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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萬消費券作廢 婦寫信求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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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要領消費卷,卻不知道要在期限花完! :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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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書店的書一定讀不過不少,
知道這種事只能找媒體才有機會換到現金. 不然各位能否提供一個比上述更有效的方法? |
拿來擦屁股不知道是什麼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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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呢.....
早先發消費卷這種問題就可以預料到了... 所以我就說了... 發啥消費卷 直接發現金不就解決這些問題了嗎? :think: |
說真的,我不相信做生意的會不知道消費券有期限 :jolin:
那這樣是不是舊台幣也拿出來換好了 :stupefy: "王滿鳳誤以為消費券是馬政府發的替代錢幣,不會失效,去年九月底先拿一批消費券兌換,然後將一些留下當私房錢" 睜眼說瞎話嘛......總不可能不識字吧 :sleep: |
:flash: .......... :flash: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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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情這位王女士,也覺得政府要應該想辦法讓她將這些消費券兌現
畢竟二十一萬元對一位老百姓而言不是小數目 不過,我對王女士有一點小質疑 個人經驗中,一般的店面往往都會擺台電視或是收音機來打發顧店的時間 王女士怎麼可能會不清楚消費券的兌換期限 當然,如果王女士的店面沒有電視或收音機,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另外,我對自由時報的報導也有些質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13/today-t3.htm 藍字部份與政治稍有關連,不想看的鄉民請自行略過 謝謝 :shy: ========================================================= 消費券未兌換 21萬變廢紙 7旬老婦以為是「另類錢幣」 〔記者蔡彰盛、鄭琪芳、楊久瑩/綜合報導〕您手上還留有消費券嗎?經營書店的七十歲老婦王滿鳳,一直以為消費券是馬政府所發的「另類錢幣」,而將面額廿一萬餘元的消費券當成私房錢藏了起來,逾期沒有拿去銀行兌現,上星期想拿出來用,銀行卻愛莫能助,哭了好幾天沒睡覺的她說:「希望馬政府給無知的市井小民一個機會。」 王滿鳳眼眶含淚說,她與老伴辛苦存錢在新竹市食品路開了一家小書店,五年前先生去世,店務都由她一人管理,當馬政府說要發行消費券時,她原本猶豫,小本經營的店要不要收,心想既然是政府有心要促進消費,就配合政策接納客人以消費券購書。 沒去銀行兌現 當私房錢藏起來 消費券上面唯一註明的日期是使用期限到九十八年九月卅日,她以為這是流通的截止日期,卻不知道到銀行兌換現金的截止日期為九十八年十一月二日。 王滿鳳誤以為消費券是馬政府發的替代錢幣,不會失效,去年九月底先拿一批消費券兌換,然後將一些留下當私房錢。上星期王滿鳳將剩餘的消費券拿到銀行兌現,連跑多家銀行,得到的答案都是「對不起,時間已經過了,我們愛莫能助!」王滿鳳哭訴說:「我賣書賺取的僅是一點點薄利,如果消費券無法兌現,那損失該怎麼辦?」 王滿鳳計算,手邊的消費券五百元券共三百八十七張、兩百元券九十五張,合計廿一萬兩千五百元。她懇求政府,同情她這個只有小學學歷的老人家,替她想想辦法! 財部:辦法已廢止 可寫信陳情 財政部官員建議王姓老婦寫一封陳情信來財政部,將盡可能研究有無解套方式,但相關辦法已廢止,錢也結清繳庫,現在要兌領消費券,初步看來「應該沒辦法」。 財政部官員強調,對國庫而言,二十一萬元並不多,但不是多少錢的問題,而是沒有辦法可適用,國庫每筆支出都要「依法行政」,若再讓民眾兌領,要用何種名義支出,就是一個大問題;學者則建議,政府應想辦法幫她解套,這些錢對小老百姓來說很重要! 成龍集郵社老闆許耀方表示,消費券在國內尚無收藏潛力,收購價格二百元約為面額三成,五百元收購價則只有面額一成(因發行張數較多且面額過高),以王婦手中握有的二十一萬多元消費券面額換算,最多只能換回約二萬五千零五十元。 許耀方指出,國內很少聽聞有人要收藏消費券,主要是發行時間尚短,國外收藏家購買意願可能較高,但必須再等幾十年才有增值空間,如果王老太太真有困難,他願意代為協助,詢問業界及收藏者的意願,不過由於數量實在太多,買下她手中所有消費券的可能性並不高。 政府去年一月十八日起發放消費券,總發放金額八百三十二.六二六億元,商家總兌付金額八百二十九.三億元,有三.三二六億元消費券未兌付。財政部認為,商家未兌領的情況較少,多數應是民眾忘記使用或留作紀念。 ========================================================= 一位有求於政府的普通老百姓會對記者說:「希望『馬政府』給無知的市井小民一個機會」? 一般應該是說「希望政府給無知的市井小民一個機會」,或是「希望馬總統給無知的市井小民一個機會」吧 再對照後面的文字,我認為這樣的用詞是記者自己加的 我覺得媒體要有政治立場是一回事,但沒必要連這種民生新聞都硬要往「敵我雙方」這種方向來走吧 還有,報導裡所提到的學者是哪位?連具名都不敢,該不會記者自己兼任的吧 我一直覺得自由的品質比聯合和中時好一些,不過最近似乎有退步的現象 |
倘若某人發票或樂透中了兩百萬,小心翼翼的藏在衣櫥怕被偷走,
怎之人老記憶力差, 等到夏天一到換棉被時赫然發現領獎已過期限, 是不是也可以比照辦理? 消費券當時就像是發放給國民使用的全民樂透, 生意人總精打細算,店家無不利用消費卷發行時進行促銷賺飽, 可惜肥的卻不是一般消費者 |
我覺得同情歸同情,但是此立一開後患無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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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絕對沒有什麼好同情的
如果什麼都不知道 , 怎麼知道消費券可以收 ? 如果不知道兌換期限以為是代錢幣 , 怎麼存放了這麼久 ? 查一下這個人的帳戶看他有無金錢流動 , 如果有存提款的話就很怪了 這些消費券當初收到時不存進去卻存新台幣 這些消費券當初收到時不花掉卻領戶頭的錢花掉 不論如何 , 當初宣導再宣導 , 就算他不知道兌換期那也是自己的問題 因為知道消費券可以流通 , 就代表他一定有管道得知消費券的資訊 那麼只注意到使用而未注意到兌換就是自己的問題了....大家都知道只有他不知道 ? 這則新聞出來後最痛的應該是消費券收藏家吧 二十一萬....想到就痛 , 想升值沒那麼快了 , 甚至可能都變廢紙沒人要收藏了 反正有期限的券就跟車票一樣 , 過期就廢紙一張 此例一開恐怕過期車票也能拿去車站退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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