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意外成為肇事兇手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76566)

piyoko 2009-11-23 11:24 PM

引用:
作者左非
...
想自殺可去躺大馬路
搞不好可以遇到二百五大金主
屑翻了....



這就是日劇《守財奴》的劇情,不過這整齣戲有種詭異的氣氛。 :fear:

applecore 2009-11-23 11:41 PM

引用:
作者wpccj64
但是可以說自己已經發現前方有異狀了,但因為反應不過來而肇事。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反應慢的人該受什麼處罰

發現前方有異狀但因為反應不過來
=發現時已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空間
=太晚注意到異狀
=應注意而未注意 :tu:

若說發現時其實還有足夠的反應時間空間......更慘,變謀殺罪囉 :stupefy:

檢察官&法官都是有兩個口的你怎說得過他們 :D

fgasfgasg 2009-11-23 11:52 PM

引用:
作者sunnywalker
反應太慢的後果,就成了不確定殺人故意.
然後以殺人罪移送.:laugh:


想太多 :laugh:
殺人罪基本上就要有「故意」了

我認為這件案子判有罪機率只有30%
無認識過失「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還需要當時的狀況來判斷,而當時天黑又下雨,可能不符合「能注意」的條件
另一個重點是駕駛本身有無違規,無違規的情況下,可以主張「信賴理論」
最後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但即使有罪,也不會很重
應該不會超過6個月,然後緩刑3年,然後易服社會勞動

但無論如何,遇到這種事,駕駛真的很倒楣


最後提醒大家
不小心撞到,甚至撞死人千萬不要跑
只要不是故意的,加上事後有對家屬道歉(要讓法官有感覺到誠意)
通常都是1年以下有期,3年以下緩刑,然後易服社會勞動

要是你跑了......
過失致死+交通肇事逃逸+違反義務遺棄罪(再加重)
至少蹲7年了

民事賠償上是不管怎樣都跑不掉了 :

supermaxfight 2009-11-23 11:57 PM

如果有人剪你車道然後.......剪完車道的瞬間在你面前踩煞車,然後你從後面A上去
這算後車撞前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再來一題

有人剪你車道後在你面前急踩剎車,你沒A上去,但是你怕踩煞車會來不及失控,為了閃他然後去撞牆或者是撞到別台車,這樣誰要賠誰 :laugh:

caozhibai 2009-11-24 12:27 AM

死者家屬要付擔車主莫名背上過失致死的精神賠償,車主為了道義賠償死者1000萬死人錢 :D

Earstorm-2 2009-11-24 12:28 AM

那醉漢晃多久了啊? 警察應處理而未處理嗎?

dogcccrrrwhh 2009-11-24 01:21 AM

如果醉漢存心想死
駕駛員如何應注意而未注意
駕駛員最好事分文都不要賠

young000 2009-11-24 01:27 AM

有開車的人請務必要買行車紀錄器...千言萬語不如一段影像有用 :think:

mini.m 2009-11-24 02:02 AM

引用:
作者wpccj64
之前聽過一個律師說:遇到這種問題,千萬不要跟警、檢、法官說自己沒有注意到,因為條文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罰則

但是可以說自己已經發現前方有異狀了,但因為反應不過來而肇事。因為法律沒有規定反應慢的人該受什麼處罰

這還是有問題,
前提是得保持在安全距離的狀態下無任何違規

神騎士 2009-11-24 02:09 AM

引用:
作者fgasfgasg
想太多 :laugh:
殺人罪基本上就要有「故意」了

我認為這件案子判有罪機率只有30%
無認識過失「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還需要當時的狀況來判斷,而當時天黑又下雨,可能不符合「能注意」的條件
另一個重點是駕駛本身有無違規,無違規的情況下,可以主張「信賴理論」
最後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但即使有罪,也不會很重
應該不會超過6個月,然後緩刑3年,然後易服社會勞動

但無論如何,遇到這種事,駕駛真的很倒楣


最後提醒大家
不小心撞到,甚至撞死人千萬不要跑
只要不是故意的,加上事後有對家屬道歉(要讓法官有感覺到誠意)
通常都是1年以下有期,3年以下緩刑,然後易服社會勞動

要是你跑了......
過失致死+交通肇事逃逸+違反義務遺棄罪(再加重)
至少蹲7年了

民事賠償上是不管怎樣都跑不掉了 :


刑法第14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論。

都已經有人寫的這麼清楚了
請後面的不要再把"...,並能注意,..."省略好嗎?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03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