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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外成為肇事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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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日劇《守財奴》的劇情,不過這整齣戲有種詭異的氣氛。 :fear: |
引用:
發現前方有異狀但因為反應不過來 =發現時已沒有足夠的反應時間空間 =太晚注意到異狀 =應注意而未注意 :tu: 若說發現時其實還有足夠的反應時間空間......更慘,變謀殺罪囉 :stupefy: 檢察官&法官都是有兩個口的你怎說得過他們 :D |
引用:
想太多 :laugh: 殺人罪基本上就要有「故意」了 我認為這件案子判有罪機率只有30% 無認識過失「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還需要當時的狀況來判斷,而當時天黑又下雨,可能不符合「能注意」的條件 另一個重點是駕駛本身有無違規,無違規的情況下,可以主張「信賴理論」 最後就看法官的自由心證了 但即使有罪,也不會很重 應該不會超過6個月,然後緩刑3年,然後易服社會勞動 但無論如何,遇到這種事,駕駛真的很倒楣 最後提醒大家 不小心撞到,甚至撞死人千萬不要跑 只要不是故意的,加上事後有對家屬道歉(要讓法官有感覺到誠意) 通常都是1年以下有期,3年以下緩刑,然後易服社會勞動 要是你跑了...... 過失致死+交通肇事逃逸+違反義務遺棄罪(再加重) 至少蹲7年了 民事賠償上是不管怎樣都跑不掉了 : |
如果有人剪你車道然後.......剪完車道的瞬間在你面前踩煞車,然後你從後面A上去
這算後車撞前車、應注意而未注意? 再來一題 有人剪你車道後在你面前急踩剎車,你沒A上去,但是你怕踩煞車會來不及失控,為了閃他然後去撞牆或者是撞到別台車,這樣誰要賠誰 :laugh: |
死者家屬要付擔車主莫名背上過失致死的精神賠償,車主為了道義賠償死者1000萬死人錢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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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醉漢晃多久了啊? 警察應處理而未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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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醉漢存心想死
駕駛員如何應注意而未注意 駕駛員最好事分文都不要賠 |
有開車的人請務必要買行車紀錄器...千言萬語不如一段影像有用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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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還是有問題, 前提是得保持在安全距離的狀態下無任何違規 |
引用:
刑法第14條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 論。 都已經有人寫的這麼清楚了 請後面的不要再把"...,並能注意,..."省略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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