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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 2009-10-09 03:30 PM

引用:
作者Rosette
樓主取暖大家不爽可以不用給他暖,但是朱學恆扯到人家媽媽就很過份了。

他要不要他老婆跟他媽媽也跳下來聊聊?朱學恆真是把自己放的很大,偏偏還有一堆人把他當神,怪。


不怪啦!一堆不怎麼樣的店還不就是鄉民捧紅起來的 ;)

Lisa Hsu 2009-10-09 03:51 PM

引用:
作者eagle90
...可是我只是米蟲大學生,沒有經濟能力、沒有人脈、也沒有名聲
難道真的去賣器官控告他?= =
請問眾多有經驗的大大,我有什麼方法,
來減少這種以為在網路上就可以為所欲為的行為?...

不論散布色情圖片或公然侮辱罪,都是刑法.
所以你不需要有錢,直接申告請檢察官處理就好.
而且你的時間比朱大多,光多跑幾次法院就累死虧死他.

我有次遇到網路詐騙,上警局寫寫筆錄而已,後面上法院等事警察全包辦了,一毛錢沒出.

不用對他客氣, 這種人是該得些教訓的.

要告動作要快喔!公然侮辱罪有六個月期限,過了就不能告了.

聯晟法網 有免費法律咨詢

千島雷禪 2009-10-09 04:49 PM

引用:
作者Rosette
樓主取暖大家不爽可以不用給他暖,但是朱學恆扯到人家媽媽就很過份了。

他要不要他老婆跟他媽媽也跳下來聊聊?朱學恆真是把自己放的很大,偏偏還有一堆人把他當神,怪。


他會把自己放這麼大根源就是一大堆人拚命地捧,捧得一個老實善良的阿宅越來越變得不知所謂起來 :flash: :flash: :flash: :flash:

這個世界上不是每個人都適合當公眾人物的,也不是每個作家都可以變成蔡康永或吳淡如

特別是小說作家(朱先生也算半個,畢竟中文化的名詞都是自己想出來的)

小說作家通常不會有太高的社會道德和公眾敏感度,他們只是一群生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人,差別只是有些人會寫出來,有些人不會寫,只高興自己想
那些喜歡自己想,不想和別人分享的人就是普通的阿宅、敗犬、隱青
而會創作出來和別人分享的就是小說家、漫畫家、大神、大大、宅王、宅神… :laugh: :laugh: :laugh:
除此之外他們和其他小老百姓沒什麼兩樣

但偏偏就是有人喜歡把所有他能在媒體看到的活物通通神話,好像這些人就是從火星來的,擁有地球人所沒有的智慧和道德標準
要嘛就是非不分,對方講什麼你都把他捧到天上
要嘛是發覺對方不是你想的那種火星來客,只是一個普通的地球人,於是就幻想破滅,拚命去婊人家
這兩種行為都是非常要不得的

如果以平常心來看的話
罵娘有什麼?版上誰敢說自己活到現在從來沒有對人講過趕羚羊的?樓上那位上次問候別人的女性直系尊親屬或叫別人吃下自己的反熵作用是多久前的事情了?
為什麼要這樣用放大鏡來檢視別人?

如果說今天網站是別人的,你進入別人的空間幹譙
或是網站空間是大家共享的,你在裡面亂講話
那的確應該受到譴責,或負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但是…如果是在自己的網頁空間呢?如果是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呢?如果是在自己的M群或QQ群呢?
那算是公共空間?還是自己的私人領域?
要講什麼是不是屬於個人隱私?是不是個人的言論自由?
你在他個人的隱私空間發言,有沒有尊重空間主人的權利?他有沒有權力不讓你發言,或把你趕出「他的地方」?
就像一個人在自己家裡裸奔,你是不是可以破門而入然後告他妨礙風化、對你性騷擾?因為他讓你看到噁心的東西?


看到這則發言我覺得還滿令人感慨的
因為這讓我想到以前九把刀處理抄襲的那個事件
令人感慨的原因是,社會人士,尤其是衛道士和主流媒體,都特別喜歡欺負阿宅、消費阿宅,把宅男敗女的行為,當做嘲弄的對象、把他們的反應,當作打壓排擠他們的理由、把阿宅們的尷尬和困擾,當作他們造「梗」的機器、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這些族群的痛苦上
就好像是在下國中時,那些頑皮的同學一樣
這也是某神豬當初成立阿宅反抗軍的初衷吧
不過我覺得沒什麼效就是了,阿宅反而比過去被消耗(誤)、消費地更厲害了 :jolin: :jolin: :jolin:

eagle90 2009-10-09 05:30 PM

如果有設密碼,或是標明18禁區域才可以合法貼比較限制級的圖片吧,

即使是私人區域,也得遵守法律。

難道在自己家裡就可以殺人?(這比喻比較激烈,不過既然是比喻......

mana10000 2009-10-09 05:32 PM

難道開版的在巴哈幼稚園那邊找不到溫暖嗎
幹麻跑到這邊來

Lisa Hsu 2009-10-09 05:36 PM

引用:
作者千島雷禪
…如果是在自己的網頁空間呢?如果是在自己的部落格上呢?如果是在自己的M群或QQ群呢?
那算是公共空間?還是自己的私人領域?
要講什麼是不是屬於個人隱私?是不是個人的言論自由?
...

私人領域不是你說了算

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合下,也就是在眾人可以共同見聞的情況下,以非「事實」的不雅言語或是圖片、文字對受害者進行「精神上的損害與汙辱」。所以在法律定義上,朱大網站是公開領域,本應遵守相關法規

kyougi 2009-10-09 05:42 PM

有膽就趕快去告,不需要在這裡取暖

沒說過 2009-10-09 05:46 PM

告人家?
樓主弄清楚了人家的伺服器在那裡嗎?
那裡的法律是怎樣的?
正如某套電影裡所說的, 『你想拿明朝的尚方寶劍來砍清朝的官? 』 :laugh:

tsungyang 2009-10-09 05:54 PM

引用:
作者eagle90
唔,價值觀這種東西本來就參差不齊。



我是不是網路霸凌,這我態度上已經盡量低姿態啦...

未成年人看了這種圖會怎樣,我不知道,

不過你可以去問問看這法律的來源

可是他既然是既存法律,即使他不合理,還是應該遵守的吧?



現在發生這種事,我也很後悔當初點進去



我本來有加他好友,不過也沒在追他噗,通常看標題後就消音,今天偶然點進去。



我本來也不想管那麼多,可是朱先生一出來語氣就很不好,

於是.....

不過你這言論很好笑,是人都會衡量爭一口氣是不是有需要作到這樣

而且如果每個公眾人物都像朱先生這樣肆無忌憚,造成的影響也沒有大到要我拼死拼活去努力吧?

最多社會更亂而已。


所以您介意的是朱先生口氣很不好?

是不是吵贏他您就不會介意?

我真的認為一切都是您想太多...

朱學恆從來也不想當什麼青年楷模

你真是管太寬....

eagle90 2009-10-09 05:56 PM

引用:
作者沒說過
告人家?
樓主弄清楚了人家的伺服器在那裡嗎?
那裡的法律是怎樣的?
正如某套電影裡所說的, 『你想拿明朝的尚方寶劍來砍清朝的官? 』 :laugh:


成人圖片可能跟伺服器有關,公然侮辱也分伺服器來源嗎?

我本來只是以為他誤發,沒注意到****,

因為他有5000多噗友,應該要考慮道理面有沒有兒童而觸法,

所以提醒一下。

然後他就叫我檢舉他?

引用:
朱先生:
三思個屁啦。不爽就去檢舉∼∼∼囉哩八縮。台灣教育失敗就是因為大家都只看兩顆奶頭抓來抓去的關係


唔,還跟教育有關係?

他不喜歡李家同先生,就改名李家冋,

並且顯示為一個16歲小姑娘來影射李家同先生?

這是題外話,後來他就一直嗆我

我都忍了,盡量好言好語(當然這是主觀判定,我接受有人不同意)

最後竟然我媽都被扯出來

這是一個公眾人物應該有的態度嗎?

而且他巡迴全台校園,有這樣的影響力,還可以這樣做?

如果今天是一個不認識的網友,那我就算了,

可是一個三個禮拜前還在我二十公尺前侃侃而談的講師做出這種行為,

我實在很難忍受。

引用:
作者tsungyang
所以您介意的是朱先生口氣很不好?

是不是吵贏他您就不會介意?

我真的認為一切都是您想太多...

朱學恆從來也不想當什麼青年楷模

你真是管太寬....


我出發點就是他的****照,

一開始就發三個字:露點照,

後來也是無聊跟網友討論這話題,你說管太寬我同意

畢竟我不是有公權力的人,我也無法奈何他

可是朱先生後來的問候讓我由看不慣轉為憤怒了

他不想當青年楷模,他或許想當宅神吧?

翻手為雲,哼哼

引用:
作者Lisa Hsu
不用對他客氣, 這種人是該得些教訓的.

要告動作要快喔!公然侮辱罪有六個月期限,過了就不能告了.

聯晟法網 (http://www.rclaw.com.tw/cm060807_te....asp?p=1&kd=f14) 有免費法律咨詢



多謝告知,已過上班時間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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