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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程車臨停載客,立委擬修法
2011/08/04 18:33:09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4日電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王幸男今天說,計程車司機為搶客,突然煞車臨時停車,導致車禍時有所聞,他將提案修法,規定計程車須確認後方無來車,才可減速靠邊臨停載客,否則重罰。 交通部官員下午受訪表示,計程車臨停相關規範與一般車輛相同,不可在人行道、快車道、交叉路口、設有禁止臨停標誌、標線處臨停,且臨停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路邊,違者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官員說,不只計程車有隨意臨停問題,許多駕駛人也常違規,民眾守法上路及執法單位都有再加強空間。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表示,現行法令雖有規範,但許多民眾沒遵守,他呼籲駕駛人應有良好駕駛觀念,且要自律,警方也要加強取締。 王幸男說,計程車為搶客人,常隨意變換車道或緊急煞車,危害後方用路人安全,但現今法律規範不夠明確,且罰責太輕,他將於立法院下會期提案修法,明確規定計程車須確認後方安全距離內無來車,才可減速靠邊臨停,否則重罰,且從嚴認定肇事責任。 常騎重型機車的王幸男也提醒摩托車騎士,上路一定要把握3原則,不緊跟前方車輛、注意後方是否有車輛緊跟、不與其他車輛並行,掌握安全距離才是保命之道。 ------------------------------------------- 總要出了人命,才會想到要修法... :cry: 但計程車的問題,需把乘客一併納入事故刑責,才能遏止! 如果乘客在不當位置招車造成事故,需負擔連帶刑事/民事責任。 因為許多計程車行為是招攬的乘客造成的,從源頭一併管制,才能有效遏止這種亂象... |
引用:
我方與美國互不承認外交關係存在的情況下, 司機先生也不是外交官,很難有外交豁免的餘地, 但AIT司機應該是無辜的.... |
引用:
+1 如果新聞報的沒錯,被攔的計程車後面還有一台計程車,照這看來騎車的沒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前車遇到事故(前方有車急停),騎車的剎車不及撞到前車 今天要是騎車的是開卡車剎車不及撞下去撞死前面那個計程車司機(不是被攔車載客那個喔),不知道大家還會同情那個沒保持安全距離剎車不及結果撞死人的人嗎 |
用講的不準確
有影片可以參考嗎 ? |
引用:
沒用...不是第一次了, 久久拿來吵一吵, 只能盼望哪天出事的是個"官"或其他"雞犬", 看會不會較有用.. |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就絕對錯嗎?
![]() 如果今天交通如上面的尖峰時段情況... 結果前方有一輛車行經路口時,駕駛突然想起有東西忘在家裡,一時緊張緊急煞車準備要右轉至另一條道路... 結果造成後方幾十輛機車連環撞,死傷慘重... 在法庭上,難道還是只因後方機車騎士沒保持安全距離造成的問題嗎?該汽車駕駛毫無責任嗎?如果真有法官這樣判,看不會引起眾怒... :think: |
沒人想知道那個肇事的出租車是給誰招的嗎?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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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是說追撞的沒有錯嗎??? :unbelief::unbelief: 更何況這個案例前車是碰到緊急事件才緊急剎車的(他不剎車換成他追撞那個被攔的小黃) 我就說了,今天因為是機車追撞小黃所以你才出來說話,要是今天是卡車追撞小黃你還會跳出來幫卡車說話嗎:flash: |
引用:
連法庭都不用上吧,還法官咧。 |
台北市路上一堆垃圾計程車,為了載客亂換車道或忽停,真是 :tu:
自已也好幾次被嚇到或硬擠到別的車道! 另外公車也差不多,每次載完客人,要離站就是一口氣車身直接切出去, 公車跟計程車根本就是道路殺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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