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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 說真的........ 很少見到apple ceo會公開罵人貪得無饜的 唱片公司完全不肯共享利益又不肯反省 結果卻都只怪消費者... . |
我現在都只聽日文歌了,直接買iTunes的點卡,直接下載歌來聽,雖然貴了點,但是那是合法的,而且聽的真爽(我沒有聽隨身聽的習慣,所以都只在電腦上聽~沒買iPod~~呵呵 :li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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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tney Love就曾公開聲援Napster時說:「什麼叫做剽竊?剽竊就是沒有任何付費的意圖,直接盜用藝術的創作,而且這樣的事,其實並不是來自於像Napster這樣的軟件,反而是知名唱片公司所主導的合約,才是有剽竊的行為。」在Courtney Love看來,藝術家一旦與唱片公司簽約,在唱片發行後版權就歸唱片公司,這才是真正剽竊創作的行為;相對而言,網路傳播協助藝人免除中間剝削,並保有版權,反而才是真正尊重知識產權的做法。
誰掌握通路,誰就是剝削者。 今天是唱片業者,明天是P2P業者,換湯不換藥。 大家都在說要回饋「創作人」,誰是「創作人」? 作詞?作曲?那麼,演唱、編曲、伴奏、合音、錄音要不要回饋? |
看大家討論了那麼多,我只想說的是
今天不是只有台灣有盜版有 MP3 的存在 會什麼別的國家,賣的好的歌手還是賣的好,只是銷售量少了一點 但為什麼台灣整體的銷售量,一下少了那麼多 賣了幾十萬張就可以開慶功宴,只肯花大錢搞宣傳 有多少唱片公司用心來做好音樂,為什麼不檢討自己 中文正版很久沒買了,反而英文、日文沒停過 |
引用:
的確,是該到改變的時候了 對我個人而言在支持正版或是選擇盜版還是舉棋不定,畢竟想聽又有經濟壓力,而且道德標準實在沒很高 但我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我已經沒辦法為了聽一首歌而把CD放到唱盤裡面去 按幾下滑鼠或是遙控器就可以聽到音樂,這樣不是省事多了嗎?? 所以我買新的CD回家之後第一個動作就是先弄成MP3 有人說音質有差,抱歉,我聽不出來,而且比較方便 更不會再考慮面積大小和我的手掌相當的CD Player,礙事又脆弱 一般的MP3隨身聽體積小、支援多國語言 id3 tag、還可以當隨身資料碟 而包裝.....在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對我而言不過就是垃圾 看著多年前買的CD,要丟掉也不是,要留著也實在是太佔空間了 我覺得搭載音樂的Media該改朝換代了 有高品質的SACD、DVD-Audio、DTS CD 但也該有類似MP3這種類型的數位音樂 兩者互不衝突,取向不同罷了..... |
其實說句實話~現在的音樂真的值得花錢買的有幾張
好聽的不是沒有~但通常都是那一~二首主打 基本上買CD的大多數都是學生族~一張三百多的CD並不算便宜 老是看唱片業在喊窮~扣除掉一些較紅的賣的好 像一些出片只能賣個10幾萬或幾萬張的~也沒看他們虧錢啊 只是賺多賺少而已吧~正版音樂固然要支持~但是CD我相信還是有調降的空間啦 |
引用:
請問iTunes的點卡要去哪買?謝謝~ :D |
對阿~在台灣要怎樣用ITMS的服務
我也很好奇 |
目前唱片 若以宣傳費 三百萬來算 五萬張打平 製作費約 二百萬
每張利潤 三分之一唱片公司 三分之一 零售店 三分之一 壓制包裝鋪貨 八萬張以上 歌手才能分紅 不過事實並不能這麼算 還要將公司經營算下去 就如 大滾製作 友善的狗 僅靠一兩人大賣 其他歌手都虧 是養不起整家公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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