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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車行車安全宣導 : 機車當然可以騎快車道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76676)

semmy 2012-07-21 12:00 AM

引用:
作者weirock
機車勒

又在亂教了

之前不是教你們一次了

還在誤導社會大眾

是存什麼心啊

中間那條叫「混合車道」~汽、機車混流

搞這種偷渡法

是整天想害死人哦

http://i.imgur.com/4uk4d.jpg

交通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在第2-1頁,2.2車道寬這一節中提到,『車道如供汽車、機車及慢車共同使用,一般稱混合車道

而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3 條中提到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在第 74 條也提到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你確定你所認知的那條道路,真的叫做『混合車道』?

太古 2012-07-21 12:10 AM

請問 混合車道 一詞
只在 交通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出現嗎?

weirock 2012-07-21 12:16 AM

引用:
作者semmy
交通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http://210.69.99.7/motchypage/rules/201105191036101.doc)
在第2-1頁,2.2車道寬這一節中提到,『車道如供汽車、機車及慢車共同使用,一般稱混合車道』

而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3 條中提到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在第 74 條也提到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你確定你所認知的那條道路,真的叫做『混合車道』?還是你把兩個輪子、三個輪的『車』通通當成慢車?


第 73 條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我的解釋是~當你「慢慢騎」時~請騎在慢車道上~沒特別理由請別騎到混合車道上

然後74條~明顯你還在把混合車道當快車道~請先去把你的腦子整理一下

車道、車種、車速分流考慮到的不只使用者的「權利」~

它還要考慮到在何種車速下~各種車輛發生掽撞時~怎樣的規定才能降低死亡率...等種種因素

你們只想切蛋糕的只談權利~可以~我也不想鳥你們

但請別散播錯誤的法規知識

這是做人的底限

不想當人的話~就請誤導大眾下去吧



引用:
作者太古
請問 混合車道 一詞
只在 交通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出現嗎?


http://roadweb.cpami.gov.tw/web/protocol/protoco2_2.htm

還有其它的

自己慢慢看

sutl 2012-07-21 12:21 AM

慢車是指人力車獸力車,或是低動力免牌照機具。

機械腳踏車一直歸類在汽車。

禁行機車道的道理,同禁行重車道。但重車(大卡車)跟機車都是屬於汽車。

semmy 2012-07-21 12:23 AM

引用:
作者weirock

混合車道係指汽車、機車及人力車輛皆可使用之車道

營建署的說法與交通部是一樣的
引用:
作者weirock
第 73 條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我的解釋是~當你「慢慢騎」時~請騎在慢車道上~沒特別理由請別騎到混合車道上
然後74條~明顯你還在把混合車道當快車道~請先去把你的腦子整理一下
車道、車種、車速分流考慮到的不只使用者的「權利」~
它還要考慮到在何種車速下~各種車輛發生掽撞時~怎樣的規定才能降低死亡率...等種種因素
你們只想切蛋糕的只談權利~可以~我也不想鳥你們
但請別散播錯誤的法規知識
這是做人的底限
不想當人的話~就請誤導大眾下去吧

車種、車道的定義如果錯了的話,後頭的一切全盤切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5 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標線或號誌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四、右轉彎時,應靠右側路邊右轉。但行駛於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左側車道或左側慢車道者,應採兩段方式右轉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行駛車道內行進。但行駛於同向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右側車道或右側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六、在設有交通島劃分行車方向或快慢車道之道路行駛,不得左轉。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二手男 2012-07-21 12:37 AM

機車=汽車(在法規上)....有人還不知道 :confused:

weirock 2012-07-21 12:46 AM

引用:
作者semmy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25 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標線或號誌者,應依下列規定行駛:
四、右轉彎時,應靠右側路邊右轉。但行駛於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左側車道或左側慢車道者,應採兩段方式右轉。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規定行駛車道內行進。但行駛於同向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右側車道或右側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
六、在設有交通島劃分行車方向或快慢車道之道路行駛,不得左轉。

車種、車道的定義如果錯了的話,後頭的一切全盤切錯!

混合車道係指汽車、機車及人力車輛皆可使用之車道


車速分流本來就是設定 騎慢的靠外側、騎一般速度的靠中間、開快的靠中間

這是一體適用的「大原則」

而另一個「大原則」是車種分流

依車種的「威脅性」及「被威脅性」做分流

不然高速公路為何規定大型車輛只能行駛在外側?


而你有想過在限速70公里的二車道以上之單行道~

慢慢騎的車為了左轉突然切換車道~

而內側車道的車因為中間有大型車~視線被擋著~沒看到該車輛突然切過來會發生什麼事嗎?


[YOUTUBE]uDLqv6-RlG8[/YOUTUBE]

你們所有的要求都是設定在「理想下」

但現實=理想嗎?


你們要小鼻子小眼睛的只談一種車種~而不是全部車種一起談~是你家的事~

我說了~要切蛋糕也是你家的事~我不想鳥你們~

但別在那散播錯誤的法規知識~

太古 2012-07-21 12:46 AM

所以 混合車道 只出現在規範裡
他不是法律(法律可稱法、律、條例、通則)?

weirock 2012-07-21 12:50 AM

引用:
作者太古
所以 混合車道 只出現在規範裡
他不是法律(法律可稱法、律、條例、通則)?


沒特別規定

警察也不會抓(最少我沒遇過)

路上只要沒快車道(或上面劃禁行機車)

就是混合車道

二手男 2012-07-21 12:57 AM

你引那個例子很爛ㄝ.
那個人根本就沒有注意後方來車.被撞是正常的..

不然高速公路為何規定大型車輛只能行駛在外側?
這是因為大型車輛限速90而已.所以限制只能開外側.超車時也是可以用中間車道或內車道(二線道時)
還有為什麼最低限速是60.因為高公局有說怕貨車在上坡路段會太慢所以才規劃成60的
一般小型車依規定也是開在中間車道.因為內車道是超車道.不可長時間占用.

就跟你說機車是汽車是快車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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