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DVD 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5)
-   -   是否大家能夠稍微自律一點呢??有時多為別人想想吧∼∼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257052)

wahah 2003-10-13 12:19 AM

回覆: 修改靱體,有違著作權法!
 
您搞錯了,修改韌體是指,把韌體的內容作修改,
但是這邊的情況是,把別的機器的韌體寫到某台機器上,
這種行為並不叫做修改韌體,當然更沒有所謂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

這期的Computer DIY第171頁有提到,
DeCSS的作者曾經被DVD業者告上法院,
控告他破解DVD的區碼,結果法院判決被告無罪,
因為東西買了就是他的財產,
業者沒有權力限制使用者以何種方式去播放他的財產,
所以將DVD內容RIP到電腦上播放並不違法。
「如果法律限制任何人破解自己的財產,相信沒有人會同意的。」
我覺得更改韌體符合同樣的情況。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ccj1959
先放下廠商的商業筞略、消費者的利益等等爭議不談。倏改靱體是違法的!
因為靱體本身,是受著作權保護,如果根據此一靱體內容加以修改,在著作權法上稱為「改作」,要改作的人必需是著作權人或者是他所授權的人,所以,擅自改作靱體,自然是違反著作權法。

「改靱體」與「超頻」不能等同觀之。超頻,是硬體的運作,使用者並沒有修改CPU的線路、布局,所以沒有「改作」的事實。破解廠商的限制,不能改人家有 著作權的東西。我支持本文作者的呼籲。

lchhank 2003-10-13 12:23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piyopiyolee
講得那麼冠冕堂皇,你說的那些還不都是自己都知道方法了才刪文,有種就一開始就不要討論,不然就不要講什麼慢來就沒權利問沒權利po,沒有什麼壞事是先做的就沒錯,後做的就有錯的,做人不要太自私,自己得到了有用的資訊分享給後來的人有什麼不對

============
本來不想回,但是還是回應一下|!!
自私??我想有些人應該可以替我作證,我到底自私不自私...我到底有沒有努力把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再怎麼爛,也強過那些當東西不給時,就破口大罵的仁兄...
不給就自私喔!!刪文就自私喔∼∼為何刪文...真的懶得講了...你認為不會害到作者,那就以你的角度去做啊!我覺得會害到作者,就刪文啊,希望以PM來做.....難道刪文一定要徵求你的同意啊??更是無聊∼∼
成大MP3事件,先去搞清楚再說啦∼∼成大學生為何被告...被告原因是啥??就是分享啦,事情鬧大啦!公司不得不告下去啦!!那些被告的學生成為所有台灣MP3使用者的代罪羔羊。我想你大概沒有當過兵,就說過事情可大可小....分享本來就是遊走法律邊緣啦!不要說的這麼頭頭是道,老以為分享無罪...不要以為只要不用在商業利益上,不從事圖利,就是沒罪....先去搞清楚再說啦!!

lchhank 2003-10-13 12:30 AM

回覆: 回覆: 修改靱體,有違著作權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wahah
您搞錯了,修改韌體是指,把韌體的內容作修改,
但是這邊的情況是,把別的機器的韌體寫到某台機器上,
這種行為並不叫做修改韌體,當然更沒有所謂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

這期的Computer DIY第171頁有提到,
DeCSS的作者曾經被DVD業者告上法院,
控告他破解DVD的區碼,結果法院判決被告無罪,
因為東西買了就是他的財產,
業者沒有權力限制使用者以何種方式去播放他的財產,
所以將DVD內容RIP到電腦上播放並不違法。
「如果法律限制任何人破解自己的財產,相信沒有人會同意的。」
我覺得更改韌體符合同樣的情況。

===========
這叫做一次買斷....
只是我認為,為何一定要搬到台面上討論改來改去的事情!PM不會用嗎??就算沒罪,如果我是作者,我也會嚇得半死!!也希望趕快事情告一段落!就算法院判決DeCSS作者沒罪,但被控告的滋味,可是不好受吧....

joehwa 2003-10-13 12:36 AM

不如你就幫LITEON 控告他趴
告淫了 LITEON 會跟你說 謝謝
告書了 被反告 就算你雞婆8:D

lchhank 2003-10-13 12:40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oehwa
不如你就幫LITEON 控告他趴
告淫了 LITEON 會跟你說 謝謝
告書了 被反告 就算你雞婆8:D

===========
好吧!算是我雞婆好了!我只好店店不講話的份了!大家不要回應了!讓這種垃圾文章消失吧!!

evalution 2003-10-13 12:42 AM

回覆: 回覆: 回覆: 修改靱體,有違著作權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chhank
===========
這叫做一次買斷....
只是我認為,為何一定要搬到台面上討論改來改去的事情!PM不會用嗎??

請問這位大大....依你的意思這裡要討論什麼好呢 ?
還是大家寫文章時都要先問你可不可以??
如果討論都要用PM.....這還叫討論區嗎?
顯示卡不也是改來改去的.....怎麼沒看到你跟大家說不要改??

胖怪獸 2003-10-13 12:42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oehwa
不如你就幫LITEON 控告他趴
告淫了 LITEON 會跟你說 謝謝
告書了 被反告 就算你雞婆8:D



今天不管開版的人講什麼
請先尊重自己 順便尊重一下我們這些看的人好嗎

lchhank 2003-10-13 12:45 AM

回覆: 回覆: 回覆: 回覆: 修改靱體,有違著作權法!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evalution
請問這位大大....依你的意思這裡要論什麼好呢 ?
還是大家寫文章時都要先問你可不可以??
如果討論都要用PM.....這還叫討論區嗎?
顯示卡不也是改來改去的.....怎麼沒看到你跟大家說不要改??

============
我都說我錯了你要怎樣??要我跟你道歉嗎??要不要我當面跟你道歉,你會比較高興呢??要的話情PM給我,來光華商場可以嗎?

joehwa 2003-10-13 12:47 AM

創新與改變是未來與科技的原動力:cool:
無法凸破現況
只好等著當古人:think:

leaven 2003-10-13 12:49 AM

我完全同意lchhank兄的看法
很多事私底下做,即便是利益受損者看到了,也未必會做出相關處置
一但在檯面上作(太招搖), 這時人家要捍衛的可不只是利益了...

任何事都要適可而止,好日子才會過的久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4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