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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2060 2011-06-06 01:24 AM

智障 + 腦殘 = 砍掉重練......

BLUESKYVFX- 2011-06-06 02:50 AM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法官法根本沒有強制退場機制...

檢舉只是徒勞無功.. 幹心酸的... :cry: :cry: :cry:


只能派鋼鐵人予以宰掉. 己維護我國法律判決者體系之完整 :nonono: :nonono:

totorochen 2011-06-13 11:25 PM

男被控流氓打死證人 判20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3/5/2t8ey.html
更新日期:2011/06/13 16:51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3日電)高雄1名蘇姓男子不滿鄰居蘇姓老翁多年前指控他是流氓,導致他入獄接受感訓,出獄後竟持木棍將蘇翁活活打死。最高法院日前審理,判蘇男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定讞。


  判決書指出,蘇男多年前被鄰居蘇翁指控為流氓,送感訓處分3年,於民國96年出獄。去年2月間,蘇男酒後獨自走在高雄縣永安鄉 (現為高雄市永安區)的某街道上,遇見數年前在法庭上指證他是流氓的蘇翁,上前怒罵蘇翁「你作偽證」等語,兩人發生口角爭執。


  蘇男一時氣憤難耐,隨手拿起路邊木棍猛擊蘇翁。蘇翁逃到附近超商求救,蘇男繼續追進超商狂打,蘇翁當場不支倒地,蘇男仍不罷休繼續猛敲頭數十次,還邊打邊喊「打死你」,直至氣力用盡才罷休。


  蘇翁頭、臉部均被蘇男進打爛而死,行凶過程全被超商監視錄影器拍攝下來,蘇男被警方移送法辦。蘇男在法庭上辯稱,自己長期罹患憂鬱症,當天因酒後意識不清,才會失控打死蘇翁,未有殺人犯意。


  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蘇男無期徒刑;二審認為,蘇男因罹患憂鬱症,情緒控制不佳,犯後坦承錯誤且未逃跑,判處蘇男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最高法院日前審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10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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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到哪了............. 台灣的法官對犯人真好...
打死證人判20年.. 大概10年後就可以出來了...

電子庫房 2011-06-14 06:09 AM

為甚麼要有假釋呢?.....該關多久就多久....

vircgd 2011-06-14 03:16 PM

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為甚麼要有假釋呢?.....該關多久就多久....

  人醛團體:「放屁!不但要有假釋,而且標準越寬越好!」

totorochen 2011-06-14 03:25 PM

放血殺人性侵犯 懺悔信下跪逃死劫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20110614/page/1
2011年06月14日 14:53 蘋果即時
男子徐志皓2008年剛滿18歲時,性侵13歲方姓國中女學生,還拿刀割喉放血致死,徐因否認犯行且曾揚言殺法官,一、二審均被判死刑,但更一審期間,徐改口認罪並2度向被害人父親下跪,還透過律師轉交道歉信給被害人父親。更一審徐獲改判無期徒刑。

徐在懺悔信中寫道:「如果我還有餘生,最愧疚抱憾的就是對你們的虧欠,讓你們痛失愛女,如果我仍有來日,我願意為伯父、伯母鞠躬盡孝,用我下半輩子服侍照顧您們,代您女兒盡孝彌補我的罪。」被害人父母因而心軟原諒他。高院改判徐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審判長童有德勸徐嫌:「上天有好生之德,你要在監獄好好悔改,未來出來後,記得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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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法官腳在抖了.....

nomad 2011-06-14 03:47 PM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2011年06月14日 14:53 蘋果即時
男子徐志皓2008年剛滿18歲時,性侵13歲方姓國中女學生,還拿刀割喉放血致死,徐因否認犯行且曾揚言殺法官,一、二審均被判死刑,但更一審期間,徐改口認罪並2度向被害人父親下跪,還透過律師轉交道歉信給被害人父親。更一審徐獲改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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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法官腳在抖了.....

15年
台灣無期徒刑服滿15年後可以假釋
假釋通過率非常高
可以開始準備移民了

Rainwen 2011-06-14 04:05 PM

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為甚麼要有假釋呢?.....該關多久就多久....

一來關越久花越多錢,二來監獄人太多,也不夠放.... :flash:

sanpig1221 2011-06-14 05:02 PM

以古今中外來說....玩法弄法的人都自以為是正義的神明.....
以法律用語來規避其應該負的責任, 用不實的言語來為犯罪者脫罪也不是一天兩天....
其實法官輕判/判無罪不是腦子有問題....
而是因為怕事/怕犯罪人找自己麻煩/收錢等等....
有腦子的人都知道不可能那樣判....更何況是有法律素養的法律人....

所以小弟認為應該對所有法官進行考績....不適任者必須退場....
不適任者有問題....還不用負責....
俗語說錯誤的政策比貪腐更可怕......

目前法官們這種判法....不就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了....
這樣誰敢生小孩....反正性侵未成年人與幼童是沒什麼事的....
犯罪者還能獲得人本支援....真是見鬼了....
誰來保障受害者?
那以後大家都來要求受害人可要求國家賠償....
這也是那些法官們造成的....

難怪....很多人認為亂世會用重典....
反而大陸還會比台灣來得好....雖然說大家都認為他們的法治是個笑話....
但是可以有效減少犯罪率....
給犯罪者機會....那誰給受害者機會呢???

希望這些法匠們可以想想...你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假如說全社會的人反對你們時....那為什麼不去檢討自己呢???

小弟建議不適任者必須開除....在一般公司不適任都要開除了....
那有那麼爽的事.....不適任還能做到退休.....

尤典汴太 2011-06-14 05:04 PM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new/art_id/39068/IssueID/20110614/page/1
2011年06月14日 14:53 蘋果即時
男子徐志皓2008年剛滿18歲時,性侵13歲方姓國中女學生,還拿刀割喉放血致死,徐因否認犯行且曾揚言殺法官,一、二審均被判死刑,但更一審期間,徐改口認罪並2度向被害人父親下跪,還透過律師轉交道歉信給被害人父親。更一審徐獲改判無期徒刑。

徐在懺悔信中寫道:「如果我還有餘生,最愧疚抱憾的就是對你們的虧欠,讓你們痛失愛女,如果我仍有來日,我願意為伯父、伯母鞠躬盡孝,用我下半輩子服侍照顧您們,代您女兒盡孝彌補我的罪。」被害人父母因而心軟原諒他。高院改判徐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審判長童有德勸徐嫌:「上天有好生之德,你要在監獄好好悔改,未來出來後,記得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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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法...

能有這一天嗎? :jolin: :stupefy:
而且這個傢伙出獄時剛好是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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