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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隻胖瞄 2005-08-27 03:38 PM

只是因為懷疑另有內情(且實情未必如此),就可以害16歲
少年纏訟5年,身心受創,被判保護管束,身背數百萬債務.

顏家要真的懷疑,當初應該報警處理,請警方調查清楚,不要
事後跑出來告民事訴訟,然後講這些懷疑!

c_g_h1121 2005-08-27 03:41 PM

引用:
作者dolphus
你是不是忘了說當初顏爸是說十分鐘內到學校自己送醫,

結果過了50分鐘後才到.......

一直單方面聽顏家的說法 :jolin: :jolin: 又自由心證 :jolin:


墨非定律第二條:

"請不要跟傻瓜吵架,因為這樣會讓人搞不清楚誰才是傻瓜。" :agree:

班尼爾 2005-08-27 03:45 PM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今天有人熱心助人設計一個免費程式
卻沒發現裡面藏一個新的病毒
結果害得許許多多的使用者的損失
是不是一句,我只是熱心助人
『啊免費的程式,是嫌什麼嫌呀!』
『又不跟你收錢,不然還想怎樣!』如果他是這種態度的話
受害者聽了會不會想告?誰管你是不是熱心助人呀?

還真是會設計啊!
自己設計的還免費附送一個新病毒

黃金騎士- 2005-08-27 03:45 PM

引用:
作者雲影
但是只要不要去碰...就不甘我的事嗎 :stupefy:

應該是救人造成的意外致死...跟背人造成的意外致死吧...
為啥不說...背人所造成的意外小於救人所造成的意外(但是這無法客觀認定)

--
民事部分訴訟...是為了公理正義啊 :jolin:
那...檢察官大概都是混吃等死的吧 :jolin:

背人的意外,與救人的意外,照正常來說,背人的意外會致死的機率會小很多,但若對象是玻離娃娃,狀況自然不同,所以控方才會一直強調同學與校方是否知情。如果就法官的解釋,因為若知情對象是玻離娃娃,就應該比平常人更加注意安全,有可能是他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說法。

你的正義不等於顏家的正義,如果法官判顏家敗訴,顏家也會說同樣的話,不過法官自已也說了,他願意承受大眾的評判。


引用:
作者雲影
這好玩了...
陳是不是考慮控告顏家誣告跟毀謗 :eek:


可以告呀,我支持陳家去告。

雲影 2005-08-27 03:48 PM

引用:
作者dolphus
第2個說法很容易採證的,只要將班上的學生傳幾個來問就行了∼ :rolleyes:

但是顏爸的說法,就只有他們家的人聽到 :jolin: :jolin:


這就相當奇怪...
顏家的傳真是媒體做出來的嗎 :confused:

如果真是顏家的傳真...被查證應該很容易...為何跟之前的說完全不同
也跟一審法官的說詞不同...
不知是那個立委發表陰謀論的...

--
看看陳會不會提出告訴(這樣...嘿嘿) :laugh:

dolphus 2005-08-27 03:48 PM

引用:
作者c_g_h1121
墨非定律第二條:

"請不要跟傻瓜吵架,因為這樣會讓人搞不清楚誰才是傻瓜。" :agree:



提醒的是 :ase :ase

黃金騎士- 2005-08-27 03:50 PM

引用:
作者dolphus
你是不是忘了說當初顏爸是說十分鐘內到學校自己送醫,

結果過了50分鐘後才到.......

一直單方面聽顏家的說法 :jolin: :jolin: 又自由心證 :jolin:

我記得我看到的版本是十五分鐘,而且這不用你補充,本來就是顏父延誤送醫時間,我也沒否認。只不過顏父也有提出說明,相不相信就見人見智了,至於我是不是單方面,說實在話,這一篇上有太多人單方面的挑顏家的毛病。比如說一直強調顏父延誤就醫,卻沒有附帶提出顏父對此事的回應,這又何嘗不是偏坦?

相比下來,我只是提出不同的聲音,我完全沒有偏向那一家,頂多只是對於很多偏向陳家的單方面言論不以為然而以,難道這裡都不能有異議的聲音嗎?請注意,我完全沒有偏向那一家,我也沒有對那一家先入為主的認定,只要有足夠的證據,我就無話可說,反到是現在有許多人先入為主的認定,一定是顏家死要錢呀!如果說我有先入為主的認定,頂多只有我不相信煤體而已。

黃金騎士- 2005-08-27 03:57 PM

引用:
作者三隻胖瞄
只是因為懷疑另有內情(且實情未必如此),就可以害16歲
少年纏訟5年,身心受創,被判保護管束,身背數百萬債務.

顏家要真的懷疑,當初應該報警處理,請警方調查清楚,不要
事後跑出來告民事訴訟,然後講這些懷疑!

只是因為熱心助人(而且實情未必是如此),就害死一條人命
跟只是因為懷疑另有內情(且實情未必如此),就可以害少年纏訟5年
我相信兩者的當事人都是不得已的吧
所以說兩方都是受害者呀

報警處理,請警方調查清楚內情
跟事後跑出來告民事訴訟
兩者的做法有何不同?
我不懂,結果還不是一樣
到最後還不是要訴訟。

再者,早就說過了,誰說陳家一定會背三百萬債務的?
而且我們不是當事人,我們也不知道校方的處理態度如何
要求檢調單位查明真相,這難道不是他們的權利嗎?

如果說熱心助人有什麼錯,那申張自已的權利又有什麼錯?

1094789 2005-08-27 03:58 PM

測謊吧!現在已經搞不清楚他們是殘障還是智障了。只怕會落入一般社會案件的結局:
案子搞大...社會反彈聲浪...案情急轉直下...自成清流不要錢...模糊焦點...結局逆轉...
幸福和解...觀眾媒體全都被狠狠地打了一個耳光,而被告固然有錯,最後也只是一場法律
遊戲下的犧牲者...而那300萬誰付已經不重要了,但是那300萬金額所暗喻的污名,傷害
遠比300萬來得多。

被害人不一定是被害人,只是他跳出來的時間比較早,但就他個人而言,他還是很有可能
成為最後的贏家...

dolphus 2005-08-27 04:02 PM

引用:
作者雲影
這就相當奇怪...
顏家的傳真是媒體做出來的嗎 :confused:

如果真是顏家的傳真...被查證應該很容易...為何跟之前的說完全不同
也跟一審法官的說詞不同...
不知是那個立委發表陰謀論的...

--
看看陳會不會提出告訴(這樣...嘿嘿) :laugh:



自己想想如果真的是如傳真所言:被告陳易靖竟以嬉鬧或硬推之手段,不顧被害人之反對,即控制被害人之輪椅欲攜同下樓

你還會不要那筆錢嗎 :fear: 好吧∼就算不要那筆錢,你還會說不怪陳同學嗎? :stupefy:

他們的說法真的滿多漏洞的∼ :stupe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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