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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廠房被拆 義美考慮退出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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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憑之前塑化劑事件, 為什麼統一都沒事, 可以嗎?? :confused: |
引用:
你要選擇否定我們納稅人養的政府,而去相信廠商 那我也不知道說什麼了 |
義美喊冤?邱毅:17年前地已被徵收
http://www.nownews.com/2011/06/16/301-2720653.htm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據了解,義美食品於民國69年申請於南崁設廠,71年取得使用執照,桃園縣政府於81年將義美原有廠區部分變更為河川區,並於83年5月法定徵收完畢,86年完成地上物徵收補辦程序。後來義美提起訴願與再訴願,但於88年遭行政法院駁回。最後,義美於95年與桃園縣府針對此事進行切結,承諾若遇南崁溪治理計畫,願意無條件拆遷。 |
引用:
不過過年過節,三不五時懂得送禮的,似乎都活得不錯 |
這件事也很久了,
也可以解釋成義美也很夠力, 能一拖再拖那麼多年. 當然你可以說,換成統一更夠力,(也許吧? 誰曉得) 那其他無名小廠商也可以跳出來說, 要是我們一下子就被拆了, 誰能拖那麼久? |
引用:
如果20年前您跟縣政府『合法』租了一塊地,整塊地您全拿去蓋房子了,當時所有程序都跑完無誤了... 20年後縣政府突然跟您說,你當初租的那塊地東北角1/4面積有問題,佔用了山坡保育地,不得有任何建物! 然後說要您一個月內自行拆除,不然就要強制拆除;而您反提說該塊地20年前合法申請用到現在20年了都沒問題,怎麼突然就說有問題要限期拆除? 那塊東北角的地一拆,搞不好就等於其中一個臥房+一個客廳的各一半要全拆掉&缺一大角了... 您自行提拆遷計畫說要約一年讓您重新去找新的地方租地或調整,政府跟你說:不行!就是要一個月內拆掉~ 這就是我目前看到的情況... :think: (這句話不要都不看:義美公司委任律師、也是前縣府環保局長陳麗玲表示,義美卅二年前在蘆竹鄉設廠,當時因行政失誤,將工業用地誤劃為河川地) |
引用:
我加四個字, 解釋: 民眾, 財團, 政府間不信任... >你要選擇否定我們納稅人養的政府,而去相信廠商養的官員 >那我也不知道說什麼了 |
引用:
現實上很多事情不公平,法律被用來服務少數人,合法卻不符合公眾利益的事很多、而且換個方式也是合法並且符合公眾利益的事 :stupefy: 如果法律跟實際情況符合人民期待,我想這種討論串會少很多,少非常非常多... |
引用:
別再幻想了,我什麼時候說我相信過廠商了,翻出來啊:confused: 只不過我更不相信那些官 你持的論點(這兩篇文章) 1.犯法就不會做 2.納稅人養的就不會有問題 根本毫無說服力 要不你發篇主題來問問鄉民 "我們養的政府我們一定要相信,他們不會做不合法的事情" 看看會不會有人笑你天真 :D 我也不知道說什麼了 |
引用:
暴民哪會理性,僅打打嘴泡不論對錯的落井下石,沒燒掉義美就算不錯了... :jolin: 這件事情縣府最好好好處理,不然義美狠起來打行政官司,要賠錢割地的恐怕是縣府... :f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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