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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兒有人訂到那一台37吋PDP嗎? (UB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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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各有各的看法,
就我自己的看法, 我是不可能去聲源明知錯誤標價, 卻要硬要用錯誤價格買到的網友的. 就算您有理,即使是廠商的錯誤, 明知他人一時錯誤而有心利用他人的錯誤, 您站的住腳,而我也不會聲援您的, 基本上看了第一篇就知道, >>........給我PDP其餘免談! 有什麼好說的~~~ |
引用:
看到這個價錢,也有很多人打去問, 如果不是該公司客服確定,我也不會訂購。 沒想到今天買到「該行員確認過後價格」的東西, 居然還有人說是消費者的錯而且還不道德。 對於廠商的行為,難道你都不感到消費者權益受損了嗎? 我想你大概不知道整件事的起始吧! 如果你知道起始經過,卻一味的指責消費者。 該不會是你與這家廠商有什麼關係吧! |
我純粹是湊熱鬧買一台!本也想不可能拿到!
但聯邦真的惡劣!先市我朋友那直接收到一封刷卡沒過取消訂單(我朋友以打過電話給銀行確定授權通過) 後來又直接寄mail叫他選贈品! 兒我壓根都沒收到任何的通知,就直接把我的訂單給珊了! 怪了,既定貨成功的確認涵再我按下交易確認鍵後,就馬上發到我的mail 但後續處理的mail確一直沒給我!我一再的發mail問何時出貨! 直到前天才發給我,給折價3萬5!還有6千的底用劵,跟贈品! 昨天也打電話來道歉! 我當然回絕!太過分了!訂單取消,到現在才通知我! 網路更是說都不說,直接商品下架! 靠!若此事就是罷了,以後出錯的廠商恐會造此辦理! 廠商該為不當的處理 ,吃到該有的苦頭! 我暫成消費者跟他繼續抗爭!出貨吧! |
支持出貨的"大都份"都有買,還有貪小便宜也不是這種貪法,這叫貪心不足蛇吞象(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還有問那客服也只是在法律上站的住腳,一般上網買東西會打電話確認價錢嗎?(拍賣例外) 我不認為你們的觀念37"pdp只值這個價錢(32"crt就要三萬了),那客服也真倒霉... 因問了她"常識"外的問題,你問她化妝品的價錢可能我們要輸她了..... 那3萬五再分36期這種貪小便宜都不要了,不要盡說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證明自己做的 這些事情很道德,這叫打落水狗....打狗不犯法呀 這件事情在myav早就看過了,覺的還是"貪"字一個啦,沒甚不同啦... 這件事跟nike也有點不一樣,不能就這樣套上去.... 還有這網站設計是聯邦銀行外包給廠商做的,聯邦銀行根本不必負責, 倒霉的是外包廠商,一憶多耶穩倒的說 |
引用:
就是因為懷疑價錢打錯才會打電話去問! 而他是購物網站的客服人員,並不是化妝品專櫃小姐,對於自已公司產品價格應該稍微瞭解才是,這是一個客服的基本知識,要不然如何回答客人的問題。 了解自己工作的基本知識,你居然可以說是常識外的問題. 還有它們折扣35000後的價位,比外面大賣場沒有折扣的價錢還要貴,不知這是那方面的小便宜。 將聯邦銀行的名字掛在網上,你認為聯邦銀行不用負責嗎.... 一家銀行有那麼簡單的將招牌借給別人嗎? |
引用:
喂!這位君子.....請問為何你會認為聯邦不用負責??? 它們不就是廣告主嗎?你覺得它可置身事外? 再者何以形容那外包廠商是倒霉??? 我覺得這件事件裡,沒有任何一方是倒霉! XXX再如此偏向銀行....我看要倒大霉的人.... 可能就是XXX 若是它們有誠意的話該網站應該出現相關道歉啟示吧? 甚至聯邦銀首頁也要公佈! 甚至要召開記者會...對大眾說明! .....我一直覺得它們並不在乎這些錢耶!!!@_@!!! .... 喔!還是它們根本不在乎我們(消費者)!!!^_^!!! 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即明文禁止虛偽不實的記載或****,如「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而面對網路一在「標錯價」問題,消基會表示,一旦下單成功民眾就可要求企業履行網頁上價格 |
引用:
真是有趣的論點,在該公司所屬網站出現的言論,該公司不須為此負責? 會不會太好笑了些?我現在並不是說價錢正不正確或出不出貨喔! 而是在其正式網站所出現的標價她們都不須為此負責的話,那他們現在道歉是道心酸的嗎?如照您的理論,該公司幹麻把訂單砍掉?他們 根本 不需負責不是嗎? |
不需要泛道德化!
現在是聯邦那片面取消買賣合約,消費者依法條的規定去爭取權益, 有錯嗎? 還是大家都鄉愿一點,以德報怨…最好還大聲說謝謝商家!:jolin: |
引用:
這位大大的言論似乎過於偏激了點... 我很早就知道這件事不過我沒有買... 早在MYAV第一次有人發表這訊息時我就知道了... 不過我覺得不可能拿的到貨所以我也沒去買它... 但是我贊成廠商出貨或是以其他善意方式解決此事件... 其實打落水狗這句話不太恰當... 聯邦銀行能稱為落水狗嗎?... 以聯邦銀行的規模絕對有他們自己所屬的律師團及智囊團... 反觀消費者只有一己之力... 換個角度看... 如果我們今天匯款給朋友...卻不小心KEY錯了帳號... 錢已經轉出去了...你跟銀行說我不小心KEY錯了...銀行會把錢還你嗎?? 是不是也只能自己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承擔自己犯下錯誤所造成的後果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 我不願意去評論個人道德的問題...或許真有人貪...但也或許真有人不知情... 如果真的電漿1萬9的行情每個人都知道...那聯邦客服人員又怎會不知呢? 何況我們也沒權力因為貪而去質疑一個人的道德... 真正讓人難以茍同的是聯邦銀行的後續處理態度... 如果這件事情真讓聯邦銀行輕易平安度過的話... 那先前的PCHOME及HP都是冤大頭囉? 且讓我最擔心的是如果這次沒讓聯邦銀行得到該有的懲罰... 往後網路交易的機制也將被破壞殆盡... 以後網路公司只要"故意"不小心KEY錯價錢... 就可以輕鬆引來一堆消費者...就算屆時不出貨也可以讓他們賺到人氣... 甚至還有新聞媒體幫忙做免錢的宣傳... 如此一來將會惡性循環...網路購物將成為消費者的夢靨... 結論是... 聯邦銀行應該自行與消費者聯絡尋求雙方的平衡點... 而非犯了錯卻還是以營利的目的送些折價卷等等的... 要出貨這麼多台極低價電漿我也並不樂見... 這樣的損失真可讓經濟受到衝擊... 但是聯邦一定要拿出誠意與消費者各別去做協調... 相信有一定的善意與誠意...台灣人不是這麼不講情面的...^^ |
唉...你們就享受你們的電漿電視,我還是看我的電視再多說也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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