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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News 2010-05-14 09:39 AM

引用:
作者nazi0423
消費卷的法源不同吧
公布憲法民法刑法也沒有在電視上撥....也可比照辦理?

發行消費券是有他的法源,就算消費券不能像禮券一樣無使用期限,
民法上所謂的「未盡到告知義務」,就可以把政府告到輸了!
消費券上有印「使用期限」卻沒有印「兌換期限」,是政府未盡到告知義務。

除非政府能100%確認所有商家都收到消費券「兌換」的宣導,才會告不贏政府,
但只要她告上法院,政府有6~7成會輸!!
不過,必須書店老闆主張沒有印「兌換期限」政府未盡到告知義務,且有適當的證據,才能有這樣的勝算。

若只是忘記把消費券丟到哪裡,或遺失,但後來才找出來,
因為心裡其實已知道「兌換期限」,就不能用這招了!

xman99. 2010-05-14 09:42 AM

應注意而未注意


發行的時候新聞報章媒體都講到濫了,現在拿這種藉口扯皮 :unbelief:

隨波逐流000 2010-05-14 10:06 AM

之前發放的時候不是短少幾百萬嗎?這些流到哪去了?

也沒看到有人被懲處?



忽然想到我冰箱裡面有過期兩天的鮮乳沒開封

不知道能不能拿去-4換一瓶新的?

s2588s 2010-05-14 10:23 AM

引用:
作者FlyNews
發行消費券是有他的法源,就算消費券不能像禮券一樣無使用期限,
民法上所謂的「未盡到告知義務」,就可以把政府告到輸了!
消費券上有印「使用期限」卻沒有印「兌換期限」,是政府未盡到告知義務。
.....若只是忘記把消費券丟到哪裡,或遺失,但後來才找出來,
因為心裡其實已知道「兌換期限」,就不能用這招了!


就算心理知道有[兌換期限]可是你會說嗎..
就像那個女騎士.沒戴安全帽還是要上新聞硬凹有戴帽..

消費券當時新聞/宣傳打很大.常理不可能不清楚
況且如果他真的收了這麼多券
這麼多客戶用券跟她交易..或許客人還會順口說到
再不用以後就變廢紙了..之類的..

如果如你上面所說在文字上鑽研.我會開始懷疑
第一批換的就是他真正賣書得來的券
目前出現的這一批.....李組長眉頭一皺...

porkron 2010-05-14 10:28 AM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消費券使期期限只有八個月半左右
她去年九月底已經拿一批去兌換,現在還剩二十萬,加上還有部份顧客會用現金付帳...
一間傳統書店能在這麼短時內有這麼多營業額並不簡單
報導並沒有說是哪種書店,是租書店還是一般書局
以她的年齡推斷,我是猜測她是經營傳統書店
問題就是不知道前面那一批是拿多少去換啊
也不知道那段時間,該店消費劵和現金付帳兩者比例多少
我能理解你的想法
但是....我們不知道的資訊太多
只知道傳統書店資訊太少,什麼地段、賣什麼書、文具決定顧客群,也決定該店毛利、規模、是否承租,都不知道
如果有點規模又是承租的,這樣的營業額不就很慘,傳統書店也有小有規模的啊
該不會用媒體或她自己說,自己經濟慘來判斷的吧

porkron 2010-05-14 10:41 AM

引用:
作者FlyNews
發行消費券是有他的法源,就算消費券不能像禮券一樣無使用期限,
民法上所謂的「未盡到告知義務」,就可以把政府告到輸了!
消費券上有印「使用期限」卻沒有印「兌換期限」,是政府未盡到告知義務。

除非政府能100%確認所有商家都收到消費券「兌換」的宣導,才會告不贏政府,
但只要她告上法院,政府有6~7成會輸!!
不過,必須書店老闆主張沒有印「兌換期限」政府未盡到告知義務,且有適當的證據,才能有這樣的勝算。

若只是忘記把消費券丟到哪裡,或遺失,但後來才找出來,
因為心裡其實已知道「兌換期限」,就不能用這招了!
我想這個跟政府告,政府應該不會理你
我們的習慣是只要認定有公開照著既定的程序走,且多數人已知道這件事,就算數了
只是老闆娘也不會傻到用這種方式,這樣太累又不一定能贏,還有店要經營等

就簡單的看主事者要不要網開一面,專案處理
所以我才會想到那個賣蕃薯球的阿伯
成敗其實都是看主管機關
阿伯是當地警局,如果警察天天來開單,阿伯要移到該轄區之外另外可擺攤的地方,或許會有其他不方便的地方
當然阿伯還要多了要有顧客來光顧這點

FlyNews 2010-05-14 10:49 AM

引用:
作者porkron
我想這個跟政府告,政府應該不會理你
我們的習慣是只要認定有公開照著既定的程序走,且多數人已知道這件事,就算數了
只是老闆娘也不會傻到用這種方式,這樣太累又不一定能贏,還有店要經營等
就簡單的看主事者要不要網開一面,專案處理
所以我才會想到那個賣蕃薯球的阿伯
成敗其實都是看主管機關
阿伯是當地警局,如果警察天天來開單,阿伯要移到該轄區之外另外可擺攤的地方,或許會有其他不方便的地方
當然阿伯還要多了要有顧客來光顧這點

問你一個簡單問題,
你知道消費券的「使用期限」,但你知道消費券的「兌換期限」是哪一天嗎?
除了商家之外,大概至少有5~8成的人都不知道「兌換期限」,
所以,自然會發生極少數的商家也不知道「兌換期限」。

新聞報章媒體都講到濫,主要也只講「使用期限」,但沒講「兌換期限」。
而這個書店老闆,因為是一人包辦所有業務,且在「使用期限」之前有"兌換"過,
也可證明他只知道「使用期限」,但不知「兌換期限」。

消費券正面有印「使用期限」,但背面卻沒有印「兌換期限」,
老闆若沒看到媒體相關報導,再怎樣注意也沒法知道「兌換期限」,
若政府又沒有給把兌換消費券的宣傳單發給全台灣的每個商家,則符合未盡告知義務,
老闆又依不可流通的貨幣,可在台灣銀行兌換的認知,也可能誤以為還是有某個銀行可以兌換消費券。

至於要財政部網開一面,這是不可能的!財政部只能依法行事,兌換期限截止後,就不能再接受兌換。
兌換期限截止後,錢就生不出來了!!
因為這是政府(行政院)的行政疏失,行政部門不可能,也沒法去理他!
必須要告到法院(司法院),由法官裁決是否符合政府行政疏失、未盡告知義務。

sawatariaska 2010-05-14 11:12 AM

引用:
作者esc564
這例子一開就沒完沒了... :mad:


同意

每個都這樣搞的話...那有完沒完阿
:jolin:

德田新之助 2010-05-14 11:25 AM

沒錯,此例一開,其他沒有兌換的消費券會群而湧出,沒完沒了。

海豹 2010-05-14 11:26 AM

為什麼我記得消費券兌換截止前的宣導****
我在電視上都聽到快耳朵流膿了
如果這樣還不算善盡告知義務
那...怎麼做才算呢? :confused:

而且...如果這間書店是整天沒兩,三個客人
老闆娘整天在拍蒼蠅的人,或許還頗有可信之處
但...以她手上就有21萬消費券,之前好像也兌過一次
買書的應該付現金的更多
她幾個月就可能有七八十萬以上的營業額
這種書店應該是川流不息才對
一間生意這麼好的書店
沒有顧客跟她聊到?附近的店家沒跟她聊到?

以一間生意這麼好的書店來看...有違常理啊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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