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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p1231 2014-12-28 08:28 PM

引用:
作者weirock
有人圖利財團中~歡迎Focus它

用力PO上來讓大家了解是怎樣的圖利法

而不是自己心裡有鬼~在那質疑別人的立場 :rolleyes:

心中滿滿的鬼~腦子充滿顏射~不分事非~不支持正確的政策~只支持自己心中的政黨

這樣台灣會進步嗎 :rolleyes:


是啊, 每次選舉完展現民意要求改革時

朝野中的既得利益者是如何的團結起來修法對抗

人家早就不分藍綠在底下竊笑, 只是有些人還看不明白而已

要監督就要一條一條仔細看, 不然之前多少次惡法闖關通過是怎麼來的?

weirock 2014-12-28 08:30 PM

兩稅合一 吳秉叡:只反溯及既往

引用: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提案修正所得稅法,希望兩稅合一可扣抵稅額減半的新制「不溯及既往」,
遭質疑是阻擋財政健全方案。
吳秉叡昨開記者會表示,他支持財政健全方案,「只反對溯及既往」,
不該被扣上「破壞稅制」大帽子。

吳秉叡說,他的修法草案提及,營利事業分配屬1998年到2014年之盈餘,
於2019年12月31日前分配者,可適用過去全額扣抵規定。
此修正只是要明定新制不溯及既往,且增加公司分配盈餘「誘因」,
對政府收取所得稅有幫助,怎麼會被打成要破壞稅制?

吳秉叡說,新制等同變相剝奪1998年至2013年間已預繳10%營所稅的人折抵稅款的權利,
並非如財政部長張盛和所說,「不違背溯及既往」。
吳秉叡表示,財政部新制不只是向後生效,1998年至2013年間預繳稅款的折抵也相對減半,
違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原則。

財政部解釋,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不是股東的預扣稅款,而是企業的營所稅。
企業若沒分配股利,股東就沒有實際取得可扣抵稅額,
所以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的目的,
是為了避免公司藉保留盈餘而為股東規避稅負。

財政部指出,未分配盈餘加徵的10%營所稅,仍屬一般公司的營所稅,
與個人薪資所得被扣繳的「預扣稅款」是屬於個人所有,性質並不相同。

weirock 2014-12-28 08:37 PM

引用:
作者Bart
藥師公會抗議國民黨圖利財團

【本報記者徐炳文高雄報導】藥師法第11條經釋憲後面臨修正,行政院修法版本已明確排除違憲疑慮,但因身兼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的蘇清泉,欲修法開放藥師報備支援可以多處執業,等於剝奪藥師「用藥監督權」;高市藥師公會理事長詹永龍13日率眾赴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快閃抗議國民黨圖利財團,並高舉抗議牌高呼「蘇清泉下台、國民黨洗門風」等口號,還丟鞋並踐踏蘇清泉照片。
 詹永龍表示,藥師法第11條經釋憲後面臨修正,醫師團體卻乘機介入想解決藥事人力問題,企圖將緊急危難及公益的例外變成通則,讓醫師可名正言順聘僱藥師調藥方,儼然淪為醫療機構藥師掛牌人頭就地合法的修法。他指出,如果這樣,未來醫師可依其喜好或為降低成本聘僱藥師,不僅會影響藥師工作機會,初估將使一萬名藥師失業,且被聘僱的藥師也恐因人少而超時工作,進而影響病患用藥安全。...


藥師法修正 醫界批徹底失敗

引用:
現行《藥師法》第11條「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遭大法官宣告違憲,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藥師法》修正案,開放從事藥癮治療、義診或巡迴醫療、
藥事照護、偏遠地區調劑、緊急照護5大狀況,可於原執業場所以外的地方執行業務,
不受一處所限制,醫師公會直言「徹底失敗,根本沒有解決基層藥師的問題」。

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立委蘇清泉表示,當初大法官會議共識即認為藥師法第11條違反藥師工作權,
才會要求修法,通過的行政院版本卻根本沒解決問題。


醫師公會力挺報備支援 
《藥師法》第11條限制藥師僅能在一處執業,未對緊急狀況、重大公益情形訂定例外規定,
被大法官認定是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
與《憲法》保障工作權的意旨相牴觸
,最遲於屆滿1年時(103年7月31日)失去效力。

對於藥師公會擔心放寬藥師執業場所,將出現「租牌藥師」狀況,
蘇清泉認為,無論醫師、護理人員、醫事放射師皆可採「報備支援制」,
為何獨獨藥師不可?若真有租牌藥師問題,應是各地衛生局加強稽查,
怎會限制藥師的執業地點?


生病懷孕幾乎等同失業

他說,7成以上國內的基層診所每天看不到30個病人,
營運規模只負擔得起一個藥師,若藥師遇到家中長輩需長期照顧,
或是人生重大事件,如懷孕、生產等,皆因受限法律無法請其他藥師幫忙,
診所只好另請高明,幾乎間接宣告「失業」。

新竹縣醫師公會理事王鍵元舉例,新竹縣部分偏鄉地區1鄉鎮頂多1診所,
曾有藥師懷孕、生產,卻苦尋不著代班人,最後只能偷偷拜託自家學妹代班3個禮拜,
解決燃眉之急。

王鍵元感嘆,現在有些基層藥師根本不敢隨便懷孕,否則幾乎等同送上辭呈。

藥師:安全重於方便

與醫師公會意見相左,認為修法「跨出了一小步」的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召集人古博仁強調,
「安全和方便比較,當然選擇前者。」若照醫師公會的建議修正條文,
只須報備就可支援其他單位,根本是讓「掛牌合法化、非法變合法」,
最後仍是人民受害。


對修正案表示支持的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組長朱顯光則憂心,
以往醫師的報備支援出現相當多弊端,藥師執業情形更加複雜,
若政府不盡快明定細部管理辦法,擔心即使修法,「租牌藥師」情形仍無法可管。

Bart 2014-12-28 08:41 PM

ETC國庫負擔高出5倍 消基會痛批圖利遠通
民眾誤闖開罰不手軟 遠通違約免繳罰款

國道計程收費最快在今(102)年9月上路,將撤除現有的收費站,全線實施「電子化」里程數計費,以達公平收費目標。不過,消基會今(31)日大力抨擊高速公路局,改用電子收費後,國庫負擔反而比人工收費高出5倍,而且寬容遠通電收的違約事實,但若民眾誤闖ETC車道,開罰卻毫不手軟,有為特定財團服務的嫌疑。

  自國道規畫電子收費系統開始,ETC從招標、建制到施行,始終爭議不斷。由於ETC系統針對沒有安裝OBU的車輛,採車牌圖像辨識系統舉發,而交通部的影像辨識技術準確率也高達90%,導致部分民眾對申裝ETC的必要性產生質疑。根據高公局統計,截至今年2月為止,使用率仍未達7成,用路人對申裝必要性的存疑態度,不言可喻。

  消基會比較實施人工收費及國道電子收費發現,全線人工收費時,聘雇約1,066名國道收費員,高工局一年只須支出約4億多元。但改為ETC電子收費後,每年須拿出將近20億元給遠通電收,造成國庫的負擔比原本實施人工收費時多5倍。消基會大罵,不但浪費人民納稅錢,還有圖利特定廠商之嫌。

  但是當駕駛人未依照標示指示誤闖ETC收費道,高公局就依法開罰600元到1,200元罰緩。光是去(101)年大小客車誤闖ETC車道的件數就有18萬件,若以最低罰緩600元計算,去年民眾遭罰總金額高達1億元,顯見政府對民眾違規開罰毫不手軟。

  反觀遠通電收於100年6月間,因ETC使用率不到45%,面臨違約遭罰的處境,而高公局卻以業者已提出改善方案,可免繳罰款;到了101年6月,使用率仍未達門檻,原本高公局已寄出處罰通知,開罰22億多元,最後竟調解免罰。

  消基會指出,民眾誤闖ETC收費道,儘管大多是因為車道指示設計不良導致,仍須面臨遭罰的命運,但對於遠通電信違約的情況,高公局不僅未追究,反而同意給予1年改善期,態度差異大顯而易見,令人不禁要問:高公局是人民的高公局,還是財團的高公局?

Bart 2014-12-28 08:45 PM

親民黨:ETC站站36元 政府涉圖利遠通6.06億

親民黨立委李桐豪5日說,遠通ETC自開辦以來,就屢屢未達合約規定的使用率,不但未遭罰款,交通部、高公局竟還以101年5月23日開始實施的「ETC、eTag用戶過路費9折優惠」政策補貼遠通電收用戶,以幫助遠通公司達成使用率最低標準,進而讓遠通公司不必被裁罰,總共涉嫌圖利遠通6.06億元金額。

李桐豪說,根據高公局推估,站站36元政策截至今年年底,將使國庫短收規費達3.86億元,若再加上遠通公司應繳卻未繳的罰款2.2億元,交通部、高公局聯手圖利遠通公司竟高達6.06億元。

李桐豪表示,原本ETC收費標準過站一次是38元,現在每站收費降成36元,政府調降這2元的道路通行費,等於直接拿人民的錢補貼給遠通公司,再加上原本政府要給的過站委辦服務費3.4元,讓遠通不但不需繳付罰鍰,還可照樣收錢。

李桐豪提到,根據ETC合約第7.6.1條規定:『乙方應自行負擔籌措因履行本契約所發生之規劃、設計、建置、更新、增置、汰換、營運及行銷推廣等成本』。因此,ETC個案中,用行政命令減免規費絕對是違法的作為,高公局應立即停止變相對遠通公司補貼。

Bart 2014-12-28 08:52 PM

圖利財團?政府賤價徵地每坪6千5 轉頭喊要110萬

合宜住宅多好賺,你可能想不到,一位程先生向三立新聞投訴,說自己的土地靠近浮州合宜住宅基地,遭到政府「賤價徵收」,一坪地竟然只給6500元,1000坪土地加上搬遷補償,政府只花800多萬就買到,再轉賣給建商。

而如今合宜住宅還沒落成,一樓店面已經喊出每坪110萬,讓他看了很心酸,質疑政府只想圖利財團,老百姓一輩子的心血卻不當一回事。

百姓地變成捷運機廠,程先生滿臉感慨,自家上千坪工廠曾經就在這兒,緊臨浮州合宜住宅,地價翻倍漲,卻被「低價徵收」。

「政府徵收土地非常的無理,都有鴨霸的方式。」程先生拿出土地提存書,民國79年1000坪土地,徵收價是885萬多元,扣掉補償金,相當每坪地政府只付6500元。

「只用6500元徵收來蓋合宜住宅,結果蓋起來每坪開價110萬。」大罵政府圖利財團,

程老闆抱怨,民國79年徵收一次,現在又來了。
這一回,自家木材工廠4000坪土地,政府要拿2400坪,沒有補償,廠房部份因為88年之後才建造,未來拆除同樣不補償。

「為了私利你竟把(老百姓)排除掉。」一生心血遭到政府賤價徵收,每坪6500買土地,賣給建商蓋成百萬屋,民眾心酸看得到,賺不到。

Bart 2014-12-28 08:54 PM

航空城車專區「假作車專區、真圖利財團」

爭議多時的桃園航空城開發案,去年底在都市計畫審議大會被委員退回專案小組後,於近日又開始狂飆審議,11個工作天中排入8場專案小組會議,且在實質審查時拒絕通知居民與陳情人參與會議,人民陳情案如流水般被草率地處理,企圖黑箱審議趕在六月提大會通過。

航空城反迫遷聯盟今(15日)與A15大園站、A11坑口站車站專用區(車專區)及原蘆竹維修機廠的居民,趁著專案小組審議人民陳情案的時候,一同北上,聯合召開記者會抗議都市計畫委員幫忙財團搶人民土地,要求營建署都市計劃專案小組公正審議。他們的問題雖然不盡同,卻同樣因為政府亂劃車站專用區或捷運設施,並且用一騙再騙的手法,剝奪他們的居住權、土地所有權。

weirock 2014-12-29 09:41 AM

「兩稅合一」紛爭 賴正鎰喊暫緩5年 先搞好經濟再談加稅

蘇煥智部落格: 應該廢止兩稅合一制度

引用:
應該廢止兩稅合一制度
簡錫堦這一篇文章説,1998年推二稅合一時,
綠營當時衹有「他」跟「我」是堅決反對二稅合一的,
這件事已經經過16年了,我已經印象模糊了,
原來當時我就是同情弱勢的頑固份子。

不過目前我仍然是不贊成兩稅合一,因為法律上公司歸公司,
公司也是獨立的法律主體,個人則是另一個不同的法律主體。
而且免徵的對象其實都是有錢的資本主,而勞工及所有的薪資階級,
卻是一毛錢都逃不掉,所以實在非常不公平。

本文也特別提到,在國際比較制度上來看,所有歐丶美丶日等先進發展國家已均無兩稅合一制度;
目前全世界衹有七個國家(包括紐西蘭丶澳大利亞丶加拿大丶墨西哥丶韓國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台灣)還在實施二稅合一,
而韓國也即將廢除!
所以台灣應該可以推動「廢除二稅合一」,這些錢用來支持加快實施「老人長期照顧保險」,
的確是時機了!

SpiceAndWolf 2014-12-29 09:51 AM

針對上面的浮洲合宜宅
那邊能到一百一十萬也真是太唬爛了
估了一下 也才牌價20萬不到

不過合宜宅也有人認為不能轉讓的期限太短
此外貸款利率與房價還是有人有意見
當然也有人認為不如蓋國宅

JXL 2014-12-29 12:35 PM

引用:
作者MUS
這些都很好, 也很理想, 砸別人的錢其實真的不會手軟, 幹過投資經理人的就知道 :laugh:
只是利益分配和競爭力是一體兩面, 林教授完全不提這一點.

企業經營除了對內分配還有對外競爭力, 當利潤分配增加給員工多, 導致營利降低的時候, 錢從哪裡來?

對岸的企業殺紅眼連茅山道士都不甩, 都做起兩毛毛衣的割喉生意了, 你如果不從支出開始減少, 要如何跟對方在代工上競爭?

要企業提升品牌競爭力不走代工? 問題是這個世代的競爭力在專利和研發上都要燒錢, 台灣的企業多數都沒有這麼多子彈來燒, 很快就彈盡援絕. 不知道林教授除了內鬥之外, 還有更好的意見嗎?

我只看到台灣老闆都是拿利潤最大的那一份....
一塊餅 老闆就要切一半
另外一半全公司員工去分

共體時艱的時候
他那一半 要跟去年一樣大面積
管你剩下切完剩多少
沒剩下/剩不多 就是無薪假跟減薪

如果老闆要承擔公司的興衰
基本上是他要拿員工分剩下的
台灣不是呀
公司賺錢 員工不會加薪
公司沒賺錢 員工要減薪
反而 決定政策的那個人卻不用負擔任何風險....

競爭力? :laugh: ...........

公司是生財工具
當老闆的人不投資生財工具 還希望他是永動機
還談甚麼利益分配....
要不是政府罩著 很多老闆根本就可以抓去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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