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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轉貼)台灣男人,你怎能默默不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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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煽情的文字與被挑動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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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別以為眾人皆醉你獨醒,只有你思考最正確、最冷靜平衡,難道這裡網友都是偏激易受煽動不用大腦的? 誰也能分辨哪些是有挑撥性、煽動性的文字。可別忘了pcdvd還有個政治時事區讓大家有試煉的機會。 再說一遍,這件假釋案以前已經有過幾次,很多人記憶猶新,所以一下子有很多網友出來反應,不是憑本串發文的單一報導。 沒錯,要講佐證,從頭到尾我能確定的事實只有兩件: 1.今年三十三歲的楊姓受刑人,是花蓮縣人,犯有強盜、強姦罪等多項前科,所犯案件達三十四件,除有九件是純屬竊盜、搶劫財物案件,其餘二十五件盜匪、竊盜案件均涉及性侵害(包括強姦強制猥褻),也被法院判處重刑,他是從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進入台北監獄服刑,刑期的終結日是到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他兩年前考上台大,這次是第四次申請假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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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解釋 這為什麼是一竿子打翻一船女人 新聞報導你沒看?? 難道女人都沒有缺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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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標題的討論,你跑進來說台灣女人什麼的那是要幹嘛? 你要討論壞女人為何不開其他討論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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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過啦 這是平衡報導 我要出門啦 不能陪你聊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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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話忘記了嗎? 要出門快出門,都已經被圍剿公幹了 不要在這邊丟人現眼 講明一點,希望你的媽媽姐姐妹妹們不要遇到什麼XX之狼 也希望不要被XX之狼怎麼了 這樣才不會被人家說 現在當女人還真不錯. 要是不喜歡的人強姦她,她就可大聲嚷嚷,又哭又告官的,爭取同情, 然後賺一筆賠償費. 要是她想在演藝圈出名,她就可先色誘男方,然後大聲嚷嚷,又哭又鬧, 先賺一筆賠償費,順便再打知名度,為演藝事業鋪路. 或是她想在演藝圈出名,她也可以出書,把和她有過一腿的人抖出來, 說人家喜歡玩sm什麼的,先賺知名度,再賺版稅,順便為演藝事業鋪路. 要是她喜歡的人強姦她,她就可大聲嚷嚷,又哭又鬧的,要人家負責. 總之,進可攻,退可守.女人絕不會吃虧,受害的永遠是男人. 不論女人是想當玉女還是慾女,只要她敢鬧,她都能藉此賺錢. 當然,根據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手法, 她們還是會以可憐的,無辜的受害者姿態出現, 繼續博取社會大眾的同情. 所以有人說: 男人有錢就變壞,女人變壞就有錢.信哉斯言!!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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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ck: :jolin: :jolin: 聊不下去了... |
擔心為了造就「樣版」,而刻意營造出來的結果,實在令人擔心。
對犯過錯,或犯過許多錯的人,要如何評定假釋標準,這是個嚴肅課題。 以華岡之狼之例來說,性侵害對被害者永遠都是一種傷害∼ 請不要再有受害者是「咎由自取」的可笑觀念:think: |
x你的。很久就不想發表言論了,看到你寫的這些,忍不住想罵人。想檢舉盡量去檢舉!!
你講的這是哪一國的話,為什麼我都聽不懂,NOVA兄和KENT兄講的話已經夠含蓄了,不想講得太難聽,讓你下不了台。 第一點,那個最後變成教師的那個並不是"強姦犯"歐,那是完全不一樣的兩件事情,你是沒有看過統計數字所說強姦犯再犯的機率有多高嗎? 第二點,我搞不懂你講那些女人很壞的新聞是能代表什麼,代表台灣的女人都是壞蛋,還是代表全世界的女人都是壞蛋。還是這樣說可以讓你的小XX變成大XX??我不想說女人是好人還是壞人,這個跟你自己的水準有關,沒聽過有一個成語是這麼說的?物以類聚。 講難聽一點就是,什麼人玩什麼鳥。就算你周遭的女人都對你很糟,你就可以用對她們很壞來報復??你是三歲小孩歐。如果你都用報復的行為來報復你周遭的人,真是為你朋友汗顏,如果有的話..... 每個人要對自己所做的行為和所說的話要負責,更何況是"屢次",還是屢25次的混蛋。基本上,如果他有報紙所說的160的智商,小弟我智商很低,我不認為我有聰明過他的本事。試問,像他這種高智慧犯罪型的,難道"不知道"他自己在幹什麼鬼嗎?像他那麼聰明,他如果再犯罪的話,警察杯杯真的有辦法再抓到他? 如果像他犯罪犯到這麼多次的,只要因為"請給犯罪受刑人機會","多一個好人比多一個壞人好","或者是某些官員想出出風頭"這些理由,就徒增社會大眾,甚至是"學生"的危險。麻煩請把他把他X的該要還的刑責先還完。那些官員根本就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如果他小孩在學校,甚至是有可能會同系,我看他就直接盼他無期徒刑,還會讓他有機會晃到他小孩身邊? 如果你要出門了,就趕快出去,不要在那邊丟人現眼的為自己辯護,因為根本就是在強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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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滾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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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這種 "累犯" 可以糾正的好.......就算有機會 也來不及了.... 你都說犯的不是小錯了..難道要等他 侵害到你身邊的人你才要相信這種人不可原諒嗎(舉例 沒有其他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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