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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是要警告我們做人不要太好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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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麼我想請問 如果陳同學這樣算"害"死人,那顏家父母就是蓄意謀殺了!!陳同學是應注意而未注意,顏家父母 呢?是明知危險而棄之不顧吧!!怎麼看都應該是顏家賠陳家......... 說的出這種話的人,難道就不是為戰而戰嗎?難道就是出自理性思考嗎?把玻離娃娃送到學校會有什麼危險?這跟明知下雨路滑,還要硬背人下樓,兩相比較,那個危險性來的大? 跟據顏父的說法,堅持親自就醫,是因為校方在電話中沒有說清楚,被告等人卻僅輕描淡寫的告知告訴人胞弟(即被害人)在學校「跌倒」,只不過顏父的說法是不是說謊不得而知。這要看過判決書才能知道詳情。 請你搞清楚一點,目前就已知資訊來看,是對顏家不利的,所以跟本沒有任何人會想替顏家說話,我並沒有站那一邊,更何況個人情感因素我也不贊同顏家當初應該提出告訴,但問題是,他有告人的權利,害死人的應該要負責,這些都是事實,我說出事實有何不對?個人情感是一回事,對錯是非又是另外一回事。 是不是討論事情一定只能看立場選邊站,不能看是非,這樣才不會被公幹?是這樣嗎?你是不是這樣認為?我只討論是非,有人提出錯誤資訊,比如說死要錢啦,我看不過去當然要講,有本事就請就事論事,指正我的錯誤出來。而不要對人不對事,OK?單憑你那句『危險而棄之不顧』的錯誤資訊,就很難讓人不想講話。拜托不要提供錯誤資訊好嗎? 引用:
所以啦,人家要把兒子送到學校,憑那一點說是明知危險而棄之不顧?危險在那裡? |
1. 顏哥哥說:因為陳同學是行為人,所以告他才能追究學校責任和求償。
高院發言人:顏家可以只告學校,不必告陳同學。 2. 顏哥哥說:我們只是要一個道歉和公道,陳家未道歉不理睬 陳媽媽:從事件的第一天起,我們就對顏同學的家人抱持及表示誠摯的歉意 3. 顏哥哥說:原本就不打算要向陳家人拿錢 鄭淑勻:在經過幾次和顏家溝通後,顏家態度有所轉折,表示不再執意索賠,也不會向陳同學拿任何一毛錢 -- 幹,怎麼會這樣? |
引用:
兩家都是受害者.........??? 不過其中一家要另外一家受害的更多點 ??? |
引用:
那是安全帽..^_^ |
引用:
一家是死了兒子 另外一家是被判有責(不是有罪),再加上良心的苛責 那一家受害的比較多,那就見人見智了 校方那邊到是完全被模糊焦點了,沒人去理會它 |
唉唉
焦點不再賠不賠錢阿... 焦點在... 顏家告上法院阿... 不管勝訴敗訴...只要告上法院對陳小弟都是一個陰影阿... |
引用:
你怎麼確定顏家的焦點不在賠錢? 你應該看我上一篇回文的第三點。 |
引用:
3. 顏哥哥說:原本就不打算要向陳家人拿錢 鄭淑勻:在經過幾次和顏家溝通後,顏家態度有所轉折,表示不再執意索賠,也不會向陳同學拿任何一毛錢 雙方各說各話,誰說謊跟本無法查證。 不能確定焦點不在賠錢 也同樣不能確定焦點一定在賠錢。 至少目前為止顏家沒有意圖用錢的舉動。 |
這新聞的負面效應已出現了
剛才新聞就報殘疾相關協會連合開記者會,說這件事已嚴重影響殘疾人士的生活及交友狀況 有不少玻璃娃娃打電話去協會說他們沒有朋友了… 作家長的說沒同學願意去協助他們 (專業醫護人員…最好是每個人都請的到專門人員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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