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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G-pro 2009-11-27 08:09 AM

銀行在放款前就應該做好風險評估,就算貸款人連第一筆都沒繳,抵押物拿去拍賣後,<銀行>應該要拿回本金以上,要不然就是超貸。

閒閒散散 2009-11-27 01:09 PM

引用:
作者sutl
不要以為我在開玩笑,在民國76~79年,北部房地產平均跳漲2.5倍的年代,這種案例很多。

然後到了民國80年後,很多人發現正常工作的薪水買不起房子,所以才有無殼蝸牛運動。

其實大台北區的房價漲幅一直很合理,只有那一段不合理,導致之後房價都偏離合理值2.5倍左右。

再來說到抵押貸款。

銀行在放款前就應該做好風險評估,就算貸款人連第一筆都沒繳,抵押物拿去拍賣後,應該要拿回本金以上,要不然就是超貸。

以目前房地產法拍常到3拍以上的情況來看,很多繳不起房貸的貸款戶,在房子被拍賣後,還會面臨銀行逼債的問題。這將會產生很多社會問題。

一般來說,具有無限責任的自然人,銀行往往敢貸到8成。面對有限責任的法人,銀行通常只貸5成。因為法人結束很簡單,自然人自殺不簡單。


沒有人會覺得你在開玩笑~你所說的時間點~是那段台灣經濟起飛的時代!
台灣要再有那種光景~房價跳漲2.5倍可能性有多大~微乎其微!

大台北區的房價漲幅一直很合理,只有那一段不合理,導致之後房價都偏離合理值2.5倍左右。(有能力的人覺得合理,沒有能力的一樣覺得不合理繼續做蝸牛)
能力不夠又想去爭住在自己無法負擔的區域,在繳不起後被法拍,
不足被逼債(欠債還錢)那是合情合理的,
(或許這是無法單一面向而論,但在買房子前自己有審慎評估嗎?)

評估自己是否真正能夠負擔這間房子?如果失業時如何處理房貸的問題?
評估自己如果不小心先走了,留下來的人怎麼去負擔房貸的問題?
如果上述基本選項都沒評估過,那是誰得問題呢?
(我還是覺得那是自己的問題,而自己的問題去延伸變成社會問題)
因是自己種,結果還是要自己受!

(現今社會沒有太多的人會可憐你,但也不要讓自己變成需要別人可憐的人(凸顯成社會問題))
換得別人的同情,這是真正不道德的!
(再重申這是無法單一面向而論,這是就我普遍所瞭解遇到的情形而發表的看法)
個人觀感!

sutl 2009-11-27 03:31 PM

引用:
作者閒閒散散
能力不夠又想去爭住在自己無法負擔的區域,在繳不起後被法拍,
不足被逼債(欠債還錢)那是合情合理的,
(或許這是無法單一面向而論,但在買房子前自己有審慎評估嗎?)

評估自己是否真正能夠負擔這間房子?如果失業時如何處理房貸的問題?
評估自己如果不小心先走了,留下來的人怎麼去負擔房貸的問題?
如果上述基本選項都沒評估過,那是誰得問題呢?
(我還是覺得那是自己的問題,而自己的問題去延伸變成社會問題)
因是自己種,結果還是要自己受!

理論上你講的對,但這也是1929年經濟大蕭條的主因之一,房貸浮濫。

1930年之後,各銀行幾乎都不做房貸,美國政府為了解決這項問題,才陸續成立了房地美房麗美等房貸機構,直接承接銀行的房貸。

1980年代前,房屋貸款的審查可是很嚴謹的,所以房價被壓低,老百姓也不可能超貸買房。

後來開始所謂的金融創新,種下最近房貸風暴的遠因。

pluswaterbay 2009-11-28 08:13 PM

引用:
作者sutl
以目前房地產法拍常到3拍以上的情況來看,很多繳不起房貸的貸款戶,在房子被拍賣後,還會面臨銀行逼債的問題。這將會產生很多社會問題。


借款標的已經拍賣
幾拍才拍出並非借款人能控制
標的拍掉後借貸關係就結束了
何來拍賣後銀行還能追債之說?

Earstorm-2 2009-11-28 09:15 PM

其實只要政府不去承擔銀行浮濫放款的後續就好.

當然啦, 要跑路的人也都得抓起來傾家蕩產一下~

但, 真的做得到嗎?

type100 2009-11-28 10:12 PM

引用:
作者pluswaterbay
借款標的已經拍賣
幾拍才拍出並非借款人能控制
標的拍掉後借貸關係就結束了
何來拍賣後銀行還能追債之說?


因為拍賣抵押物就拍賣所得取償尚無法滿足所有債權

比如甲與A銀行貸款1000萬,並以廠房(市價600)及自宅(市價600)為抵押
後經強制執行程序(不論以1000萬債權的確定判決或
支付命令裁定抑或此二不動產拍賣抵押物裁定為執行名義)
拍賣後,扣除強制執行費用及執行費後剩餘賣得價金700萬
尚不足清償所有債務1000萬
不足之300萬部分,自得依其他方式或程序求償

lienly 2009-11-29 11:32 AM

1. 數字那家都擅自更改我的內容!!! :(
其他免費的比較好!!! :D
http://www.rakuya.com.tw
http://card.url.com.tw
http://www.rentfreaks.com
http://www.vsp.com.tw
http://www.diyhomesale.com.tw
http://www.citynet.com.tw

FYR, 我是仲介. :laugh:

引用:
作者向下沉淪
1.除了各房仲業者本身網站外.其他像591之類的也都要收費.
你能叫的出名字的有哪家是能免費刊登的?
2.就算你能找到免費刊登的平台.但這也只不過是個展示售屋訊息的地方罷了.
你要知道客戶從得知售屋訊息到真正買下房子.這中間對買賣雙方而言是很花時間與精力的.
不斷地看屋.殺價.協調.再看屋.再殺價.再協調......
若買賣雙方都是上班族的話.還是交由仲介業者較適宜.
3.對有品牌的房仲業者來說.至少它可保護買方的一些權益.例如避免買到凶宅.海砂屋.輻射屋...等等.
而這可不是那種傳統貼紅單子的自售屋主能作的保障.

wangks 2009-12-01 01:21 AM

不懂?考研究所為什麼要找補習班?

ayler 2009-12-01 10:29 AM

引用:
作者wangks
不懂?考研究所為什麼要找補習班?

原因是, 許多研究所考試, 題目像大學聯考的模式...
要是考題幾乎都是申論類型, 從未出現過在任何課本上, 或是很明顯的是課本考題的變形
那上補習班來考研究所, 幫助就小很多了

jjhuang.tw 2009-12-01 11:03 AM

引用:
作者閒閒散散
房屋仲介百分百抓的準的話~那大家就去做仲介就好了。
(不就每個做仲介的都賺翻了)

剛好相反,
如果仲介百分之百確定行情,應該都沒仲介了,都去炒房了,
前幾年深圳有一家仲介公司就是因為炒房倒的
看到炒房的利潤比你高,你又跑來跑去,心理也會不平衡吧.

房仲要衝量,最大的利益,是要房事行情混亂,
有人看高,有人看低最有利衝高量.
所以房仲的****,有時要訴求買方,有時要訴求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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