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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b37465 2003-06-09 08:27 PM

delworld兄,咱們大夥兒已經義憤填膺為您翻天啦,
您倒是出來說句話ㄚ.....

普拉斯 2003-06-09 10:47 PM

1.因delworld兄沒填寫客戶資料表,所以未鍵資料入電腦.店長請客人留下電話並聯絡業務回覆,只將電話號碼寫在紙上,如今搜遍門市也找不到,所以只能尋求其他管道
----回應wenfei 謝謝

2.業務雖有錯,但我想罪應不致死.(並無不當佔有或詐欺 )況且該業務已深為自責,也請大家給該業務一次自新的機會 謝謝

3.我們百分之百都有開發票,有時發票開立需得時間,匆忙之間客戶沒拿到也是有可能
但我們每一筆交易一定都有開發票,否則無法入帳,所以沒有逃漏稅的問題,也應不至於
吃上官司吧------回應lucses 謝謝

4.敝公司有將所有保固條款貼在門市 明顯處.海報以及保證書上.所有購買的人所享之
權益皆一樣.不會因人而異-----回應丫元 謝謝

5.敝公司有將服務電話印在保證書上.今後會再申訴電話及 EMAIL公佈在敝公司門市門口或是海報上------------回應popline 謝謝

感謝各位前輩.先進提出的批評與指教,我們會虛心受教
以期可以創造更好的購物環境,更好的服務給我們的客戶

謝謝.........

wenfei 2003-06-09 11:00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普拉斯

2.業務雖有錯,但我想罪應不致死.(並無不當佔有或詐欺 )況且該業務已深為自責,也請大家給該業務一次自新的機會 謝謝



機會是自己給的
客戶都已經去了三次
後面兩次就可以算是給你機會了,但是卻不會把握
一定要把客戶氣到翻臉了
才會有一點認錯
現在反而要人家再給你一次機會
這樣子說不過去吧
看起來,好像一個業務,比大多數的客戶重要
寧願不要客戶,也要保留業務
算了,這種只會上網做做戲的店
不要去也罷
要不然下一個受害者就是你
因為該業務還在,難免會遇到
不去就不會遇到

lucses 2003-06-09 11:19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普拉斯
1.因delworld兄沒填寫客戶資料表,所以未鍵資料入電腦.店長請客人留下電話並聯絡業務回覆,只將電話號碼寫在紙上,如今搜遍門市也找不到,所以只能尋求其他管道
----回應wenfei 謝謝

2.業務雖有錯,但我想罪應不致死.(並無不當佔有或詐欺 )況且該業務已深為自責,也請大家給該業務一次自新的機會 謝謝

3.我們百分之百都有開發票,有時發票開立需得時間,匆忙之間客戶沒拿到也是有可能
但我們每一筆交易一定都有開發票,否則無法入帳,所以沒有逃漏稅的問題,也應不至於
吃上官司吧------回應lucses 謝謝

4.敝公司有將所有保固條款貼在門市 明顯處.海報以及保證書上.所有購買的人所享之
權益皆一樣.不會因人而異-----回應丫元 謝謝

5.敝公司有將服務電話印在保證書上.今後會再申訴電話及 EMAIL公佈在敝公司門市門口或是海報上------------回應popline 謝謝

感謝各位前輩.先進提出的批評與指教,我們會虛心受教
以期可以創造更好的購物環境,更好的服務給我們的客戶

謝謝.........



我想今天只要客戶出了店門
而你們結玩帳後沒有給予發票
就算是逃漏稅了

而且
第二次人家回去的時候
你們有主動給予客戶發票嗎?

請不要玩文字遊戲

雙子座的女孩 2003-06-09 11:48 P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lucses
我想今天只要客戶出了店門
而你們結玩帳後沒有給予發票
就算是逃漏稅了



請不要玩文字遊戲


照你這麼說
我去7-11買份報紙
錢付了,但沒拿發票
是不是就算是害了7-11逃漏稅了
罪過罪過罪過罪過
那我可害過太多企業了
不只是7-11.還有OK,FAMILLY .LIFE........太多了

ph8005 2003-06-10 12:05 AM

大大們:
說實在的,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事情的經過也不是粉確定,
若沒有親眼目睹,也很難去說人家的是非.
不過都已經銀貨兩訖了那個業務也還願意補償,要是我少付了錢,我可能早就開溜了呢!
說到要那個惡劣的業務員離職,倒是沒有必要啦!!(但若是罵客人就該開除)
員工不遵守規定辦事,貴公司好像也有記大過了,希望他能以此為警惕,畢竟繁忙的情況下的確是容易犯錯,而貴公司也展現了道歉的誠意,聽說都要開發票,應該也是想要正派的永續經營吧,阿不然賣價多了稅金,經營上應該比較辛苦.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

給正派,對國家,社會有貢獻的公司加加油!!
p.s delworld兄,您在何處呢?出來做個結論吧!
:cool:

lucses 2003-06-10 12:16 AM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雙子座的女孩
照你這麼說
我去7-11買份報紙
錢付了,但沒拿發票
是不是就算是害了7-11逃漏稅了
罪過罪過罪過罪過
那我可害過太多企業了
不只是7-11.還有OK,FAMILLY .LIFE........太多了



你認為是手開發票呢
還是電子式POS發票
是當事人不願意拿
還是店家不給?

如果便利商店之類不給
當然算是逃漏稅阿
店內不是有通知不開發票的檢舉電話?
(還有檢舉獎金勒)

如果我刷卡不給我發票呢?
如果連刷卡單都不給我呢?

分清楚一下
現在是店家不給耶~~~~~~~~
還說是含稅價?

ph8005 2003-06-10 12:32 AM

未主動提供發票者皆屬逃漏稅之行為

但要確認是開了沒給,還是沒開沒給
是一次沒給,或是多次沒給,稅法上應該都有不同之罰責.不知是否正確?

lewis67 2003-06-10 12:39 AM

ㄡ!?
原來台北也有普拉斯ㄚ!
下次經過這家店,
還是........還是..........................
....................................還是...
............................................
............................................
............................................
................還是.......................
............................................
............................................
............................................
............................................
........................還是緊酸為妙ㄡ!!! -_-b

hons 2003-06-10 01:19 AM

delworld都不出來回應
倒是其他人不甘寂寞出來狂說話
已經不知道誰是受害者了
事者發了一封頭文就跑去必關
道歉者拼命道歉卻被拼命攻擊
ㄚ!!當事者你嘛出來終結一下文章.......
我還想看其他的討論耶!!
不想看到你的問題一直佔版面啦
就算你不想討,也回應一下(莫非你也是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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