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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c 2010-10-24 11:29 AM

引用:
作者esp002
為什麼都是希望『別人』冒生命危險跳出來替『自己』伸張正義?
為什麼不是『自己』練就保衛『自己』的能力呢?


因為並不是每個老弱婦孺只要經過練習都能具備這樣的能力阿...

FD3STYPER 2010-10-24 12:15 PM

引用:
作者esp002
很顯然,弱肉強食的世界法則不會因為有了制度就有改變
與其詛咒司法的無能,何不強化自身的防禦能力?
只是當好人並不足以安居樂業,擁有強健的身心才是王道。

猜想等會又會有人拿再強也擋不了子彈來當藉口,
想想,雙方都拿武器,是身強體健者還是弱不禁風者佔上風?
所謂弱者永遠有藉口的啦!


引用:
作者esp002
為什麼都是希望『別人』冒生命危險跳出來替『自己』伸張正義?
為什麼不是『自己』練就保衛『自己』的能力呢?
唉!


會不會想太多?

已經被設計陷阱預謀殺人, 這誰能反應的過來?
飯多吃ㄧ點, 風涼話少講一點,
真的給你遇到搞不好叫的比阿婆還淒厲.

BTW,

驗屍最好驗看看死後有沒有被性侵跡象, 幹他媽的我根本認為這個東西不是精神分裂,
根本就是喪心病狂, 再放, 再放就他媽的被害者家屬自己處理.

對, 我們有法律所以是法治社會, 但是那個東西之前就殺掉兩個小女生,
那個父親自己應該做些什麼, 反正人生已經被這個東西糟蹋掉, 不如
等東西出獄再幹個轟轟烈烈的復仇後, 手機撥110自首.

自首表示深感悔意, 所以不會死刑, 法治嘛!

museshuner 2010-10-24 12:48 PM

引用:
作者esp002
為什麼都是希望『別人』冒生命危險跳出來替『自己』伸張正義?
為什麼不是『自己』練就保衛『自己』的能力呢?
唉!


殺姊妹花 惡徒判無期
2004年10月09日蘋果日報
【賴心瑩╱台北報導】發生在去年四月間的板橋一對就讀國小的劉家小姊妹,遭患有精神疾病的鄰居陳昆明誘騙外出殺害並棄屍新店溪一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殺人罪將陳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且需接受最多三年的強制監護。
飲料加藥誘兩姊妹喝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被告陳昆明,與就讀國小的九歲及八歲劉姓姊妹花是鄰居,兩人父親也和陳熟識,去年四月十六日晚間九時多,陳以要購買禮物送兩姊妹為由,誘拐兩女童外出到大賣場。
途中,陳昆明突然精神病發作,感覺聽到一種聲音對他說:「如果妳不敢做,我來」,他於是先到藥房買安眠藥,然後改將兩女童帶到華江橋下一間小木屋內,將安眠藥摻入飲料中先讓姊姊喝下,然後趁藥效發作時活活將她勒斃。隨後,陳昆明轉向劉家小妹如法炮製將她掐死,再將兩人屍體丟入新店溪內。
-------------------------------------------------
不要以為你是大人,就忽略老弱婦孺 :rolleyes:

esp002 2010-10-24 01:14 PM

引用:
作者joker.c
因為並不是每個老弱婦孺只要經過練習都能具備這樣的能力阿...


引用:
作者FD3STYPER
會不會想太多?

已經被設計陷阱預謀殺人, 這誰能反應的過來?
飯多吃ㄧ點, 風涼話少講一點,
真的給你遇到搞不好叫的比阿婆還淒厲.


引用:
作者museshuner
不要以為你是大人,就忽略老弱婦孺...


跟我預料的回應竟如此相近。
那就繼續做無用的控訴好了,不奉陪了。

FD3STYPER 2010-10-24 01:22 PM

引用:
作者esp002
跟我預料的回應竟如此相近。
那就繼續做無用的控訴好了,不奉陪了。


事後諸葛比較有用?

還以為自己料事如神?

道貌岸然的廢話少講一點, 比較不會被當成異類.

museshuner 2010-10-24 01:23 PM

引用:
作者esp002
很顯然,弱肉強食的世界法則不會因為有了制度就有改變
與其詛咒司法的無能,何不強化自身的防禦能力?
只是當好人並不足以安居樂業,擁有強健的身心才是王道。

猜想等會又會有人拿再強也擋不了子彈來當藉口,
想想,雙方都拿武器,是身強體健者還是弱不禁風者佔上風?
所謂弱者永遠有藉口的啦!


引用:
作者esp002
為什麼都是希望『別人』冒生命危險跳出來替『自己』伸張正義?
為什麼不是『自己』練就保衛『自己』的能力呢?
唉!



引用:
作者esp002
跟我預料的回應竟如此相近。
那就繼續做無用的控訴好了,不奉陪了。


兄台寫得我才看得無言

如果兄台是想反諷

我只能說兄台一整個失敗

caozhibai 2010-10-24 01:59 PM

不用審了直接銃弊、看牠裝瘋賣傻可憐、日期就讓牠自己選一個 :like:

豆子 2010-10-24 02:03 PM

引用:
作者ccsquall
台灣人真是可悲喔∼∼哈哈哈哈

看吧看吧∼∼人權治國的台灣真優秀∼∼

保護犯人的人權才是愛台灣啦∼∼∼受害人是什麼東西

說「活該」兩個字只是剛剛好,誰叫你們這些受害人,沒出息要住在台灣

太平洋沒蓋子,跳到海浬都比住在台灣安全∼∼

哈哈哈哈∼∼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高喊祖國萬歲的人∼∼∼說話能聽嗎?

museshuner 2010-10-24 02:07 PM

引用:
作者豆子
高喊祖國萬歲的人∼∼∼說話能聽嗎?


這個是偽426啦

看他的用字是台灣人啦

這種故意反串的

建議直接黑名單就好

別回文

jerry20530 2010-10-24 02:09 PM

引用:
作者larrychen
唉 怎麼沒法官死在假釋犯的手上呢
我真是對這件事幹他媽的感到遺憾......


這個人我覺得先不要 讓她被ko 要派他去跟廢死團住一陣子....

我看那些嘴砲團 要不要廢....類似這種人渣 就是要讓他ko廢個屁股....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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