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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公平.台北市竟然有地方丟垃圾不用專用垃圾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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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本來就有分族群
眷村的老先生尊稱榮民伯伯 另外還有勞工、農民、上班族等等的族群 稱呼他們是榮民伯伯就是在搞族群分裂嗎? 不然請問怎麼稱呼才不會有族群問題 只有自己覺得是在搞族群分裂的人才會覺的別人在搞族群分裂 |
引用:
這是長期一來的事實 特權就是特權管它什麼族群 族群議題可以暗著做不可以明著討論 就跟以前兩性議題一樣 如果假裝不存在 那只會讓問題更嚴重. 就好比兇手殺人之後 才來說"過去的事就別提了,要往前看!" |
引用:
一點也不辛苦 :laugh: yahoo打上 隨水徵收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p...=wrt&meta=vc%3D 自然而然就跑出一堆 簡直是 罄竹難書 :laugh: :laugh: 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簡介 http://www.tcgdep.taipei.gov.tw/old...2%A4%B6/w-1.htm 國際級的大都會,一流的世界公民 敬請臺北市民支持垃圾費隨「袋」徵收, 促進垃圾減量、資源回收 少丟垃圾少付費,省錢又合理 垃圾費是市民支付環保局清理垃圾的費用。現在臺北市的垃圾費是按每一家戶自來水的用量及每度四元來計算。政府「隨水徵收」垃圾費很方便,但是市民的垃圾量與用水量沒有一定的關聯,因此,並不公平,而且少丟垃圾也不會少收費,市民得不到垃圾減量的好處。為了改進這些缺點,市政府在市議會支持下,已從八十九年七月一日起將垃圾費改為「隨袋徵收」,同時停止「隨水徵收」垃圾費。 「隨袋徵收」垃圾費時,市民丟棄一般垃圾,必須購買環保局規定的「專用垃圾袋」來裝垃圾。但是,市民將環保局指定垃圾中可回收的資源分類出來,可以免費送交清潔隊清運,因此市民不但可以直接享受到「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而少付垃圾費的好處,且間接貢獻地球的「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造福後代的子子孫孫。市民增加的不方便就是要特別去買「專用垃圾袋」及做「垃圾分類」的工作。 專用垃圾袋分為特小型(5公升)、小型(14公升)、中小型(25公升)、中型(33公升)、大型(45公升)、特大型(76公升)、超大型(92公升)及超特大型(120公升)等八種規格。在本市大部分的便利商店、超市及有「專用垃圾袋銷售處」標示的商店都可以買得到。市民亦可在本局專用垃圾袋銷售處網路首頁(http://www.epb.taipei.gov.tw/epb_info/buy_gb.htm)查出各銷售處的詳細資料。 垃圾費隨袋徵收後,請您配合下列措施: ■ 交運垃圾時請使用環保局製作之專用垃圾袋;勿過度擠壓垃圾包,以免垃圾袋破裂、滴漏污水或掉落垃圾。 ■ 請將廢鐵罐、鋁罐、寶特瓶、塑膠瓶、玻璃瓶、紙類、舊衣類、乾淨廢塑膠袋、乾淨保麗龍及其他規定之回收物分類收集後交給資源回收車;請勿將垃圾混雜於資源回收物中。 ■ 請勿違法將垃圾包任意丟棄於果皮箱或其他地點,以維護環境清潔;勿違法露天焚燒垃圾。 ■ 如有家具、家電、庭院樹枝等大型廢棄物請與環保局清潔隊約定時間、地點,免費清運。 ■ 公司行號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請委託民營清理公司清理,如每日平均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量在30公斤以下且性質上得與一般廢棄物合併清除處理者,可購買使用環保局專用垃圾袋,將一般事業廢棄物交給環保局垃圾車收運。 ■ 發現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或違法亂丟垃圾者請踴躍檢舉,經查屬實者本局最高將發給新臺幣五O萬元之檢舉獎金。 敬祝各位市民 闔家平安!萬事如意!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九十二年八月八日更新 |
引用:
台北市專用垃圾袋政策是購買專用垃圾袋當作垃圾處理費 其他縣市垃圾處理費是隨水費收取,可不是免費的,水費單上都有垃圾處理費金額 專用垃圾袋政策配合資源回收,可以讓垃圾減量,家庭垃圾處理費用減少,資源回收又可作環保減少公害 若是因為極少數人貪小便宜不使用專用垃圾袋就停止這個政策 那才叫做"因噎廢食" |
引用:
當然,有民代盡責就事論事,也有冥代只因看不爽某人挖鼻孔! 事情一定要查,郝市長還沒查,就先展示流氓態度才是重點! |
引用:
老虎 + 蘭花 :stupefy: :stupefy: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26/17/ow8d.html 被台北市議員莊瑞雄點名,有特權不用專用垃圾袋的台北市水源路段,26日晚間稽查人員到現場監督,的確有操著外省口音的老伯伯不守法,直接拿著垃圾桶來倒垃圾,被市議員拍到縱容違規的清潔隊員則無奈的說,一個人真的很難兼顧到有狀況,但是絕對沒有刻意對外省族群放水的情況。 |
引用:
可以估狗一下該議員的行徑 就知道市長為何反應這麼大 :cool: |
>>>>>>26日晚間稽查人員到現場監督????????
錄影帶是之前連續確認拍了一星期 事情爆發之後才用26號那一天來追溯 那不就跟漏夜捐款一樣了 |
引用:
恩,惱羞成怒誰都會! 不過老是扣別人帽子 不能討論碰觸而去躲避問題,這樣的市長讓人憂心! |
引用:
連市政府特許或容許都沒辦法證實就說是特權? 特別專拍特定族群(眷村)中部份人士的不守法行為硬掰族群特權 是議員先提出特定族群有特權吧?是誰先挑起族群問題? 麻煩這些議員也來抓水門外堤外便道任意丟棄垃圾,最好如他們所願都是外省人丟的,而且每天丟,好像也沒人取締,一定有特權啦!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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