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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網查了一下Rika uesugi(上杉梨華),漂亮的那個Rika,有出幾本寫真集,另外一個Rika,出過亞熱那些重口味的影片. 我仔細比較了上面照片的漂亮女主角和亞熱影片中的女主角,我覺得兩個應該不是同一人.雖然說照片是可以有美化效果的,比如弄得霧霧的有種朦朧美,但是臉型和五官應該還是不會差太多才對吧?除非是整型前整型後,那就有可能了. |
引用:
本來我已經不打算再回應此文,但是你今天憑什麼說我人格有問題? 今天我承認我一開始的動機是錯誤的,我應該是先就跟店員溝通而不是事後,但是我不認為"整個行為"是違法的,因為我畢竟是告知對方了,對方不同意我也無話可說只能乖乖的換回來。所以以後假如還有空盒可換我依然會這麼做,只是我會一開始就事先詢問店員。 今天你像前面的 Ken.W 一樣一樣將我不對的行為列出並反駁,我認為我錯的地方我虛心接受,並且改過,我也不在反駁 Ken.W 也不打算再回應此文,因為我一開始的動機錯了,以後我會改為事前就詢問店員。 但是今天你 JONES 什麼都沒說,突然就出來一句你的人格有問題,我想說人非聖賢,得饒人處且饒人,難道你就不曾做過不對的是嗎?就拿你現在眼前的電腦來看從開機開始就沒有一樣是不對的嗎?(我並不是轉移話題,我是要強調孰能無過,電腦只是舉例),JONES 你今天大可說我做的事不對以後不要再做,你憑什麼說我人格有問題?除非你真的是聖人。 最後我也不會再回應此文了,還想繼續反駁、或辱罵小弟我沒人格的也請你高抬貴手用 PM 的,而要討論美女圖的各位也請另闢主題不要再讓這篇文章浮上,還給其他人乾淨的影片討論區。 |
引用:
根本無須一樣一樣的列出,該說的前面幾位網友都說了! 你所謂的告知對方,告知的對像是僱員,也就是員工, 物品的所有權不是店員,你跟他講有個鳥用! 你的行為依然是違法的,這是常識不須懂甚麼艱深的法律, 說這麼多,你依然不懂甚麼叫竊盜罪! 還大聲囔囔,你老兄也算是PCDVD第一人了! P.S. 無須高抬貴手用 PM 的,畢竟你不認為是甚麼見不得人的事了! 讓網友看看又何妨~ |
樓主有沒有想過,
如果所有租片的人都一樣自私, 不只換盒子, 也偷偷換裡面的片子, 那麼出租市場的秩序, 不就大亂了嗎!?:sleep: |
建議版主這篇一定要置頂
作為反面的教材 讓所有網友看清楚 什麼是"人不要臉 連鬼都怕" |
樓主為了減少爭議, 特別利用 PM 來個別回覆, 立意是不錯, 但針對樓主 PM 的內容, 我有幾點的建議:
1. 既然此討論串已經事實存在, 而觀念的差異也已形成, 何不敞開心胸, 開誠佈公地將 "感受" 、 "意見" 、 "想法改進" 讓其他人也能理解, 否則其他人看了本討論串之後, 還是一頭霧水, 無法釋疑!! 2. 只要是私自以 "次級品" 換成 "高級品", 而擁有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掉包, 或者替換, 都是不對的行為, 豈能用一些服務的行為或態度來當藉口, 此外, "夥計" 絕對不能代表 "老闆"!! 夥計如果能代表老闆, 那麼, 店內的 DVD, 夥計都能自個兒帶回家囉!? 3. 既然承認動機不對了, 公開道歉不就沒是了, 沒有人會故意刁難, 就怕還是一意孤行~ 4. 以物易物, 除非是對方老闆主動提出的方案, 很少是由消費者主動提出的, 何不在市面上購買空盒, 來替換呢!? 只為了省下那區區的小錢, 卻可能帶來法律上的副作用, 怎麼算都划不來 ... 5. 最後一點, 也是誠摯的建議, 如果想跟其他網友和樂互動, 私下用 PM 並不是好的方法, 而且顯得理不直氣不壯, PM 目的主要是為了不能公開的發言討論, 或者是私底下的訊息聯繫; 既然你之前都能主動開討論串, 後來反而改用 PM 延續話題, 這不是虎頭蛇尾嗎!? 所以, 既然你還有許多的見解必須抒發, 意見必須交流, 那麼, 還是回到這個討論串來討論吧!! |
我從來不偷更換別人的盒子
我知道A牌好在哪 但原則上家中的片子很多久久才拿出來欣賞一次 如果久久一次因為爛盒子而弄壞DVD 那我也認了 但這樣的狀況似乎沒有 所以再怎樣好的A牌盒子要偷換我都覺得意興闌珊 然而A牌在發文者的價值感是屬上乘 拿爛的盒子去更偷換好的盒子心態就可議 先偷換再告知 正所謂先斬後奏 然而當事人是店員與消費者 勝算比較大 之後探店員口風 其實是有八成把握認為店員搞不清楚 為的是要規避"偷竊"這樣的行為(所以後來才會義正詞嚴說不覺得該抱歉還是有錯) 不然何以"先斬後奏"處之? 為何不先詢問店員是否願與他交換? 發文者認為不是贏 就是大不了怎樣 然而自己發出"偷換空盒,不知道有沒有人做過?" 只是想統計一下有多少人跟自己一樣眛良心 來紓發自己的罪惡感 最後還要網友PM? 那當初發文的意氣風發到哪嚕? 就像男人灌醉女人(雖然沒有迷昏店員,但前題下都是無知狀態下:D ) 然後霸王硬上弓 事後問說有沒有關係 沒關係就贏 有關係就謂半推半就 事後得意洋洋吹虛自己的戰利品 如果版上有人認識亞藝公司的法律組 言明說要將此事告知 不曉得發文者會不會怕? 這就不單單是消費者與店員之間的事而已 狠一點的法律人員甚至會說消費者與店員有利益往來之嫌 監守自盜!! 最扯的是後面有人回應說得利不道得而偷換盒子 說得振振有詞 實在搞不清楚現代人腦袋長到哪去了 誰說一定要用A牌才叫道德 採用何種盒子在於公司政策 就如同價格一樣 我們頂多抱怨為何貴 總不能去偷被抓到說因為得利價格太貴吧 要不頂多不要買來抵制 可以去買別區的呀 坐商務艙的旅客豈能抱怨為何頭等艙的位子和服務都更好?? 唉.... 犯錯的人總是拿一些荒唐的事來搪塞自己的錯 可怕的是犯錯之前他們或許知道有錯 更扯的是大家在說他們還不承認錯 我就說啦 論壇是制衡道德而已 告知他們公司法律組就會怕啦 |
引用:
從法律上來說,同意分成事前允許與事後承認,您的狀況屬於事後承認,在未得對方承諾前,仍是屬於違法的 況且您開版的第一篇裡 並無提到您有事後得到店員同意 坦白說 店員也不是該dvd所有人,他其實是無權作承認這個動作的,但可能連老闆也不知空合是有差異的,只要有盒子回來就好,所以也不會去追究,否則店員自己也要負上部份責任,如 無權處分之類的 是應負賠償責任的!! |
其實你不應該問店員...
你應該直接打電話去他們總公司問問看..這樣是否犯法了.. |
引用:
所以您的意思是應該拿這理由當擋箭牌,大膽的換下去就對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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