是寬容.
問題在於判的人.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761139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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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被撞死醫大生爸爸(民視體育主播陳建君)的告白,文長。
只能說,只有自己遇到才能真正思考,才是最真實的。 全文 我是被害人的爸爸,我今天穿的是我最心愛的兒子的衣服、褲子和在醫院實習的白袍, 彷彿他也可以在這裡,和我一起來討一個公道。 和兒子最親的媽媽和妹妹還有阿嬤,今天沒有出席,因為他們情緒沒有辦法忍受這樣的煎 熬和折磨,所以由我一個人代表。 如果可以,我想請在場所有人靜下心,想像一下,你今天來到這裡,不論是以什麼角色參 與這場庭審,當結束之後你回家之前,還想著晚上要做什麼,明天要做什麼,未來要做什 麼,卻在經過一個路口的時候,被一輛車直接撞死,那是什麼感覺? 是不是難以想像?是不是非常恐怖?一瞬間你的一切都沒了,你的生命沒了,你的夢想沒 了,你的未來也沒了。 這就是我唯一的兒子受到的遭遇,他甚至大學還來不及畢業,還沒過22歲的生日,還沒來 得及做好多好多他想做的事、想體驗的人生。 每一天想到這裡,做父親的我都無比的難過,為什麼我的兒子會遭遇到這麼可怕、這麼殘 忍的事情。 吳叡旻,請你看看,這就是你撞死的人,一個個性溫柔、善解人意又不失幽默的男孩子, 兒子很愛打線上遊戲,但從小也認認真真、辛辛苦苦讀書,國三的時候每天補習到晚上九 點才回家,高三的時候還剃了光頭就為了專心準備大學考試,他在高雄醫學大學讀到四年 級,來到台中的醫院實習,期間他遇到瓶頸,對未來職業的選擇出現困惑,所以他跑去打 工、跑外送,賺取延畢一年所需要的學費和生活費。 兒子就是一個這麼優秀、獨立又堅持自我的孩子,正在追尋他理想人生的道路上。 昨天聽到被告吳叡旻不但沒有汽機車駕照,甚至是連考都沒去考過,就長期開著車在路上 橫衝直撞,心裡覺得萬分諷刺,兒子不但有機車駕照,甚至利用大三暑假那一年去上駕訓 班,把汽車駕照也考到了,但是他卻從來沒有開車上路過。 就在騎摩托車規規矩矩過綠燈的時候,被撞死,為什麼? 因為吳叡旻你開車闖紅燈,你還是酒駕、無照駕駛、超速闖、肇事逃逸,撞死的我最心愛 的兒子。 所有最惡劣的駕駛行為你全部犯了,當天兒子不但有戴安全帽,還是那種全罩式,類似賽 車專用非常厚實緊密非常貼臉的安全帽,但你把他撞得頭骨破裂,全身18處骨折每次想到 這裡我的心都碎了。 從車禍發生之後,每一天我都會想好幾遍我從小愛他到大、苦心養育栽培的兒子,想到他 的遭遇,我都是撕心裂肺的痛,這是我最喜歡的一張和兒子的合照,是他三歲的時候,在 淡水漁人碼頭的情人橋上拍的,那時候的他好開心好可愛,這是我們的全家福,是我們到 日本玩在摩天輪上面拍的,現在我們的家庭已經永遠無法完整了。 22年前我親自在醫院陪產,開心又興奮的在產房看著兒子出生、來到這個世界,沒想到22 年後我卻必須到太平間去認屍,傷心的幫他辦喪禮、辦告別式,今天要站在這邊說這些話 ,再一次談這件事,對我而言更是難以承受的痛。 但是為了兒子我必須堅強,我必須要努力為他討回公道,這是當爸爸剩下唯一能為他做的 事,不只如此,兒子雖然走了,但我希望他的生命能發揮更大的價值,要讓這個社會、要 讓更多人免於酒駕肇事的恐懼。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這是自古以來大家常掛在嘴邊的話。但我發現,這樣的 話在進步、文明的台灣的司法體系中得不到印證,酒駕致死在日本最高可以判20年刑期, 在美國最重可判處終身監禁甚至死刑。 在台灣酒駕開車撞死人,最高刑期「只有十年」,而且過去的判例從來沒有判滿十年過, 這條法律完全不符合我的期待,我相信也不符合大多數台灣人的期待,如果受害的是你的 朋友家人,判不到十年,你覺得符合公平正義嗎?司法程序中,我也發現,兒子這個案子 即使加上其他的罪,最後可能連20年,甚至15年都判不到,我覺得充滿無力感。 所以我拜託國民法官們,你們的決定攸關這個社會對酒駕的遏止和更多人交通的安全,我 知道法律條文是死的,但人的心是活的、是有感情的,情理法,現今法律條文的匱乏、不 周延,就要靠來自人民的聲音去補足,這應該就是大家講情、理、法,情理必須走在法前 面的原因。 如果你問我,酒駕致死該當何罪?我會說唯一死刑,但是台灣的法律如此,殺人已經不必 償命,所以我只能期待不論是酒駕致死罪、肇事逃逸、累犯,所有的刑度「判好判滿」, 甚至我覺得這個案子還有遺棄罪、和可以判無期徒刑的「不確故意殺人」,只是在台灣的 司法體系中,連被拿出來求刑的機會都沒有。 台灣司法的表現長期不符合人民期待,需要的是勇敢的思維、需要的是大破大立,而不是 困在僵化的法條和判例當中畫地自限。 刑責已經不夠重了,對方律師還提出,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希望能減刑,我只想說,那我 兒子被他犯後的態度是什麼?沒有辦法有態度了,因為兒子已經死了,你前科累累被判刑 ,還一而再、再而三,無止境的無照駕駛,那你之前做那麼多壞事、那麼多無照違規被抓 、被罰的時候為甚麼沒有態度良好?一定要撞死人了你才要態度良好? 從案發當天警方掌握的調查來看,你被抓只是遲早的事,當你撞到兒子、冷血離開,沒有 第一時間報警叫救護車,任由我的兒子躺在冰冷的路邊、死去,你事後我完全不認同、但 無奈法律卻可能承認的自首行為,我覺得根本沒有拿來當減刑條件。 如果人死可以復生,悔意才有意義,我的兒子永遠回不來了,我和她媽媽永遠沒了兒子, 我女兒也永遠沒了哥哥,我們的人生被徹底改變,一千句、一萬句犯後態度良好都無法彌 補我們,請問憑什麼因為這樣減刑? 我認為這個已經是最惡劣的酒駕案件,多次無照駕駛、酒駕、闖紅燈、超速、撞死人、肇 事逃逸,如果還不能重判,不僅會讓死者不瞑目、家屬覺得正義無法伸張,更是我們對那 些「無視交通公共安全的人」的縱容和示弱,那下一個被酒駕撞死的人會是誰呢?還會有 多少人被酒駕撞死?我希望永遠不會再發生,要讓社會知道酒駕絕對零容忍,酒駕肇事會 判重刑,改變就從兒子這個案件開始。 |
其實我一直都跟年輕人說
晚上要出門 不要騎車 你再怎麼遵守交通規則 在半夜就是有機會遇到喝酒 吸毒的人半夜趴趴走 為了自己跟家人好 深夜出門請搭計程車或uber :think: :think: :think: :th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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