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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吉】吳宗憲真的告了!鄉民一句話接到妨害名譽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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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反不反串不是重點 我是借用的的發言來說明,台灣法院對公然侮辱有很大彈性 上了法院誰也沒保證法官怎麼判 樓上也有版友認為,好像陳述事實證明他是這樣的人,大慨就不會成立 可惜事實不是這麼簡單 |
引用:
我覺得這案例重點在簡易法庭有關 通常會在簡易法庭審理 部份是被告跟檢察官協商願意認罪換成請求輕罪判決(所以這案例就罰錢了事) 既然被告都向檢察官認罪 法官也就朝檢察官請求量刑判決的結果. 可惜新聞報導不甚完整沒追下去. 看看被告有沒有選擇上訴,還是吞下去. 題外話(我非說這位老師) 台灣很多人都是死要面子. 在警察 在檢察官 在法院裡什麼都承認了. 走出法院別人問起什麼都否認. 不服又不上訴 又說尊重司法判決. 什麼話都是他在講. :flash: |
我個人還蠻欣賞吳宗憲
欣賞他的幽默機智,待人圓融,螢幕上度量也不錯,少有老大心態(只有螢幕上) 吳宗憲他自己說過一句話 一位公眾人物(歌星、明星、藝人),只要喜歡螢幕光上的他即可 個人的確也是用這句話看待公眾人物 欣賞一位藝人,看他的才藝,螢光幕上的表現 私底下是怎樣的人,我個人是不太在意 我相信很多明星藝人私底下都是爛人,只是大家沒機會看到而已 |
引用:
你的邏輯真奇怪 :sleep: |
引用:
這個學生的老爸是書記官,他一口氣告了三項罪名,前兩項檢察官不起訴 引用:
你想太多了,被告沒有願意協商認罪 下面有裁決書全文 並沒有提到你說的向檢察官認罪 http://markliang16870.blogspot.tw/2...-post_8522.html |
引用:
我是太喜歡憲哥了 綜藝咖就要有話題 不接受網友私下道歉!吳宗憲邀「被告者」進攝影棚公審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065140 福原愛「街頭出糗」遭江宏傑出賣 亮刀怒瞪:你死定了!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065111 福原愛 江宏傑 好有話題 :like: 太恩愛了 :D :stupef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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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法院本來就是有輸有贏 再說憲哥又不是那個專靠告人上法院賺錢的惡房東 輸贏對他而言應該都不是重點, 只要有讓那些人跑警局上法院就行了 |
引用:
濫訟就是浪費社會司法資源... |
引用:
我是不知道這四位能不能反告誣告 看他的回文,他的意思好像是我沒告贏,司法不公,社會沉淪 他是在螢光幕前比較久的公眾人物,使用第四權時更多人注意...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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