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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通榮關說案 基層扛責連挨打女警都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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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基隆市開車闖紅燈和超速..我也要叫市長出來幫忙. :laugh: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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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家是大樁腳 :laugh: 上回有個名嘴畫了個關係圖,也不知真實性多少 廖婦的女兒(在地表演團體的老師)打電話→市府高官打電話→市議員(到警局關切不成)打電話→市長...人家好大的面子,出動了這麼多人,難怪市長一肚子氣要發 :laugh: |
又有類似新聞了...
張姓監工自殺... 堅持的人都沒啥好下場? 可是新聞都沒有詳細說明 到底壓力從何而來? 需要張姓監工以死明志? 是因為很恐怖不要問嗎? 只報導是第一例列入理賠... :jolin: |
教唆縱放人犯更審 張通榮:不斷反省
2015-06-11 15:10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在任內關說、教唆縱放人 犯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張通榮今天得到消息說「感恩,終於還我 一個公道,真的是為民服務,不是做壞事。」他說這段時間他不斷自 我反省。 張通榮一審時,基隆地院依教唆公務員縱放人犯罪,張判刑1年8月、 緩刑5年;二審高院認為張試圖脫罪、毫無悔意,撤銷緩刑,但維持 1年8月刑度,張通榮上訴,最高法院今天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張通榮今天聽到發回更審時,心中頓時輕鬆起來,他說,即使卸任後 心中仍耿耿於懷,41年公務生涯都沒有任何瑕疵,這件事(教唆縱放 人犯)讓他心裡壓力很大,發回更審他很感恩,希望有機會還他自由身。 這件關說案是發生在民國101年9月14日晚間,基隆婦人廖美秀疑似 酒駕買便當時違規停車被取締,廖女拒絕受檢,還掌摑女警王亭鈞, 張通榮應市議員沈義傳請託,趕到安樂分駐所,質疑警方執法過當, 要求不要以妨害公務罪偵辦,還當場拍桌 春風滿面 得意的咧 ![]() |
引用:
一個字[ 贛! ] |
干 ~ 這兩個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嗎?
![]() |
人家說有甚麼證的就無敵了
真的是這樣耶 |
看了一下最高法院的新聞稿,最高法院的見解是認為張應該是成立二罪,法院只判一罪,於法不符,所以發回。
所以別看發回更審就先高興了,還早還早。 |
引用:
嗯 這個法子應列為SOP :nonono: :nonono: :nonono: :nonono: :nonono: :nonono: :nonono: 如打打死的是貪官汙吏 到籠子裡會被尊為英雄嗎? |
這麼明顯的關說案審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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