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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言] 超級沒有公德心的 臺灣駕駛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46456)

Earstorm 2006-01-23 09:40 AM

台灣停車位太少, 商家太多.

要付錢還未必有停車位, 我也停過別人門口的...

Earstorm 2006-01-23 09:42 AM

那次我回台灣, 剛好要看牙醫.

結果附近開來開去好久還找不到停車位, 只好停別人門口, 有先確認沒有劃任何線.

kurumix 2006-01-23 09:48 AM

只要是自己做的就是對的
看起來好像就是潛規則
公德心?那是什麼?能吃嗎?
面對台灣的許多問題,其實心法很簡單
沈船上的老鼠怎麼求生,照著學就是了。
從自己做起?那叫做對自己殘忍。
美德最好是長在別人身上啊:P

好奇寶寶 2006-01-24 02:03 AM

基本上台灣人懂的所謂的公德心嗎?
台灣人對於公德心的了解,大概算是落後國家等級吧
以小弟自己在台北南港的某區塊住宅區巷弄內
因為是傳統公寓式建築,早期都未附有停車位,因此多數都是亂停
對小弟家而言,不幸的是門口面對巷弄也是一堆人違規停車擋住門口,常常被擋到連人和摩托車都出不去
經過多次協調,最後才劃紅線禁止停到小弟家公寓門口,
然而事情根本沒有解決,附近住戶照停,轄區警察繼續忽略這單薄的平民公寓
為此跟小弟一同居住在同一棟公寓的住戶不知已經跟市政府反應多少次?
在偉大而英名的市府團隊的建議下,竟然是要我們這棟樓自行用路障擋住門口禁止停車
當我們回應說到時候路障的罰單要算誰,竟然沒人達的出來
最後只好尷尬的說,只要有人違規,馬上通報警察馬上處理,
well......依照目前的經驗來看,大概打個幾次電話才來開一次罰單,這還不包含已經造成住戶無法進出的不便,以及夜間並排停車造成巷弄無法通行的問題
當我們試圖和鄰居住戶們溝通,答案卻是,要去叫警察開單,請便
或是,我只是停一下拉........
well......每個人都是停一下........好個偉大的理由,停一下都是一小時起跳
心目中根本沒有所謂的尊重跟公德心
現在小弟已經呈現麻痺狀態,台灣人麻.................
對於駕駛公德心的問題,只是台灣人沒有公德心的冰山一角罷了
多數的公德心都是建構在利不利己罷了
以這篇為例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19&page=1&pp=10
就是台灣最典型的例子
有改裝車的人一定認為擾民,沒有改裝的人認為一定支持原先的政策
台灣常常就在這樣子的媒體治國下變的朝令夕改
(所謂的媒體包含人云亦云)
執政的人想要推動一法案,被破壞的既得利益者就會推動言論去煽動部分民意
接下來再部分民意的壓力下會是執政者想要討好選民之下,就搖擺不定
這就是目前的台灣
當我們在羨幕先進國家進步的同時,我們是否有注意到她們成功的不只是表面部分,人文教育部份卻被我們徹底的忽略
當我們羨慕歐美國家的秩序規則時,馬路上行人優先,台灣呢?行人優先閃汽車吧
一堆公共設施原來有不錯的規劃也會因為使用者們的偉大素質而破壞殆盡
如果要嚴格執行一些法令
接下來不用說,各大媒體和網站只會有一個形容詞,那就是"擾民"
基本上在這樣人民的素質之下
任何人執政都是一樣,公民教育在台灣可說是徹底失敗
小弟最好奇的就是為啥台灣人在外國都可以如此的守法,
卻無法接受自己國家應該要守法或有公德心的觀念
套句小第一位朋友的話,台灣人真是過度自由了

R423 2006-01-24 02:19 AM

還好我有停車位 :flash:


honglun 2006-01-24 10:08 AM

引用:
作者好奇寶寶
well......依照目前的經驗來看,大概打個幾次電話才來開一次罰單


大哥, 像這種違停的請打電話到轄區拖吊場來拖, 別打去警局, 連續打個一個月, 一見到違停就打, 一堆違停的大哥立刻變龜兒子..

hufun 2006-01-24 10:52 AM

想不通
當你家的門口被兩臺車同時睹住?
你會當做沒有事情???????????/
亂停車是會被罰的 更嚴重的是會有刑事責任

實在弄不通
依照交通規定
你是能打電話通知托吊隊來吊車的啦



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住戶不得於防火間隔、防火巷弄、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佔巷道防礙出入。」同條第四項亦規定:「住戶違反前三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必要時得報請地方主管機關處理。」是題示情形,則該住戶似已違反上開規定。

二、次依同條例第卅九條亦規定,住戶如有違反前開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則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是可依前開規定請管委會報請主管機關依法處以罰鍰。以上僅供參酌!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原則上雖是規範公寓大廈範圍內之事務及公寓大廈內之住戶,惟依該條例第十六條意旨觀之,若公寓大廈住戶有妨礙出入之行為,即應有適用之空間。惟若非貴社區住戶所為,而係附近他人所為,則無適用餘地。

二、若貴社區未依法成立管委會,則可依前開條例之規定推舉管理負責人,由其執行管委會之工作及職權。

三、次依刑法第一八九之二條規定:「 阻塞戲院、商場、餐廳、旅店或其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公共場所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阻塞集合住宅或共同使用大廈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他人生命、身體或健康者,亦同。是若該他人行為已屬有阻塞貴社區之逃生通道,致生危險於貴社區住戶之生命、身體或健康,則有觸犯前開刑責之餘。以上僅供參酌

很抱歉
我家是獨門獨戶並不是公寓,且當初蓋房子的時候就考慮到停車的問題,因此一樓的部份往內縮方便自己停車,且不佔據公有道路,就是說那個停車位是我家的財產啦,犧牲房子一小塊,只差在上面沒有蓋東西而已,我可以依照刑法第一八九之二條,請警察處理
,你要說我是路霸也可,況且地是我家的我還是路霸喔,我可不想當我要出門的時候,兩隻沒有公德心的臺灣車停在我家門口,而這我家門口還是我買的地,正當性是法律上的正當性 ,我要在我的地放兩隻牌子難道不行?合情合理又合法

也就是因為當初蓋房子的時候特意自己把一部份的地,往內延伸不蓋建物,因此一樓比他人小,變得很容易停車,所以很多的鄰居跟暫停的人都會不經意的把車停在我家門口

X的
我又不是替你們蓋停車場
講了再講都沒用就用公權力還保護我的私權
沒有告他們竊佔就不錯了
還說我是路霸

只是每次打給警察朋友 總是被罵
他總是說 : 看x X仔 怎又是你啦?樹牌子沒用嗎? 你家好像公有停車場..
我回他 : 哪知道? 臺灣的駕駛總是這樣XXX ,連別人家的門口也要拿來當自己的車位, 乾脆你調到我家門口好了

如果今天地不是我的,而是公有地,那小弟真的就變成你說的路霸

不過這種路霸我也不討厭,起碼教訓臺灣人,買得起車就要有相對的公德


上面的網友
小弟並沒有說你說的不對
只是很多事情
麻煩你想一想
從頭到尾
到底是誰引起的問題
是亂停車的人吧
不要弄錯對像來罵我了
那跟本是找錯對像

bob58 2006-01-24 10:54 AM

冒昧問一下
轄區拖吊場怎樣查
附近沒有拖吊場, 搞不懂應該算哪個拖吊場管

hufun 2006-01-24 11:29 AM

引用:
作者bob58
冒昧問一下
轄區拖吊場怎樣查
附近沒有拖吊場, 搞不懂應該算哪個拖吊場管

找當警察的朋友吧
警察通常很不想管這種事情
理不清

路是公家的
又沒劃線
除非他真的擋到出入口
不然警察跟本不想管

我是因為打到習慣了
朋友又在家附近當主管
他也知道地是我家的
他才願意幫忙
不然就算是朋友他也不想幫你找人拖吊

因為除非你對法律很熟
門口的地又是你的
不然你如果把他拖吊了
事情會麻煩

就跟我被那位自命道德達人的人罵一樣
被罵路霸

還有更絕的事情
門口隔天早上起床
門口多了十幾跎...................大便
哭笑不得

wei901 2006-01-24 11:53 AM

將心比心,即是佛心

暫停的車上留電話,屋主如需請對方移車,撥通電話請對方移車。
雖然對樓主有點不方便,但是停車位真的難尋,
有頭髮誰要當禿子,是真的找不到車位才會停到別人家門口。

最幹的是亂停的車主還不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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