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有沒有人知道這個 法官之子肇事逃逸竟無罪 新聞的詳細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02115)
|
---|
引用:
相信被告的辯解就是法官呆了,那是說以後每件案子法官都得判有罪,否則法官就是呆子嗎? 話不是這樣講的吧。 一個判決是否合理,應該先了解事實是什麼再來判斷,一堆人連個判決書都沒看就憑著媒體的報導內容大肆批評,有多少人知道本案法官判無罪的真正理由是什麼? 哪個跳出來說因為新手駕駛上路的,就是被媒體耍了的呆子。 |
引用:
別傻了大佬 沒有個法官爸爸 講這種話應該是換來一頓"粗飽"吧 :tu: :tu: :tu: 媒體報導當然把事實、過程簡化了許多 不過真的沒有因"法官兒子"而影響見解&立場嗎???? |
引用:
是這兩篇嗎?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交訴字第20號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8年度交上訴字第169號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98年度交上訴字第169號判決書直連 非常長 :jolin: 被告說他開車有聽音樂習慣,所以沒有察覺撞擊聲音 雖然實驗證明是聽得到的 但法官這麼說 惟上開勘驗結論,係原審審判長 、受命法官等共乘於停置在原審法院前廣場中之系爭小客車 內,在聚精會神注意傾聽之情況下所得,該勘驗現場之狀況 ,與車輛在道路行進間,駕駛者每因鄰近車輛所發出之聲響 、道路上其他不明聲響、道路不平或人孔蓋所造成車輛行經 之異聲或晃動及車輛行進時駕車者往往專注於操控車輛而非 專心聽聞車外聲響等因素,致其對車外聲音敏感度顯著降低 之情形不同,兼以事發處路面卻有埋設管線而挖補致凹凸不 平,並有水溝蓋及人孔蓋,有照片在卷可參(見原審卷第37 ),是以原審前揭勘驗結果,尚無從推論證明被告於97年10 月6日上午7時55分許,駕車行經基隆市○○路334四巷巷口 時之情狀,自不足以作為不利於被告認定之依據。 |
引用:
多謝lecod大提供判決書連結 個人覺得當事人有沒有發現自己肇事 這段應該蠻關鍵的 檢察官起訴時認定 被告於肇事後,明知 甲○○倒地受傷,竟未停車採取救護措施,而基於肇事逃逸 之犯意,仍繼續駕車行進,至前方約60公尺過正榮街口之中 正路靠右側路旁停車,並於車內觀察甲○○倒地位置約3秒 鐘後,仍未報警或下車採取任何必要措施,隨即再度起駛離 去。經上開事故當時騎乘機車在後之廖唯翔記下被告所駕駛 上開車輛車號,並提供予警方,警員循線查知上開自用小客 車為乙○○所駕駛,而悉上情」等事實。 二審法官則認定 衡情被告駕車與甲○○騎乘之機車併行,因稍微右偏而肇 事當時,如已明知肇事乃起意逃逸,自應駕車加速離開,何 以會以原來相同之慢速行駛,未慮及遭現場民眾尾隨記下車 號或趨前追及,而仍繼續前行一個路口始臨時停車之理,況 被告既已明知駕車肇事致甲○○人車倒地,自亦無停車觀察 甲○○是否人車倒地之必要,原判決依憑被告肇事後於續行 60 公尺後曾暫時停車之事實,即遽然推論被告已明知駕車 肇事,難謂合於經驗法則,而依前述間接證據,更足以證明 被告上揭否認犯罪之辯解,尚非無據。 有減速+暫停 才更坐實當事人根本就知道自己"可能"肇事吧!! 正常人都不會常常有在路上跟人家碰撞的經驗 看到自己旁邊或後面的車子倒了 減速後停下來觀望一下 才是正常反應啊 |
我也覺得這案子判的怪怪的,如果我是站在被害人的角度的話,
第一點為什麼檢察官沒有問說你幹麼停車?那邊右邊上去海軍醫院是單行道耶左轉又沒路是要去跳海撞房子嗎是要看啥左右來車....?(難道是停路邊想打電話但是又沒打就開走了,啊我都幫你想好藉口啊XD) 第二點還有就是那個地院的法官,距離地方法院車程不到20分鐘的地方,你有需要在地院門口勘驗嗎幹麼不直接去現場勘?莫名其妙?大忙人喔?受命法官是這樣幹的喔?那要準備程序幹麼玩伴家家酒逆?堅實第一審現在是放屁就對了是吧? 噗當然以上不會有人覺得我講得好XD,反正沒拍到肇事畫面,證人丙又說他沒看到...,又沒擦撞痕跡,當然那個後照鏡在兩分鐘以內是被鬼打到,折了。....又剛好有人犁田了,這一切都是巧合啦沒有因果關係,和解當然莫名其妙被告才算了自認倒楣,罪疑唯輕,下班收工了懂嗎,謝謝大家XD。 |
有沒有人知道這個 法官之子肇事逃逸竟無罪 新聞的詳細
有個當老爸的法官真是好 一般人早被起訴了
反正就學他這種 說詞作法 法院以後大概沒肇事逃逸的人了。。。。 |
審判長高明哲 恐停職彈劾
|
有沒有人知道這個 法官之子肇事逃逸竟無罪 新聞的詳細
引用:
監察院說要彈劾 大概到最後又查不出所以然。。。。。。 |
後照鏡折了竟然辯說不知道
法官竟然還採信 法官有問題吧 |
這篇新聞還沒完
看會不會雷聲大雨點小 ========================== 法官子撞人 調查關說,又傳上級施壓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王文玲/台北報導】 2010.08.12 03:46 am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被指為兒子的肇事逃逸案關說,當初二審受命法官高玉舜證實,審判長高明哲拿被告父親的身分關說,無罪判決也是由高明哲撰寫。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將召開自律委員會處理,卻傳出要主持自律委員會議的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昨晚找關鍵證人崔玲琦法官,要求她在今天會議中不能提及蕭仰歸要她向受命法官高玉舜關說,甚至表示如果她證實蕭仰歸曾為兒子案件請她關說,要將她移送監察院,讓法官大為光火。本報記者昨天深夜無法找到張耀彩查證傳聞是否屬實。 蕭仰歸昨天則發表聲明指出,他從事司法工作以來,恪盡職責、謹守分際,他願意充分配合調查,以正視聽。 蕭仰歸被控關說兒子蕭賢綸的案子,一審判緩刑,二審逆轉改判無罪定讞。審判長高明哲否認曾接獲蕭仰歸的關說電話,但承認知道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當時評議結果,高玉舜並不認同無罪見解。 高玉舜接受調查時說,評議過程中,高明哲表示被告是好朋友蕭仰歸的兒子,希望給他一個機會;還說在他落魄時,蕭仰歸支持他,如今蕭為兒子的案子難過憂心,「這個恩情要還」,甚至提及蕭仰歸曾向一審的審判長鄭景文關切此案。 高玉舜向高院說,蕭仰歸還請高院另一法官崔玲琦關切該案,崔法官直到他們評議後,才向她抱怨蕭的行為。高院今天的自律委員會除要求合議庭三位法官現身說明,崔玲琦也被要求列席。 高院表示,蕭賢綸的案子因檢方未上訴而定讞,如發現合乎非常上訴或再審程序,都可依相關法律辦理,仍有救濟管道。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21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