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首場八仙傷患家屬說明會 家屬:最關注錢的問題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82867)

聳鐵人 2015-07-15 12:20 AM

有捐的可以重新考慮囉



2015-07-14 21:1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八仙塵爆發生後,在新北市政府召開家屬說明會時擔任家屬代表的唐美娜發言希望政府能出資補助傷患直到痊癒,不料此番言論引起爭議,甚至出現「反八仙受難家屬發言人唐美娜」臉書社團。一名網友在社團留言,不滿唐美娜的發言,於是他打電話到新北市社會局要求退回他之前捐給八仙的款項,要改捐陽光基金會,許多網友大表贊同,也有網友憂心恐引發一波退捐款潮。
唐美娜在台北榮總的首場傷患家屬說明會表示,政府應該明確告知家屬後續醫療費、心理重建規劃事宜,及如何協助復健、就學、就業,但不要說用善款支付,強調「我們不是乞丐,我們也有繳健保」。
該名網友打電話到社會局說:「因為家屬唐女士的發言讓我很生氣,竟然把我對八仙傷者的同理心,理解成捐給乞丐,很心寒。」他要求社會局退回捐款、要改捐給陽光基金會,接電話的社會局女主任希望他能再考慮一下,但他說這就是他考慮後的結果,社會局最後答應退款。
許多網友大表贊同,隨後就有網友跟進、在社團貼出退款單,也有網友表示要退款改幫助流浪狗,也有網友擔心,此舉恐怕會引發退款潮。

loseless 2015-07-15 12:33 AM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157469827600234/

關於這個唐美娜 真的太令人生氣了
所以我剛剛怒找社會局救助科的電話
打電話過去後轉接到一位女主任
我明白地告知他,因為這個家屬"唐女士"的發言
我生氣了!!!
之前那麼多恐龍家長的負面新聞我也就算了
結果今天這位唐女士竟然把我對這些八仙受難者的同理心
理解成我捐出去救助他們的這些捐款竟然是捐給乞丐
想必這位唐女士也是用這樣的心態把可憐的人當作是乞丐在捐錢~
(當然前提是他有捐的情況下)
所以我直接告知這位社會局救助科的主任
我說:我要求要退款,我要將這筆款項捐給陽光基金會
並告知他今天新聞上這位唐女士的發言,讓我非常的生氣&憤怒
這位主任也知道這件事,並且希望我考慮一下
我告知主任說:我就是因為考慮過,所以才要求要退款
我希望能將我的捐款拿去幫助會心存感激的人
我相信那些人不會認為我當他們是乞丐才幫助他們
後來主任說確實可以退款,只要將收據附上電話地址姓名帳號
並傳真給他們,他們就可以退款
我說 那好 我確定要退款 那是將收據傳真到個新聞媒體刊登的02-2966-6556
社會局救助科的傳真號碼嗎???
他說,這部分的退款,他們會用專案來執行
所以不要將收據傳真到那隻傳真號碼
改傳真到(02)-2969-3894 他們收到就會退款
所以我決定 明天一早就去退款 收到這筆八仙塵爆的退款後
就去捐給陽光基金會!!!
如果跟我一樣
對於此次八仙塵爆後續變質的恐龍家長無限上綱救助行動感到心寒的
想把八仙塵爆捐款的款項退回來 可以撥打(02)-2960-3456
社會救助科
科 長: 分機: 5699
聯絡電話: 分機: 5639 ~ 5645 . 5689 ~ 5698
詢問退款事宜~!!!
最後說一句實在話 "我們並沒有過的比恐龍家長好!!!!"

limit555 2015-07-15 12:55 AM

你們都很沒同情心耶
人家都傷重成這樣

要是我就很乾脆捐這錢

建設?國家資源?

不用啦 沒什麼好建設的
過普通一點也沒什麼關係
吃普通一點也不會怎樣

怎麼搞得
你們讓我覺得很沒同情心 不建設 吃普通一點又不會怎樣

amy22334 2015-07-15 12:56 AM

我半毛都沒捐,我寧可捐給挨餓受凍,無家可歸的毛小孩.

limit555 2015-07-15 12:58 AM

引用:
作者OPUTEC
我是不管家屬有何過份要求,但要全民去分擔私人場所意外所造成的苦果,我個人是絕對不同意 :mad:



也不過五百人
我就不信兩千多萬人分擔不起

有必要那麼計較?

limit555 2015-07-15 01:02 AM

引用:
作者Yeunong

其實我一直很知道,為什麼你們去玩受傷,我們要拿錢給你!?
而且還用的問心無愧!!



有必要那麼計較?
如果你燒傷痛成那樣會不希望有人幫忙你?



將心比心好不好

VF-19ADV 2015-07-15 02:37 AM

引用:
作者iaban
這還敢跳出來要政府負責全部....政府可以停手了嗎...
我真的是敗給了這個白痴政府了.
雖然是重大社會事件,但是就算政府有錯了不起也佔5%而已,
負責幾個月已經算是非常非常幫忙的了,裡面有我繳的稅繳的健保費啊
這樣花的喔,或是說這種能無形買到大把選票的就拼命花嗎?
自己越寫自己都真的快吐血了...
這白痴政府幹嘛不集體減薪用他們薪水去支付啊.
要不要乾脆每個人國賠1千萬算了,反正一些重大建設隨便也是浪費
掉幾十億幾百億幾千億....

5%你說了算?這可不是車禍事件總肇責只有100%的零和。
http://pnn.pts.org.tw/main/2015/07/...e=socialnetwork

引用:
彥瑜 吳東牧 / 台北報導

八仙塵爆事件至今兩週,造成將近五百人受傷,其中超過400人仍住院治療、5人不幸死亡。除了救治傷患,受傷家屬也紛紛出現究責聲浪,這究竟是一場業者該全權負責的意外?還是政府也應檢討的公安事件?

台灣法學會昨(11)日舉辦「災難後的究責與承擔:八仙塵爆事件之法律觀察」座談會,分別從行政法、刑法、民法與社會法等面向,探討法律責任的問題。與會法學者認為得等肇事原因水落石出才能釐清各方責任,但都同意政府部門事前疏忽大型活動的風險管理、事後互踢皮球,需要檢討。

泳池當舞台 八仙、新北市府無法逃避責任
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蔡震榮指出,出借場地的八仙樂園擅自變更營業項目,將原本僅可容納600人的泳池抽乾,改作容納2000人的舞台,並未向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報備,已違反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

對此,觀光局原宣稱將開罰3萬,後提高至5萬,但蔡震榮質疑,Color Play彩色派對早就開始售票,新北市府事前應該已經知情,卻對大型活動可能釀成的公共安全或公害毫無預防措施,主辦單位玩色創意、瑞博國際也沒有規劃逃生路線,無論出租場地者、活動業者、政府單位恐都無法逃避責任。

而八仙塵爆事件受害民眾眾多,僅次於921地震,消基會日前宣布將進行團體訴訟,但專攻民法的政大法律系副教授許政賢認為肇事原因尚未釐清,訴訟並不樂觀。

許政賢舉民法184條第2項明文規範「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為例,若以該條舉證八仙樂園違反觀光法規,對塵爆傷者提告較有利,但仍待法院認定觀光法規的目的是否為「保護他人」,若肇事原因與出借場地行為沒有因果關係,恐怕也很難以此開罰。

誰知道粉塵有多危險?
「我的學生說國中理化就有教粉塵是爆裂物,但老實說,在塵爆事件前我並不曉得。」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李聖傑說,「對風險的認知」是追究刑責關鍵因素。他認為,一般民眾很少在參與粉塵活動前預期自己可能燒傷,國際媒體大幅度報導,在在顯示民眾對粉塵爆炸的知識不足,風險自主管理程度也相對不高。但業者並非首次辦理彩粉活動,應該有更高的專業認知,提高檢驗門檻。

除了粉塵本身爆炸可能,調查方向也指向因為工作人員當場抽煙而引燃,李聖傑認為必須考慮主辦單位是否有提供足夠訓練與規範,甚至有許多臨時聘僱的工讀生,他們能負擔多少責任?

為預防未來發生類似事件,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紛紛以「禁止」做回應,行政院長毛治國要求「沒有確保安全性之前,禁止彩色粉末的公共活動」,新北市長朱立倫也禁止所有粉塵活動,顯見首長們對粉塵爆炸的風險認知並不高。唯一的例外是環保署長魏國彥,他強調現場隨處可見煙蒂,「顯見主辦單位、參與民眾科學背景不足」,李聖傑則認為,主管機關也須為民眾的無知負責,公務員是否有「廢弛職務成災」的責任,必須謹慎考量。

八仙塵爆 全民埋單?

塵爆傷者龐大的醫療與復健經費近期成為另一個重大議題,輿論多將八仙塵爆與去年高雄氣爆相比,認為政府大小眼,將全民稅金補助遊玩受傷的民眾並不合理。但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副教授張桐銳指出,國家常常在埋單,像是補償犯罪被害者、全民健保等等,從團結互助共同體的角度出發,國家確實有社會補償的「道義責任」。

張桐銳說,像是前陣子的關廠工人案,國家雖然在法律上沒有責任,但必須承擔道義責任。張桐銳指出,高雄市府無法推卸氣爆責任,本來就該賠償,而高雄氣爆傷者依據健保法、社會救助法、災害防救法等領取醫療補助與生活重建費用,其實較偏向社會補償。而八仙塵爆事件肇事原因尚未釐清,國家是否應該賠償仍有爭議,但不該認為「自行前往遊玩」就是負面行為,而忽略社會補償的必要。

簡言之,具有社會補償意義的災難救助本來就是國家預算之一,政府不應逃避責任,但傷者的需求相當多元,不在法律規範內的經費,就可從社會捐款支出。但張桐銳提醒,雖然高雄氣爆傷者將債權轉移給高雄市府,要求市府代位求償,但也有部分傷者不願轉移,造成不平等的問題。張桐銳認為,支應生活重建費用的社會捐款帶有贈與性質,協助分配的政府單位不應代位求償,比較好的方式是傷者團體訴訟,否則政府一方面用善款替代原本該由預算支付的費用,還可以向加害者(業者)求償,變相成為政府賺錢。

學者們多認同,現代社會逐漸走向風險社會,任何不特定人參與活動都可能發生意外,政府不應逃避訂定相關預防措施。李聖傑認為,大型活動應考慮設置救護站、消防救助單位隨側待命,蔡震榮也舉德國為例,德國警察法規範當舉行大型公共活動時,當地縣市政府應該預先了解活動規劃,並派駐警察隨時待命。


[YOUTUBE]MmCN5AUYlwU[/YOUTUBE]
呆丸民眾對政府的要求還真低,跟小學生沒兩樣,卻希望每個國民都是公安專家 :rolleyes:

asdfgz 2015-07-15 03:10 AM

引用:
作者limit555
也不過五百人
我就不信兩千多萬人分擔不起

有必要那麼計較?


你喜歡給, 全部你給阿 :laugh:
以為整型費很便宜嗎? 出來要求的錢很少嗎? :laugh: :laugh:
--------------
..
....
........
不是大家沒同理心 ,這邊度濫的點 ,而是這位家屬代表的無理大開口要錢 ,態度一付全部都欠他們的 , 懂嗎?
有計較錢的話 ,就不會有人是一開始就捐款 .... 而到這次新聞出來才反悔改捐其他單位了

len0211 2015-07-15 03:11 AM

引用:
作者limit555
有必要那麼計較?
如果你燒傷痛成那樣會不希望有人幫忙你?



將心比心好不好



講的信誓旦旦...

我們繳的錢不是錢就對了...



不然全部費用都給你出好了...看你多有同理心

Stone Crab 2015-07-15 03:17 AM

銅鋰鋅銅鋰鋅銅鋰鋅銅鋰鋅... :laugh: :laugh: :laugh:
不給我錢就是缺乏銅鋰鋅啦... :laugh: :laugh: :laugh: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02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