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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閃避不及撞死人 騎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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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看新聞~被撞家屬說 他們闖馬路固然有錯... 但他如果沒有超速~就不會死zzzZZZ 都不會認為他沒闖就沒事 人都不太會檢討自己= = 衰一點時速40KM內~都可以撞死闖馬路的人 |
引用:
希望這種事情是不要發生啦 不過要是真的發生了 很少當事人或其親屬會那麼理智的吧 今天這邊的人是站在第三者,腦筋比較清楚的情況下冷眼看待此事 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 我不認為有你說的那麼理智 |
馬路如虎口.....千古名訓...
要過馬路本來就要先看清楚前後左右再過 不過現實生活就是有很多人沒做到這點,尤其是老人... 我是不會說那老人是自找的啦! |
引用:
一點也沒錯! 我想那位同學可以回說 如果家屬將阿婆囚禁不讓她出門~就不會死.. 如果的接龍沒完沒了 @ @ 這件事超不超速根本就不是重點. 路權觀念才是重點. 今天只是那位同學衰碰上了. 如果那位阿婆一直以來都是這樣不管有無來車, 愛穿越馬路就穿越馬路. 遲早也是會叫別人碰上,不是嗎? 如果我是那位同學,我也不認為自己有錯. 如果我是家屬,我會用任何方式讓長輩知道什麼是路權. 再不濟都要讓他知道過馬路一定要看清有無來車. |
計乘車也是一個大重點 :flash: 。
今天在承德路上,遇到兩台很惡霸的計程車 :jolin: :tu: 。 第一台,在民生東路與南京東路之間,突然好像要載客, 也沒打方向燈就往人行道切過去,接著又馬上又切回來 :jolin: 第二台,在承德路底,左轉市民大道(鄭州路),一台計程車從內側數來 第二個車道,突然往左切,也是為了在客,重點還沒有打方向燈 :stupefy: 。 計程車也是路霸的一種。 這新聞可能只是再台灣的一個個例吧,因為家屬通常都會模糊焦點 只強調在"是你開車撞傷(死)人"這件事情上, 其他傷(亡)者是否違規,一概不提(或是以大家都是這樣來說) 這讓我想到之前板上有版友的摩托車,被高中生拔掉重要的零件 就有可能因此車禍,找到當事者後, 對方就說:你又沒受傷,大不了東西賠(還)你就好,而且我是學生你也不能對我怎樣 :jolin: :tu: 。 台灣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積非成是的狀況...,但是道義上要賠償這是一定有的。 |
今天就遇到過馬路直接過的人,不管車子的人
而且還是個孕婦牽3歲左右的兒子, 自己想死,但小孩是無辜的啊... |
引用:
我的作法也是類似…原來還有這麼多願意為台灣的交通付出力量的有為青年。 :) |
引用:
這一點我覺得可以諷刺一下那些不守法的路人,例如在常常違規的巷弄內設置”警語”,內容簡短的寫:由於此路段容易違規穿越馬路之人數眾多,請少數服從多數…讓這些違規的人通過以後再經過! 其實還是很長…囧 這樣的話住在這條路附近的人大概就會知道他們是常違規的人,也許會比較收歛一點吧 :stupefy: |
想知道的是
如果行人蓄意犯法 違法穿越 又無法讓駕駛能預測時 撞倒他 是否無罪 應該說 先犯法的有錯吧 |
看了新聞畫面.出事地點是雙線道.但也窄到如小巷子般的寬度.想往那位騎50.60機車騎士的腦帶敲下去....撞死人與被撞死的都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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