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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 2018-10-08 09:40 AM

沒啥好說的 在台灣殺人不判死 犯罪成本低 歡迎來到鬼島!!

U12 2018-10-08 09:52 AM

以後殺手在台灣都不用槍了,開車就好

somewaylin 2018-10-08 10:13 AM

引用:
作者U12
以後殺手在台灣都不用槍了,開車就好

同意 最好再喝口酒 信基督 抄佛經 痛哭流涕說對不起
保證交保趴趴走 不幸被關 2~3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前提是不能撞法官.檢察官.或律師. 政府高官或立委.議員.也不行 :tu: :tu: :tu:

parislike8 2018-10-08 10:15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我只是說出不同觀點, 被音量吵到崩潰的人可能比你想像中多.

PS. 我不是, 只是看彼此互相殘殺以及這個社會, 已經有點無感.

=> 現代人會越來越容易崩潰.

某網友用加拿大旅遊警告, 事先不曉得有這規定, 但.. 合情合理.

我也是這麼認為, 所以少出門了, 更不去都市擠~

而最近朋友車禍保險遭遇, 我覺得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等天氣涼一些, 我就恢復搭火車再走去全美看二輪.

關在鐵殼車裡面,然後說被吵到崩潰,耳朵再敏感也不是這樣唬爛,這心靈素質實在太脆弱,崩潰就可以撞人,真棒 :jolin: :jolin: :jolin:

Earstorm-5 2018-10-08 10:16 AM

我是覺得殺人者那條命就看受害者家屬的意思, 要處理掉就處理掉.

Earstorm-5 2018-10-08 10:18 AM

引用:
作者parislike8
關在鐵殼車裡面,然後說被吵到崩潰,耳朵再敏感也不是這樣唬爛,這心靈素質實在太脆弱,崩潰就可以撞人,真棒 :jolin: :jolin: :jolin:


唉, 算我倒楣被你盯上, 情緒來了就開始猛追猛打~
所以我才會不否認這種人的存在, 這是論壇聊天而已.

PS. 崩潰跟什麼因素還有什麼程度, 每個人不同.
我不去強加他人標準, 但也不否認這種可能性.

parislike8 2018-10-08 10:27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唉, 算我倒楣被你盯上, 情緒來了就開始猛追猛打~
所以我才會不否認這種人的存在, 這是論壇聊天而已.

PS. 崩潰跟什麼因素還有什麼程度, 每個人不同.
我不去強加他人標準, 但也不否認這種可能性.

閣下在前幾樓做不合理的臆測,後續講一些超然中立的言論,自以為兩邊各打一大板算是是常見的詭辯。

而將別人貼上情緒化的標籤,企圖拉高自己的格調,不去自我省思,確實令人失望。

噪音、崩潰,這些不是不可能,但始終不會是合情合理的藉口,也因此不用拿這些出來質疑,因為毫無意義。

言身寸言身寸 2018-10-08 11:11 AM

引用:
作者NSRC
建議去了解一下 ”機慢車優先道” 的 定義
和字面上是不一樣的

字面上是 機慢車優先 但汽車也能走

但 真正的 定義是 汽車除了起步轉彎外 不能走

大型重機 = 汽車 所以大型重機不能走

最後這定義就是立法怠惰的結果

惡法亦是法,所以連啥是對的都弄不清楚

整個地球有整整74.42億
其中只有2300萬人因為法律而被迫接受這種謬論
看在外國人眼哩,大概會等於我們看待中東女人不能拋頭露臉不能開車一樣落後... :think:

Jo Jo Chin 2018-10-08 12:24 PM

引用:
作者supstring
唉…又回想到之前好像有討論到

搜一下只找到ptt 連結
https://www.ptt.cc/bbs/car/M.1451237182.A.8B9.html
被從後面撞上…
還要等交錢才可以回家候傳

這個「無保請回」究竟是不是哪裡搞錯了?
還是剪掉腦袋怎麼了?! :shock: :jolin: :stupefy:


無保請回也是要候傳,交保與否跟有沒有罪無關...

Melia1830 2018-10-08 12:33 PM

真是誇張的案例
父闖紅燈被撞死 判子女賠騎士家屬229萬
引用:
遵守交通規則,安全為上策!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去年7月23日晚間,翁姓女騎士(22歲)行經桃園市長壽路與振興路交岔口時綠燈通行,1名黃姓男子(63歲)闖紅燈穿越斑馬線,翁女閃避不及撞上,雙方均不治身亡。

翁女父親認為,黃男闖紅燈過馬路造成女兒死亡,向黃男3名子女求償500多萬元。黃家知悉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超過期限被駁回。法官認定,黃男未遵守交通規則、侵犯翁女路權,判黃的子女賠償229萬元。(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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