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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客自殺變凶宅 阿姨、外公判賠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1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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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林背湊一湊都不知道有沒有一億.... :c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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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有的人就是這樣反反反人格,當法官死板版依法判決時是恐龍法官,當法官考慮社會現實依 風俗習慣修正時, 又變成不走在社會價值觀的前面破除迷信的壞法官,反正任何人坐上高官 握有權柄,就是要罵就是要批就是要上來哭哭取暖 :laugh: :laugh: :laugh: |
可是燒炭自殺的房間, 那裡的牆壁 - 應該會受到燃燒的毀損?
還有 房間裡的空氣, 應該至少會有好一陣不短的時間, 不太利於人在裡面居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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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好了。 二間房子相同格局、坪數、價格。 唯一差別就是一間有死過人(凶宅)、一間沒有。 你會選擇那間租或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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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現在不賣不代表以後不賣,這房子一被子都背負著兇宅的的名號, 可憐個屁阿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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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說好了... 考慮到我自己住的話,我會選便宜的... 或是說,有死人我可以再壓一下價錢吧...:D 要考慮到家人和我一起住,我會選大家都沒意見的... :co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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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你認為凶宅可以壓價 這就是問題了 除非你願意出更高價來逆向打破迷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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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有哪條法律規定不能反對的, 你倒是提出來看看啊 :tu: 公務員體系都爛到快見骨了還不準人反哦! 我看你去對岸當順民好了, 哪兒最適合你這種順民了啦 :laugh: |
引用:
你也覺得死過人可壓價,那為啥又認為不用賠? 不是很矛盾。 |
我是認為各人造業各人擔
沒理由要他人負擔 如果今天那位自殺的學生是孤兒 那監護人為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時 法官判監護人賠償時 不就等於該生自殺 而房東可索取國賠 不太對吧 :shock: :shock: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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